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周 周四

晨兴喂养

出三十7~8 亚伦要在坛上烧馨香的香;每早晨他收拾灯的时候,要烧这香。黄昏他点灯的时候,也要烧这香,作为世世代代在耶和华面前常烧的香。

没有血,我们就永远无法进入至圣所,在遮罪盖上与神相会。每次我们与神相会,都需要血。借着赎罪的血,祭司们可以进入会幕;借着血,祭司们能向神献上香;也是借着血,祭司们可以进入至圣所,在遮罪盖那里与神相会。

祭司主要的任务并不是献祭物。当然他们是要献祭物,但那不是他们的主要功用。祭司体系的主要任务乃是烧香。所有的祭物,其目的乃是为着烧香,就是祷告(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一册,七三三页)。

信息选读

我们若要烧香,不可在黑暗中烧。在外院,日间有日光,夜间有月光。这是天然的光。但是在圣所里面,没有天然的光。没有门窗,只有一个挂着门帘的入口,因此灯台是必需的。

烧香要求点灯发光。先有点灯,然后才可能烧香。所以烧香非常倚重灯台。……我们必须借着圣灵从主的话中得着亮光,好叫我们知道如何祷告,否则我们只得在黑暗里祷告。没有光,无论我们说什么,都是在黑暗里。这种祷告在主面前不过是说胡话。我们必须在光中祷告,是有光的;这样,我们的祷告就是出于光的。

我们必须看见,灯台与烧香也有一些关系。不仅祭坛与烧香联在一起,点灯也与烧香相联。我们……可以看见,每逢祭司们烧香的时候要点灯,每逢点灯的时候要烧香。这就是说,每逢我们读经(点灯)的时候,我们必须祷告(烧香)。烧香就是祷告,点灯乃是读神的话。神的话就是光,因此每逢我们来读这话,我们就点灯。读经与祷告必须是一件事,必须相调为一。当祭司们点灯的时候,他们也必须烧香。

若不点灯,祭司们就要在黑暗中烧香。这就是说,若不读主的话,我们就在黑暗中祷告,只能糊涂祷告。因为我们没有光,我们是在黑暗里。没有灯光,就没有光照。这给我们看见,每逢我们去祷告,首先必须接触神的话。当我们读圣经,我们就把灯点亮了,我们就在光中。然后我们才知道该如何祷告;否则我们无论如何祷告,都是在黑暗里。

许多时候我们用天然的方法,照着自己的观念祷告,就是因我们未曾被主的话照亮。这种祷告不能被神当作供物来接受。当我们来与主接触,我们必须恐惧战兢。我们知道我们的罪已经洗净了,但我们如果不先接触神的话以接受亮光,就会用天然的方法,按照我们的个性来祷告;这种祷告是得罪主的,这对于祂并不是一种香气。因此,我们在祷告之先,必须读主的话,被主照亮。我们必须点灯。

祭司体系的主要任务是烧香。我们必须深刻的记得,烧香乃是会幕,就是神居所里每一件事的中心(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一册,七五五、七四七至七四八、七四四页)。

参读: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一册,祭司的体系,第十五章;祷告,第十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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