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在神圣奥秘的范围里,我们接受那灵为独一、包罗万有的福─加三14、2、5。
加3:14
为叫亚伯拉罕的福,在基督耶稣里可以临到外邦人,使我们藉着信,可以接受所应许的那灵。
加3:2
我只愿问你们这一件,你们接受了那灵,是本于行律法,还是本于听信仰?
加3:5
这样,那丰富供应你们那灵,又在你们中间行异能的,是本于行律法,还是本于听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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