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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十一1 信就是所望之事的质实,是未见之事的确证。
林后四13 并且照经上所记:“我信,所以我说话”;我们既有这同样信心的灵,也就信,所以也就说话。
18 我们原不是顾念所见的,乃是顾念所不见的,因为所见的是暂时的,所不见的才是永远的。”
希伯来书用了十章,将犹太教与神的经纶作了透彻的比较之后,就嘱咐那些在退缩危机中的希伯来信徒,生活、行事、前进,都要本于信(十38~39),就是不凭着眼见(林后五7);接着在希伯来十一章,按着历史继续说明信的定义。神所应许永远的产业(九15)和大赏赐(十35),都是所望之事和未见之事。信就是所望之事的质实。因此,信是所望之事的确信、把握、证实、实际、素质、支持的根据,支持所望之事的根基。信也是未见之事的确证,使我们能确信未见的事。因此,信是未见之事的证据,证明(圣经恢复本,来十一1注1)。
〔希伯来十一章一节里的质实,〕原文与一章三节的本质,三章十五节的确信和林后十一章十七节的自信(知道有稳定的根基)同。此外,此字也可译为证实、实际、素质(意指事物里面的实质,与外表相对)、根基或支持的根据。此字的本意是本质,但在此乃指将本质,就是所望之事的本质,质成现实,所以译为质实。质字是作动词用,即将未见之本质的实际质实出来。这就是信的作为。所以说,信是所望之事的质实(圣经恢复本,来十一1注3)。
〔林后四章十三节里信心的灵,〕就是圣灵与人灵的调和。我们必须……运用这样的灵,信并且说我们所经历于主的事,特别是祂的死和复活。信心不是在我们的心思里,乃是在我们那与圣灵调和的灵里。怀疑才是在我们的心思里。这里的“灵”指明使徒是借着调和的灵,在复活里过钉十字架的生活,以完成他们的职事(林后四13注2)。
信……乃是注入到我们里面的一种神圣功能。……每当我们接触神或听祂的话,这由神自己注入到我们里面质实的能力,就自然而然地开始把神的事,把所望之事和未见之事实化出来,我们就简单地信了。……信是在我们生来就有的五官之外,另一个特别的感官,这个感官能质实神的事,就是未见之事(希伯来书生命读经,六四二页)。
借着福音的传扬,我们得了这质实的官能。正确的传福音,不应当只是教训,也必须是一种灌输。我们要传福音给罪人,必须先从主那里得着一些出于主的东西。然后,当我们传讲时,我们所得着那出于主的东西,会像电一样通入那些听的人里面。当我们讲的时候,他们在注意看,也留心听,有一些东西就会自然而然、不知不觉地灌输到他们里面。他们也许会摇头,不同意我们所讲的;然而在他们的深处,会信我们所说的。虽然有些人对自己说,信耶稣太愚昧了,但是在他们里面,有个东西会继续不断地起反应,直到他们不得不说,“主耶稣,谢谢你,你太好了。主,你是我的救主。”因为有一种成分灌输到他们里面,所以他们就能相信主。这就是神借着传讲的人灌输信心的结果(新约总论第十三册,一五八至一五九、一六一页)。
参读:新约总论,第三百八十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