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约瑟在属天异象之下的生活,就是马太五至七章所描述诸天之国的生活;他过着这样的生活,充分预备好作王掌权;照着马太这几章所启示属天之国的宪法,我们的怒气必须被制伏,我们的情欲必须被征服(五21~32)。─引用经文
太 5:21
你们听见有对古人说的话:"不可杀人;凡杀人的,难逃审判。"
太 5:22
但是我告诉你们,凡向弟兄动怒的,难逃审判。凡骂弟兄拉加的,难逃议会的审判;凡骂弟兄魔利的,难逃火坑的火。
太 5:23
所以你在祭坛前献礼物,若想起你的弟兄向你怀怨,
太 5:24
就要把礼物留在坛前,先去与你的弟兄和好,然后来献礼物。
太 5:25
你同告你的对头还在路上,要赶紧与他和息,免得他把你交给审判官,审判官交给差役,你就下在监里了。
太 5:26
我实在告诉你,非到你还清最后一分钱,你绝不能从那里出来。
太 5:27
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
太 5:28
但是我告诉你们,凡看妇女,有意贪恋她的,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
太 5:29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绊跌,就剜出来丢掉;因为你肢体中的一个丧失了,强于你全身扔在火坑里。
太 5:30
若是你的右手叫你绊跌,就砍下来丢掉;因为你肢体中的一个丧失了,强于你全身往火坑里去。
太 5:31
又有话说,人若休妻,就当给她休书。
太 5:32
但是我告诉你们,凡休妻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叫她犯奸淫了;无论谁娶这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