纲目
肆 乌陵和土明放在胸牌里,胸牌就不仅作为记念,也成为决断的胸牌
一 “乌陵”意思是“光,照明物”
1 乌陵是一种照明物,安在胸牌里面十二块宝石底下,能装油以供燃烧,而用以燃烧这油的火是来自祭坛。
2 乌陵有十二个照明物,每一个照亮胸牌上十二块透明宝石中的一块,使宝石能发出光来(David Baron,巴伦)。
3 乌陵预表基督作为光,照明者(约八12,路一78~79),借着那灵(油)和十字架(来自祭坛的火)而照耀。
二 “土明”意思是“成全者,完成者”
1 胸牌十二块宝石上的名字,仅包含希伯来文二十二个字母中的十八个;其余的四个字母安在土明上,使土明成为成全者和完成者(David Baron,巴伦)。
2 借着乌陵照亮个别的宝石,也借着胸牌上的一些宝石变暗了,全部二十二个字母就可用来拼出单字和句子。
3 土明预表基督是成全者和完成者(来十二2);所以祂是属灵的字母,为着书写,也为着完成(参启二二13上)。
4 乌陵和土明一起预表基督是神的见证人,神的见证(三14),是神对祂子民说话的凭借(来一2)。
5 在新约,乌陵和土明的实际乃是调和的灵,就是神揭示的灵(圣灵),内住于我们接受的灵(我们重生之人的灵)
三 在出埃及二十八章三十节以及申命记三十三章八节和十节,神的决断(典章)指神的律法及律法的判定和决断,与乌陵和土明有关。
四 出埃及二十八章二十九至三十节里的“决断”一辞指明,神在祂的百姓中间,在凡事上都有一个定规;这个决断导致一些断案,结果就有了神的引导。
五 按照旧约,乌陵和土明加到胸牌上,是神对祂子民说话的凭借,向他们指明祂的引导;因此我们可从说,决断的胸牌乃是“引导的胸牌”─利八8,民二七21,申三三8,书七16~21,撒上二三6、9~12,二八6,拉二63,尼七65。
六 神借着胸牌所给的引导,总是与决断有关;神的律法包括祂的决断,而这些决断成了神的引导。
七 在属灵的经历中,我们要知道神的引导,就必须审判凡出于肉体、己、旧人和世界的一切。
八 在罗马八章十四节那灵的引导,就是神借胸牌所给之引导的实际,出自该章一至十三节所有的决断,也是这些决断的总和。
九 神乃是借着胸牌说话作为祂的引导,这表征神借着召会使祂的子民认识祂的引导。
晨兴喂养
出二八29~30 亚伦进圣所的时候,要将决断胸牌上以色列儿子们的名字,带在胸前,在耶和华面前常作记念。你又要将乌陵和土明放在决断的胸牌里;亚伦进到耶和华面前的时候,要带在胸前,在耶和华面前常将以色列人的决断牌带在胸前。
乌陵和土明放在胸牌里,胸牌就不仅作为记念,也成为决断的胸牌(圣经恢复本,出二八30注3)。
〔乌陵〕意,光,照明物。乌陵是一种照明物,安在胸牌里面十二块宝石底下,能装油以供燃烧,而用以燃烧这油的火是来自祭坛。乌陵有十二个照明物,每一个照亮胸牌上十二块透明宝石中的一块,使宝石能发出光来(David Baron,巴伦)。乌陵预表基督作为光,照明者(约八12,弗五14),借着那灵(油)和十字架(来自祭坛的火)而照耀(出二八30注1)。
乌陵装油,因着来自祭坛的火而焚烧。这火来自神,因此是神圣的火,属天的火,焚烧乌陵里面的油,好发出光来。……油预表那灵,而来自祭坛的火则预表十字架。……在我们的经历中我们晓得,当基督在我们里面照耀时,赐生命的灵就在焚烧,十字架也在作工。我们经历基督这位照明者、照耀者时,我们就有十字架、那灵和基督自己(出埃及记生命读经,一六二八页)。
胸牌十二块宝石上的名字,仅包含希伯来文二十二个字母中的十八个。其余的四个字母安在土明上,使土明成为成全者,完成者(David Baron,巴伦)。借着乌陵照亮个别的宝石,〔也借着胸牌上的一些宝石变暗了,〕全部二十二个字母就可用来拼出单字和句子。土明预表基督是成全者和完成者(来十二2)。基督是属灵的字母,为着书写(参出二八21注1),也为着完成。乌陵和土明一起预表基督是神的见证人,神的见证(启三14),是神对祂子民说话的凭借(来一2)。在新约,乌陵和土明的实际乃是调和的灵,就是神揭示的灵(圣灵),内住于我们接受的灵(我们重生之人的灵)(罗八4、14)(圣经恢复本,出二八30注2)。
在出埃及二十八章三十节以及申命记三十三章八节和十节,神的决断(典章)指神的律法及律法的判定和决断(见路一6注4),与乌陵和土明有关。按照旧约,乌陵和土明加到胸牌上,是神对祂子民说话的凭借,向他们指明祂的引导(出二八30注3)。
〔出埃及二十八章二十九至三十节,以及申命记三十三章十节〕的“决断”一辞指明,神在祂百姓中间,在凡事上都有律例。所有的律例都会带来决断,而这些决断成了神的引导。因此,神的引导来自祂的决断,而祂的决断是基于祂的律例。
首先神颁赐十诫,然后颁布许多律例和典章作为十诫的补充。十诫是神律例的原则,而出埃及二十一至二十三章提供了这些律例的细节。在这些详细的律例里有神的决断,这决断导致一些断案。……我们若要得着主的引导,与我们有关的许多事物都必须受神审判。我们的肉体、过犯以及天然的生命,都必须受神审判。神的律例要求这一切事物都要被撇在一旁;以后所剩下的就真是出于神的;如此,我们就知道神的引导了(出埃及记生命读经,一六一八至一六一九页)。
参读:出埃及记生命读经,第一百二十七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