叁 我们绝不可用凡火事奉神,乃要用祭坛上的火——利十1~2,九24,六13:
利10:1亚伦的儿子拿答、亚比户各拿自己的香炉,盛上火,加上香,在耶和华面前献上凡火,是耶和华没有吩咐他们的。
利10:2就有火从耶和华面前出来,把他们烧灭,他们就死在耶和华面前。
利9:24有火从耶和华面前出来,烧尽了坛上的燔祭和脂油;众民一见,就都欢呼,面伏于地。
利6:13火要在坛上一直不断地烧着,不可熄灭。
利10:1亚伦的儿子拿答、亚比户各拿自己的香炉,盛上火,加上香,在耶和华面前献上凡火,是耶和华没有吩咐他们的。
二 拿答与亚比户的失败在于他们没有用祭坛上的火。
三 凡火就是己的火,就是属魂生命、血气生命和天然生命所发出来的火——太十六24~26,林前二14:
太16:24于是耶稣对门徒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否认己,背起他的十字架,并跟从我。
太16:25因为凡要救自己魂生命的,必丧失魂生命;凡为我丧失自己魂生命的,必得着魂生命。
太16:26人若赚得全世界,却赔上自己的魂生命,有什么益处?人还能拿什么换自己的魂生命?
林前2:14然而属魂的人不领受神的灵的事,因他以这些事为愚拙,并且他不能明白,因为这些事是凭灵看透的。
1 凡火就是己的生命干涉神的工作。
2 工作虽然是神的,可是己的生命要主张这些工作应当怎样作。
3 献凡火,就是在对神的事奉上用己的方法,借着己的智慧,贯彻己的主张。
四 拿答和亚比户受审判,不是因他们没有为神作事;乃是因他们照着天然的生命行事,用天然的方法为神作事——利十1~2。
利10:1亚伦的儿子拿答、亚比户各拿自己的香炉,盛上火,加上香,在耶和华面前献上凡火,是耶和华没有吩咐他们的。
利10:2就有火从耶和华面前出来,把他们烧灭,他们就死在耶和华面前。
五 神不只注意有没有火,也注意火的源头和性质;我们的火热必须来自于祭坛——六13。
利6:13火要在坛上一直不断地烧着,不可熄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