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罗马书中的深奥思想,乃是神成为人,使罪人在祂完整的救恩里,蒙救赎、重生、圣别、更新、变化、模成并得荣,而成为神的众子,在生命和性情上与神一样,作基督身体的肢体─八3,一3~4,三24,五10,八14、29~30,十二4~5。
罗8:3
律法因肉体而软弱,有所不能的,神,既在罪之肉体的样式里,并为着罪,差来了自己的儿子,就在肉体中定罪了罪,
罗1:3
论到祂的儿子,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按肉体说,是从大卫后裔生的,
罗1:4
按圣别的灵说,是从死人的复活,以大能标出为神的儿子;
罗3:24
但因神的恩典,藉着在基督耶稣里的救赎,就白白的得称义。
罗5:10
因为我们作仇敌的时候,且藉着神儿子的死得与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在祂的生命里得救了。
罗8:14
因为凡被神的灵引导的,都是神的儿子。
罗8:29
因为神所预知的人,祂也预定他们模成神儿子的形像,使祂儿子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
罗8:30
祂所预定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
罗12:4
正如我们一个身体上有好些肢体,但肢体不都有一样的功用;
罗12:5
我们这许多人,在基督里是一个身体,并且各个互相作肢体,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