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周 站在召会独一的立场上,受基督身体的限制,在同心合意里有身体的感觉
纲目
4 在一的真正立场,就是在神所选择的地方上聚会,有四个特征。
a 首先,神的子民总该是一,他们中间不该有分裂。
b 第二,神的子民该聚集到独一的名里,这名就是主耶稣基督的名,其实际乃是那灵;用任何别的名称,乃是宗派的、分裂的;这是属灵的淫乱。
c 第三,在新约里神的住处,神的居所,乃是特别设在我们的灵里,也就是在我们调和的灵里,在我们蒙重生、由神圣的灵所内住之人的灵里;我们在敬拜神的聚会里,必须操练我们的灵,并在我们的灵里作一切事。
d 第四,我们敬拜神时,必须真实地应用祭坛所表征之基督的十字架(申十二5~6、27),拒绝肉体、己和天然生命,并单单凭基督来敬拜神(太十六24,加二20)。。
晨兴喂养
申十二5 但耶和华你们的神从你们各支派中,所选择出来立祂名的地方,就是祂的居所,那是你们当寻求的,你们要往那里去。
林前一10 弟兄们,我借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名,恳求你们都说一样的话,你们中间也不可有分裂,只要在一样的心思和一样的意见里,彼此和谐。
以色列人不可在他们所选择的地方敬拜神,享受他们献给神的供物(申十二8、13、17)。他们要到神所选择立祂名的地方,就是到祂的居所和祂的祭坛那里敬拜神(5~6),将他们的十分取一之物、供物和祭物带到那里给神(5、11、14、18、21、26~27,十四22~23,十五19~20)。要履行这些要求,就要有独一的敬拜中心,如后来的耶路撒冷(代下六5~6,约四20),以保守神百姓中间的一,避免因着人的偏好而造成分裂(参王上十二26~33与注)(圣经恢复本,申十二5注1)。
信息选读
新约中关于敬拜神这事的启示,至少在四方面与申命记十二章的启示相符:首先,神的子民总该是一,他们中间不该有分裂(诗一三三,约十七11、21~23,林前一10,弗四3)。第二,神的子民该聚集到独一的名里,这名就是主耶稣基督的名(太十八20,林前一12与注),其实际乃是那灵(十二3)。用任何别的名称,乃是宗派的、分裂的;这是属灵的淫乱(见启三8注3)。第三,在新约里神的住处,神的居所,乃是特别设在我们的灵里,也就是在我们调和的灵里,在我们蒙重生、由神圣的灵所内住之人的灵里(约三6下,罗八16,提后四22,弗二22)。
我们在敬拜神的聚会里,必须操练我们的灵,并在我们的灵里作一切事(约四24,林前十四15)。第四,我们敬拜神时,必须真实地应用祭坛所表征之基督的十字架,拒绝肉体、己和天然生命,并单单凭基督来敬拜神(太十六24,加二20)。因此,神子民敬拜神的聚会,该在主耶稣基督的名里,在作神居所之调和的灵里,在十字架所在之处,并且享受基督作为十分取一之物、供物和祭物的实际(见约四24注4)。这是神子民的一,这是敬拜神正确的立场(圣经恢复本,申十二5注1)。
圣经清楚地指示我们,基督的身体在每一个地方上的彰显,就是地方召会,应当只有一个。圣经里没有一处告诉我们,在任何城市里有一个以上的地方召会。……在耶路撒冷建立的召会称为在耶路撒冷的召会(徒八1),召会在安提阿称为在安提阿的召会(十三1)。
圣经所指示我们这神圣的路是多么简单,多么不复杂!无论我们住在哪里,我们就是那个地方的召会,我们就建造那个地方的召会。假如所有神的子民都能看见这个原则,并且依从这个原则,就不会有分裂了。
我们必须从分裂中出来,不是形成另一个分裂,而是回到正确的立场,合一的立场上。我们没有理由分裂。我们都是这独一召会的一分子。为什么不简单地和我们所居住当地的信徒来在一起,成为那地召会的彰显?我们不要被基督教弄复杂而受迷惑。问别人是属于什么会,这是一件可耻的事。假如他们是信徒,他们就是我们的弟兄—就是这样。我属于那独一的召会,他们也属于相同的独一召会(召会的异象与建造,三六至三七页)。
参读:召会的异象与建造,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