约二16 〔耶稣〕又对卖鸽子的说,……不要将我父的家,当作买卖的场所。
十四2 在我父的家里,有许多住处;若是没有,我早已告诉你们了;我去是为你们预备地方。
按照天然的观念,大多数基督徒都认为,约翰十四章二节所说父的家必是指父神所住的第三层天。但我们不可按照我们天然的观念解释圣经。我们必须用圣经解释圣经。我们必须按照圣经并用圣经来了解圣经。“我父的家”这辞在约翰福音中用过两次。第一次在二章十六节,在那里清楚地指圣殿,指神在地上的居所。这殿是耶稣身体的预表(21)。我们已经看见,这殿在复活里已扩大为基督的身体。我们必须全心注意这点(约翰福音生命读经,三九七至三九八页)。
信息选读
在约翰二章十六节中,“我父的家”是在地上的殿。这不是指诸天之上的一个地方,乃是指神在地上的殿。殿既是耶稣身体的预表,耶稣的身体就是帐幕(一14),就是殿,作神在地上的居所。“我父的家”这辞的解释,在二章中已经清楚表明了。我们必须将这解释应用到十四章二节,这里有同样的辞。我们不该以为十四章二节的这辞,和二章十六节的同一个辞意义不同,因为那是不合逻辑的。这辞在同一卷福音书中第二次用到时,必须与第一次用到时意义相同。所以,在十四章里父的家的意思,也必定是神在地上的居所,不会是第三层天。在二章,父的家最终就是基督的身体;在十四章,父的家也必定是基督的身体。无人能否认这点。现在我们有了“我父的家”这辞正确的解释,就是基督的身体,也就是召会(约翰福音生命读经,三九八页)。
父的家乃是经过过程并终极完成的神,与蒙祂救赎、重生并变化的选民,所构成的一个神圣且属人的合并。父的家不只是一个构成,乃是一个合并(基督为父用神圣的荣耀所荣耀的结果,三三页)。
在父的家里有许多住处(十四2)。这里的“住处”(复数)和二十三节的“住处”(单数)原文同。“住处”是什么意思?这许多住处是指基督身体的许多肢体(罗十二5),这身体就是神的殿(林前三16~17)。主的身体有许多肢体,每个肢体就是一个住处。许多住处就是身体的许多肢体,这由约翰十四章二十三节得到充分证明。那里说,主与父要同爱祂的人安排住处。每位爱耶稣的人都是一个住处。我们都是神建造的住处。这建造就是基督的身体,所有的住处乃是基督身体的肢体。
二节的“我去”,意思是,主要经过死与复活而去,将人带进神里面,以建造神的居所。这就是马太十六章十八节所说召会的建造。在那里主说,“我要把我的召会建造……。”在约翰十四章二节这里主说,“我去是为你们预备地方。”难道这是两件分开的事么?不可能。主只有一个工作。祂不是去天上为我们预备地方,同时又在地上建造召会。这是不合逻辑的。
“我去是为你们预备地方”,意思就是,主要预备地方,完成救赎,为人开路,并为人作出立场,好使人进入神里面。那就是说,主要为我们铺路,使我们能在神里面。这是十四章的中心思想。我们若要让神住在我们里面,我们首先必须进入祂里面。我们若不进入祂里面,祂就不会进入我们里面。一旦我们住在神里面,祂就要住在我们里面(约翰福音生命读经,四○一至四○二页)。
参读:约翰福音生命读经,第二十九至三十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