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身体上的肢体是因持定元首而能联络得合式,并活出身体的生命;我们与别的肢体的关系,在于我们与头的关系─弗四15~16,林前十二18、27。

弗 4:15

惟在爱里持守着真实,我们就得以在一切事上长到祂,就是元首基督里面;

弗 4:16

本于祂,全身借着每一丰富供应的节,并借着每一部分依其度量而有的功用,得以联络在一起,并结合在一起,便叫身体渐渐长大,以致在爱里把自己建造起来。

林前 12:18

但如今神照着自己的意思,把肢体俱各安置在身体上了。

林前 12:27

你们就是基督的身体,并且各自作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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