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所有的得胜者都是活在拿细耳人的原则里,向神有四重的自愿奉献─林前六15~20,罗十二1~2,九23,参但五23:
林前 6:15
岂不知你们的身体是基督的肢体么?我可以把基督的肢体作成娼妓的肢体么?绝对不可!
林前 6:16
岂不知与娼妓联合的,便是与她成为一体么?因为主说,二人要成为一体。
林前 6:17
但与主联合的,便是与主成为一灵。
林前 6:18
你们要逃避淫乱。人所犯的,无论什么罪,都在身体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体。
林前 6:19
岂不知你们的身体,就是在你们里面之圣灵的殿么?这圣灵是你们从神而得的,并且你们不是属自己的,
林前 6:20
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这样,就要在你们的身体上荣耀神。
罗 12:1
所以弟兄们,我借着神的怜恤劝你们,将身体献上,当作圣别并讨神喜悦的活祭,这是你们合理的事奉。
罗 12:2
不要模仿这世代,反要借着心思的更新而变化,叫你们验证何为神那美好、可喜悦、并纯全的旨意。
罗 9:23
且要在那些蒙怜悯、早预备得荣耀的器皿上,彰显祂荣耀的丰富;
但 5:23
竟向天上的主自高,使人将祂殿中的器皿拿到你面前,你和大臣、王后、妃嫔用这些器皿饮酒;你又赞美那不能看、不能听,无知无识,用金、银、铜、铁、木、石所造的神;却没有将尊荣归与那手中有你气息,管理你一切道路的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