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十二49~50 我来要把火丢在地上,若是已经着起来,那是我所愿意的。我有当受的浸,还没有成就,我是何等的困迫!
基督神性的荣耀得以释放出来,乃是把火丢在地上〔路十二49〕。……这火乃指属灵生命的冲力,出于主所释放的神圣生命。把火丢在地上,就是烧地上的人。当基督在十字架上受死的浸时,祂神性的荣耀就释放出来。从祂复活那时起,就有一把火在地上烧。这火从耶路撒冷烧起,经过犹太全地和撒玛利亚,蔓延到地极。今天这火在全地—在美国、俄国、罗马尼亚、波兰、巴西、非洲、澳洲、纽西兰— 一直在焚烧(基督为父用神圣的荣耀所荣耀的结果,六页)。
信息选读
在启示录里我们看见基督是狮子羔羊;祂是狮子为要击败撒但,祂是羔羊为要救赎我们(五5~6)。五章六节说,“我又看见宝座与四活物中间,并众长老中间,有羔羊站立,像是刚被杀过的,有七角和七眼,就是神的七灵,奉差遣往全地去的。”这七眼,就是七灵,“如同火焰。”(一14,二18)启示录别处也告诉我们,神的七灵就是在宝座前点着的七盏火灯(四5)。今天基督是烧着的火。我们都被这火所烧着,被这火带在一起;现今我们有负担要使这火烧着更多的人。
基督神性之荣耀的释放,乃是祂经过死而在复活里(路二四26),为父用神圣的荣耀所荣耀(约十二23~24)。
约翰七章三十九节下半说,“那时还没有那灵,因为耶稣尚未得着荣耀。”许多圣经读者可能觉得,这里若是用“复活”而不是用“得着荣耀”,这一节就比较易懂;这一节就会是这样:“那时还没有那灵,因为耶稣尚未复活。”但这节不是说“尚未复活”,而是说“尚未得着荣耀”。然而,“得着荣耀”实际上是指复活,因为主是在复活时得着荣耀。在路加二十四章二十六节,主论到自己说,“基督受这些害,又进入祂的荣耀,岂不是应当的么?”这是指祂的复活(46),这把祂带进荣耀(林前十五43上,徒三13上、15上)。基督进入祂的荣耀,进入祂的得荣,就是进入祂的复活。
基督在祂的人性生活里祷告,求父荣耀祂(约十七1),父也答应了祂的祷告(徒三13)。基督在约翰十七章那个重大祷告的主题,乃是求父荣耀祂。行传三章十三节说,“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就是我们列祖的神,已经荣耀了祂的仆人耶稣。这位耶稣,你们曾把祂交付彼拉多,彼拉多定意要释放祂,你们竟在彼拉多面前弃绝了祂。”这是父对基督在约翰十七章之祷告的答应。主耶稣祷告求父荣耀祂,父就借着使祂复活答应了祂。
按照新约的思想,复活乃是生命的释放,这种生命的释放就是得荣耀。当主耶稣即将钉十字架之前,祂的祷告不是求父使祂复活,而是求父荣耀祂。我们已经指出,父借着使主耶稣复活,答应了这个求得荣耀的祷告。所以,“得荣耀”与“复活”乃是同义辞。然而,得荣耀不是为着复活;反之,复活是为着得荣耀。复活是因,得荣耀是果(基督为父用神圣的荣耀所荣耀的结果,六至七、一二至一四页)。
参读:基督为父用神圣的荣耀所荣耀的结果,第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