纲目
壹 神乃是烈火─来十二29,申四24,九3:
一 作为那焚烧者,神是圣别的;圣别是祂的性情,凡与祂圣别性情不符的,祂这烈火就要烧尽─来十二29。
二 在但以理七章九至十节,神的宝座乃是火焰,其轮乃是烈火,从祂面前有火河流出;这里的火指明神是绝对公义、全然圣别的。─引用经文
三 主借着祂的死,将祂自己这生命的火释放到人里面,而在地上焚烧─路十二49~50,约十二24:
1 是灵的基督作七倍加强、赐生命的灵,乃是焚烧的火─来十二29,启四5,五6,一14,参亚二5。
2 这火乃是属灵生命的冲力(推动力),出于主所释放的神圣生命。
3 “我们都被这火所烧着,被这火带在一起;现今我们有负担要使这火烧着更多的人。当基督那遮藏之神性的荣耀释放出来时,神圣的火就丢在地上,要焚烧全地。我们要让这火一直地烧!没有人能停止”─基督为父用神圣的荣耀所荣耀的结果,第七页。
四 神的七灵是在宝座前点着的七盏火灯;这些火灯是为着执行神的行政─启四5。
晨兴喂养
来十二28~29 所以我们既领受了不能震动的国,就当接受恩典,借此得以照神所喜悦的,以虔诚和畏惧事奉神;因为我们的神乃是烈火。
但七9~10 我观看,见有些宝座设立,那亘古常在者坐下了。……祂的宝座乃是火焰,其轮乃是烈火。从祂面前有火河流出。……
神是圣别的,圣别是祂的性情。凡与祂圣别性情不符的,祂这烈火就要烧尽。……我们要满足神的公义,就需要借基督的救赎得称义。我们要满足神圣别的要求,就需要成为圣别,就是被这位属天的、现今的、活的基督圣别(圣经恢复本,来十二29注1)。
〔但以理七章九至十节〕的火,意指神是绝对公义、全然圣别的(来十二29)。非圣别没有人能见主或接触主(14与注)(但七9注2)。
〔火〕指属灵生命的冲力,出于主所释放的神圣生命(路十二49注1)。
〔主〕的死乃是凭祂是神人,为人完成神的救赎(路二三42~43),并将自己释放到人里面,作生命的火在地上着起来(十二49~50)(路二四51注1)。
信息选读
启示录五章六节说,“我又看见宝座与四活物中间,并众长老中间,有羔羊站立,像是刚被杀过的,有七角和七眼,就是神的七灵,奉差遣往全地去的。”这七眼,就是七灵,“如同火焰”(一14,二18)。启示录别处也告诉我们,神的七灵就是在宝座前点着的七盏火灯(四5)。今天基督是烧着的火。我们都被这火所烧着,被这火带在一起;现今我们有负担要使这火烧着更多的人。当基督那遮藏之神性的荣耀释放出来时,神圣的火就丢在地上,要焚烧全地。我们要让这火一直地烧!没有人能停止(基督为父用神圣的荣耀所荣耀的结果,七页)。
“有火从耶和华面前出来,烧尽了坛上的燔祭和脂油;众民一见,就都欢呼,面伏于地。”(利九24)这火表征神的圣别如同烈火,借着焚烧,悦纳我们的供物。凡与神圣别的性情相符的,神的圣别就借着烧尽来悦纳。然而凡与神圣别的要求不相合的,神的圣别就要借着焚烧来审判。在这事上,火代表那是烈火的神(来十二29)。
我们享受神的同在、神荣耀的显现和主的祝福之后,应当预备好接受烈火。这是属灵的律,在神的祝福之后,紧随着就有苦难的烈火。这火表征神已经悦纳我们在基督里并凭着基督所献给祂的。
同样的火,就是代表神圣别的火,可能是为着神悦纳的烈火,也可能是审判的火。这烈火悦纳了司提反的奉献(徒七55~59),然而在主后七十年,这烈火用提多的来临,审判了耶路撒冷的搀杂。
今天对我们来说,烈火可能是我们奉献给神之后神圣的悦纳,也可能是因我们得罪神而招致神的审判。……我们若享受基督,把祂献给神,这烈火就是神的悦纳。然而,我们若干犯神的行政,而烈火临到我们,这焚烧就是神因我们触犯祂的行政而临到我们的审判。这是一件严肃的事(利未记生命读经,三三四至三三五页)。
参读:利未记生命读经,第三十一至三十二篇;基督为父用神圣的荣耀所荣耀的结果,第一至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