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15)周 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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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五8~9 你们从前是黑暗,但如今在主里面乃是光,行事为人就要像光的儿女(光的果子是在于一切的善、义和真实)。

保罗在以弗所五章八节说,“你们从前是黑暗,但如今在主里面乃是光,行事为人就要像光的儿女。”我们从前不仅是黑暗的,并且就是黑暗本身。如今我们不仅是光的儿女,并且就是光本身(太五14)。光就是神,照样,黑暗就是撒但。我们从前是黑暗,因为那时我们与撒但是一;现今我们是光,因为我们在主里与神是一。

保罗在以弗所五章八节劝我们:“行事为人就要像光的儿女。”神是光,所以我们这些神的儿女,也是光的儿女。我们如今在主里面既是光,行事为人就要像光的儿女(以弗所书生命读经,五一四页)。

信息选读

保罗在吩咐我们行事为人要像光的儿女之后,在九节插进一句括弧的话,论到光的果子:“光的果子是在于一切的善、义和真实。”善是光之果子的性质;义是产生光之果子的途径或手续;真实就是实际,乃是光之果子真实的彰显(神自己)。光的果子,性质上必须是善的,手续上必须是义的,彰显上必须是真实的,使神得以彰显,成为我们日常行事为人的实际。

保罗在说到光的果子时,只提到三件事物:善、义和真实,这是很有意义的。他不是说到圣别、恩慈、谦卑。他只提三件事物的原因,是因为在善、义和真实中之光的果子,与三一神有关。善,指光之果子的性质。主耶稣曾指出,只有一位是善的,就是神自己(太十九17)。因此,这里的善是指父神。那是善的父神,乃是光之果子的性质。

请注意,保罗在这里不是说到光的工作,或是光的行为,乃是说到光的果子。果子是生命同其性质的事,光之果子的性质就是父神。

我们曾指出,义指光之果子的途径或手续。义是产生光之果子的手续。在神格中,子基督是我们的义。祂来到地上,照着神的手续(这手续总是义的),产生一些东西。义是神的途径,神的手续。基督照着神义的手续,成就神的定旨(罗五17~18、21)。所以,光之果子的第二面是指子神。

真实是光之果子的彰显。这果子必须是真实的,也就是说,必须是神的彰显,就是隐藏之光的照耀。无疑的,这真实是指实际的灵,就是三一神的第三者。所以,父是善,子是义,那灵是真理、实际,这三者都与光的果子有关。

以弗所五章九节是行事为人像光之儿女的定义。如果我们行事为人像光的儿女,我们就会结出九节所描述的果子(以弗所书生命读经,五一六至五一七页)。

主耶稣在山顶的照耀,乃是国度的来临。这不仅是一个时代或一个范围。我们的辞汇不足以描述这事。主耶稣在山上的变化形像,照耀,乃是国度带着能力的来临!国度就是主耶稣照耀在你身上。我盼望这句话能对你留下深刻印象:国度就是主耶稣的照耀,国度就是主耶稣借着照耀在你身上而有的扩展(国度,二一页)。

参读:以弗所书生命读经,第五十篇;约翰三书生命读经,第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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