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二

叁 每逢我们没有亮光,就当信靠耶和华的名,不该点火而行在这火焰的光里─赛五十10~11:

一 光,是从神来的,不是从人来的─10节。

二 属灵的黑暗,不是人的火所能除去的,这火绝不会带进真正属灵的光;我们自己所点的火,永远不是属灵之光的源头─11节:

1 基督徒不能借着自己的火来走属灵的道路;他应当倚靠耶和华的名,仗赖自己的神。

2 属灵的光,不是从我们的感觉和思想来的。

3 人越往自己里面找光,就越没有光,因为光不在那里。

三 我们不该用自己点的火来代替神的光,乃该从神那里得着光─约壹一5,约八12。

肆 在神的光中,我们必得见光─诗三六9:

一 我们在神的光中才能看见光,并看见事情的真相:

1 诗篇三十六篇九节里的第一个光是指光照的光,第二个光是指事情的真相。─引用经文

2 我们惟有在神的光中,才看得见事实的真相─约壹一5~7:

a 我们必须活在神的光中,才能作一个看得见的人。

b 只有活在神的光中的人,才能看见光,并看见事情的真相。

c 人若在神的光中,就能看清事情内在的真相。

二 在神的光中才能看见神所看见的,这就是在神的光中得见光─诗三六9。

周二晨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