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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二八29~30 亚伦进圣所的时候,要将决断胸牌上以色列儿子们的名字,带在胸前……。你又要将乌陵和土明放在决断的胸牌里;亚伦进到耶和华面前的时候,要带在胸前,在耶和华面前常将以色列人的决断牌带在胸前。
〔土明〕意,成全者,完成者。胸牌十二块宝石上的名字,仅包含希伯来文二十二个字母中的十八个。其余的四个字母安在土明上,使土明成为成全者,完成者(David Baron, 巴伦)。借着乌陵照亮个别的宝石,全部二十二个字母就可用来拼出单字和句子。土明预表基督是成全者和完成者(来十二2)。基督是属灵的字母,为着书写(参出二八21注1),也为着完成。乌陵和土明一起预表基督是神的见证人,神的见证(启三14),是神对祂子民说话的凭借(来一2)。在新约,乌陵和土明的实际乃是调和的灵,就是神揭示的灵(圣灵),内住于我们接受的灵(我们重生之人的灵)(罗八4、14)(圣经恢复本,出二八30注2)。
信息选读
在出埃及二十八章三十节以及申命记三十三章八节、十节,神的决断(典章)指神的律法及律法的判定和决断(见路一6注4),与乌陵和土明有关。按照旧约,乌陵和土明加到胸牌上,是神对祂子民说话的凭借,向他们指明祂的引导(圣经恢复本,出二八30注3)。
乌陵和土明加到胸牌里面以后,胸牌就成为决断的胸牌。……申命记三十三章十节所提的决断(典章),与八节里的乌陵和土明有关;那里告诉我们,祭司,就是利未人,会有土明和乌陵。十节里的决断(典章),乃是指出埃及二十八章二十九至三十节里的决断。这两段话里的决断都与乌陵和土明有关。
在申命记三十三章十节,决断(典章)乃是神律法的一部分;律法又是神律例的总和。……律法所包括的比十诫要多。……出埃及二十章所记载的十诫,由二十一至二十三章所记载的典章和律例加以补充;这些律例都是决断(典章)。
在申命记三十三章十节和出埃及二十八章二十九至三十节,译为“决断(judgment)”的这个英文字会误导人;它可能会被认为是审判的行动,甚至被认为是意见,因为我们的决断也许是指我们的意见。不仅如此,决断也许包括评价。但这不是决断胸牌里之决断的意义。这些经文里的“决断”一辞指明,神在祂百姓中间,在凡事上都有律例。所有的律例都会带来决断,而这些决断成了神的引导。因此,神的引导来自祂的决断,而祂的决断是基于祂的律例。
首先神颁赐十诫,然后颁布许多律例和典章作为十诫的补充。十诫是神律例的原则,而二十一至二十三章提供了这些律例的细节。在这些详细的律例里有神的决断,这决断导致一些断案。结果,我们就有了神的引导。
我们若要得着主的引导,与我们有关的许多事物都必须受神审判。我们的肉体、过犯以及天然的生命,都必须受神审判。神的律例要求这一切事物都要被撇在一旁;以后所剩下的就真是出于神的;如此,我们就知道神的引导了(出埃及记生命读经,一六一七至一六一九页)。
参读:出埃及记生命读经,第一百二十七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