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元首把我们安排在身体的特别地位上,也指派我们特别的功用─罗十二4,林前十二15~17。

罗 12:4

正如我们一个身体上有好些肢体,但肢体不都有一样的功用;

林前 12:15

倘若脚说,我不是手,所以不属于身体,它不能因此就不属于身体。

林前 12:16

倘若耳说,我不是眼,所以不属于身体,它也不能因此就不属于身体。

林前 12:17

若全身是眼,听觉在哪里?若全身是听觉,嗅觉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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