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十三节的“信仰”不是指我们信的行动,乃是指我们所信之事,就如基督神圣的身位,以及祂为我们的救恩所成就救赎的工作─提前一19,六10、12、21,犹3。
持守信心和无亏的良心;有人丢弃这些,就在信仰上犹如船破,
提前6:10
因为贪财是万恶之根,有人贪恋钱财,就受迷惑,离弃了信仰,用许多苦痛把自己刺透了。
提前6:12
你要为信仰打那美好的仗,持定永远的生命;你已蒙召进入这永远的生命,也在许多见证人面前,作了美好的承认。
提前6:21
有些人自称有这知识,就在信仰上偏离了目标。愿恩典与你们同在。
犹1:3
亲爱的,我尽心竭力要写信给你们,论到我们共享之救恩的时候,就不得不写信劝你们,要为那一次永远交付圣徒的信仰竭力争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