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17)周 周二

晨兴喂养

可十44 你们中间无论谁想要为首,就必作众人的奴仆。

弗五2 也要在爱里行事为人,正如基督爱我们,为我们舍了自己,作供物和祭物献与神,成为馨香之气。

许多圣经教师指出,出埃及二十一章一至六节里的奴仆乃是预表主耶稣。我赞同这些经节里的奴仆的确是预表基督。主耶稣生活在地上好像奴仆一般。因此,主是最高为人生活的标准,在祂的生活中履行了律法上关乎我们与人关系之第一条典章的要求(出埃及记生命读经,九三五页)。

信息选读

马可福音是以赛亚四十二章一至四节、六至七节,四十九章五至七节,五十章四至七节,五十二章十三节至五十三章十二节,关于基督是耶和华奴仆之预言的应验,以及腓立比二章五至十一节,关于基督是神奴仆之教训的详述。祂殷勤工作,祂需要食物和歇息(可三20~21,六31),祂也动怒(三5)、叹息(七34),并祂对人的亲爱(十21),都优美地表现出祂人性的美德和完全;而祂是主(二28),祂无所不知(8),祂有能力行神迹,祂有权柄赶鬼(一27,三15)、赦罪(二7、10)并平静风和海(四39),又都完全显明祂神性的荣耀和尊贵。何等一位神的奴仆!何等可爱,令人赞赏!这样一位奴仆作了奴仆救主来服事罪人,以祂的生命作他们的赎价(十45),为要成就祂所隶属之神的永远定旨。

马可福音生动地记载主作奴仆的人性。末了几章,篇幅特别长也特别详细,因为马可的目的是要用详细的记录,给我们看见主作奴仆那优美的人性美德(马可福音生命读经,九至一○、六页)。在为人生活里,基督取了奴仆的形状,事奉神和人(腓二7,徒三13,可十45)。祂不仅对神是奴仆,对人也是奴仆。按新约的用法,“奴仆”一辞指卖身,失去了一切人权的人。主耶稣在地上为人时,就是这样的人。祂是没有权利的人。

在马可十章四十五节,主耶稣说,“人子来,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并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这是很强的说法,说出基督这位在人性里的人子,乃是神的奴仆,甚至用祂的生命,就是祂的魂,服事罪人。不仅如此,这里的“赎价”一辞,指明连主的救赎,也是祂为着神的计划所给罪人的服事(新约总论第二册,八六至八七页)。

我们若要遵守神圣的典章,就必须成为奴仆。神的律法要求我们这样。不愿成为奴仆的人,就无法遵守神的律法。主耶稣自己是成为奴仆的那位,当祂的门徒争着为首时,祂就教导他们要取奴仆的地位。祂对他们说,“你们中间无论谁想要为首,就必作你们的奴仆。正如人子来,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并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太二十27~28)

我们怎样才能爱人、顺从人?腓立比二章七至八节能帮助我们答复这个问题。……首先主耶稣倒空自己,然后降卑自己。腓立比二章陈明基督作我们的榜样;祂是信徒的榜样,是正当为人生活的模型。这不是在社会中居高位之人的榜样,反而是为奴之人的榜样。虽然基督与神同等,在宇宙中有最高的地位,却成为社会中最低阶层的人。与神同等的那一位,不仅成为人,并且成为奴仆。祂这样倒空自己,并且降卑自己。那些要跟随这榜样的人,也必须倒空自己,并且降卑自己(出埃及记生命读经,九三八至九三九、九三二至九三三页)。

参读:马可福音生命读经,第一至二篇;权柄与顺服,第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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