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按照圣经的记载,神的经纶乃是神成为人,好使我们在生命、性情和彰显上成为神,使我们过神人的生活,并成为基督的身体─罗八3,一3~4,八4、14、29,十二4~5:

罗8:3

律法因肉体而软弱,有所不能的,神,既在罪之肉体的样式里,并为着罪,差来了自己的儿子,就在肉体中定罪了罪,

罗1:3

论到祂的儿子,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按肉体说,是从大卫后裔生的,

罗1:4

按圣别的灵说,是从死人的复活,以大能标出为神的儿子;

罗8:4

使律法义的要求,成就在我们这不照着肉体,只照着灵而行的人身上。

罗8:14

因为凡被神的灵引导的,都是神的儿子。

罗8:29

因为神所预知的人,祂也预定他们模成神儿子的形像,使祂儿子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

罗12:4

正如我们一个身体上有好些肢体,但肢体不都有一样的功用;

罗12:5

我们这许多人,在基督里是一个身体,并且各个互相作肢体,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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