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那灵的孩子

壹 终极完成的神与重生的信徒之合并的第一方面是父的家,第二方面是子的葡萄树,第三方面是那灵的孩子;父需要家,为着居住;子需要葡萄树,为着扩展;那灵需要孩子,为着行动─约十四2,十五1,十六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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贰 “妇人生产的时候会有忧愁,因为她的时候到了;既生了孩子,就不再记得那苦楚,因为欢喜世上生了一个人”─2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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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 基督和祂的信徒作为团体孩子─新人─的出生,这已成就的事实应用到我们的经历里,是借着实际之灵的工作,使我们成为基督的许多弟兄,就是基督的众肢体─约十六8~11、13~16,罗八29,弗五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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