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凡火就是己的火,就是属魂生命、血气生命和天然生命所发出来的火─太十六24~26,林前二14:
太 16:24
于是耶稣对门徒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否认己,背起他的十字架,并跟从我。
太 16:25
因为凡要救自己魂生命的,必丧失魂生命;凡为我丧失自己魂生命的,必得着魂生命。
太 16:26
人若赚得全世界,却赔上自己的魂生命,有什么益处?人还能拿什么换自己的魂生命?
林前 2:14
然而属魂的人不领受神的灵的事,因他以这些事为愚拙,并且他不能明白,因为这些事是凭灵看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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