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周(44) 周一



纲目

壹 神是光,并且在基督里的信徒作为神的儿女乃是光的儿女

一 光是神在祂彰显里的性质

二 光是神的照耀,神的彰显;当神得着彰显的时候,那个彰显的性质就是光

三 神是光,所以我们这些神的儿女,也是光的儿女;我们已经信入这光,成为光的儿子

四 在光中行如同神在光中,就是在神圣的光中生活、行事并为人;这光就是神自己

贰 按预表,在神的圣所里点灯表征基督徒正确的聚会

一 帐幕是神居住的地方,也是以色列人聚在一起的地方;因此,称为“会幕的帐幕”

1 每当我们作为召会聚在一起时,这个聚会就是神的居所

2 我们的聚集就是神的圣所

二 正确的聚会乃是点灯,就是发出光来;我们在召会聚会中所作的每件事,都该使圣别的光上升


晨兴喂养

约壹一5 神就是光,在祂里面毫无黑暗;这是我们从祂所听见,现在又报给你们的信息。

弗五8 你们从前是黑暗,但如今在主里面乃是光,行事为人就要像光的儿女。

灵是神人位的性质,爱是神素质的性质,光是神彰显的性质。所以,光是神的彰显,就是照耀的神。因此,我们住在这位是照耀者的神里面时,我们就在光中。

约翰在约壹一章五节说,在神里面毫无黑暗。光是神在祂彰显里的性质,照样黑暗是撒但在他邪恶作为里的性质(三8)。感谢神,祂已经拯救我们脱离撒但的黑暗,进入神圣的光里(徒二六18,彼前二9)。神圣的光就是那在子里的神圣生命,在我们里面运行(约翰一书生命读经,七三页)

信息选读

神是光,所以我们这些神的儿女,也是光的儿女(圣经恢复本,弗五8注3)

主耶稣到世上来作照耀的光,好叫人不住在黑暗里。基督是作为光之神的显现;人若接受祂这光,就得着神。人若信入祂,就不住在黑暗里。然而,人若拒绝接受祂作光,就是弃绝神,并为黑暗所胜过。基督来作光。人若接受祂,就得着神,并要成为光的儿子,就是神的儿女。主在约翰十二章四十六节对热心宗教的群众宣告:祂乃是神的显现,临到他们来作光。他们若接受祂,就成为光的儿子(新约总论第九册,一七七页)

在神圣的光中行不是仅仅住在这光中,乃是在神圣的光中生活、行动、行事、作事并为人;这光实际上就是神自己。当我们在神里面居住、生活并为人时,我们就在神圣的光中行;这光就是神的彰显(约翰一书生命读经,七四页)

正当的聚会方式与旧约圣所里点灯的预表有关。我们绝不该认为点灯是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按预表,点灯至少含示正确的聚会方式。

点灯总是在会幕里进行。帐幕不仅是神的居所,也是聚集的地方。因此,帐幕是神居住的地方,也是以色列人聚在一起的地方。

点灯与神子民的聚集有关。若有人问我们在召会生活里如何聚会,我们就该回答说,我们是以点灯的方式聚会。正当的基督徒聚会就是点灯;每逢我们为着召会的聚会聚在一起时,就必须点灯。不仅如此,我们在聚会中所作的每件事,都该使灯照耀;所有的唱诗、作见证,都必须是点灯。

每当我们作为召会聚在一起时,这个聚会就是在神的居所里,记住这一点非常要紧。我们的聚集就是圣所。……我们必须记得,我们是在圣徒圣别的聚集里。我们的聚集既是神的圣所,就必须在圣所,就是在会幕里点灯。当然,我们在其中聚集的物质建筑物并不是圣所,我们的聚集才是圣所。无论我们是在室内聚会,或是在露天聚会,我们的聚集就是圣所。因这缘故,我们不该以天然或世俗的方式聚会。我们在聚会里所作的每件事—我们的说话、唱诗、赞美、呼求、呼喊、祷读,都必须使圣别的光上升。这就是在神的圣所里点灯,好使亮光把黑暗吞灭(出埃及记生命读经,一五○五至一五○六、一五○八页)

参读:出埃及记生命读经,第一百一十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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