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祭司乃是绝对为着神,完全被神据有的人,他的生活为人乃是完全为着神的;他在每一方面、在每一种情形下的独一兴趣就是神─彼前二5、9,启一6,五9~10。
彼前 2:5
也就象活石,被建造成为属灵的殿,成为圣别的祭司体系,借着耶稣基督献上神所悦纳的属灵祭物。
彼前 2:9
惟有你们是蒙拣选的族类,是君尊的祭司体系,是圣别的国度,是买来作产业的子民,要叫你们宣扬那召你们出黑暗、入祂奇妙之光者的美德;
启 1:6
又使我们成为国度,作祂神与父的祭司;愿荣耀权能归与祂,直到永永远远。阿们。
启 5:9
他们唱新歌,说,你配拿书卷,配揭开它的七印,因为你曾被杀,用自己的血从各支派、各方言、各民族、各邦国中,买了人来归与神,
启 5:10
又叫他们成为国度,作祭司,归与我们的神;他们要在地上执掌王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