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燔祭乃是神的食物,献与耶和华为怡爽的香气,使神可以享受并得着满足─利一9下,民二八2,参林后二14,王下四8~10。
利 1:9下
……祭司要把这一切全烧在坛上,当作燔祭,献与耶和华为怡爽香气的火祭。
民 28:2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说,献给我的供物,就是献给我作怡爽香气之火祭的食物,你们要谨慎,在所定的日期献给我。
林后 2:14
感谢神,祂常在基督里,在凯旋的行列中帅领我们,并借着我们在各处显扬那因认识基督而有的香气;
王下 4:8
一日,以利沙经过书念,在那里有一个大户的妇人,强留他吃饭。此后,以利沙每从那里经过,就转进去吃饭。
王下 4:9
妇人对丈夫说,我看出那常从我们这里经过的是圣别的神人。
王下 4:10
我们可以为他盖一间小楼房,在其中安放床榻、桌子、椅子和灯,他来到我们这里,就可以进去歇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