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 基督是怜悯、忠信、尊大的大祭司─二17,三1,四14~15,五5、10,六20,七26~八1:

来 2:17

所以祂凡事该与祂的弟兄一样,为要在关于神的事上,成为怜悯、忠信的大祭司,好为百姓的罪成就平息。

来 3:1

所以,有分于属天呼召的圣别弟兄们,你们应当留意思想我们所承认为使徒、为大祭司的耶稣;

来 4:14

所以,我们既有一位经过了诸天,尊大的大祭司,就是神的儿子耶稣,便当坚守所承认的。

来 4:15

因我们并非有一位不能同情我们软弱的大祭司,祂乃是在各方面受过试诱,与我们一样,只是没有罪。

来 5:5

这样,基督也不是自取荣耀作大祭司,乃是那向祂说"你是我的儿子,我今日生了你"的,荣耀了祂;

来 5:10

蒙神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称为大祭司。

来 6:20

作先锋的耶稣,既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成了永远的大祭司,就为我们进入幔内。

来 7:26

象这样圣而无邪恶、无玷污、与罪人分别,并且高过诸天的大祭司,原是与我们合宜的;

来 7:27

祂不象那些大祭司,每天必须先为自己的罪,再为百姓的罪献上祭物,因为祂献上自己,就把这事一次永远地作成了。

来 7:28

律法本是立软弱的人为大祭司,但在律法以后所起誓的话,却是立儿子为大祭司,乃是成全直到永远的。

来 8:1

我们所讲之事的要点,就是我们有这样的大祭司,祂已经坐在诸天之上至尊至大者宝座的右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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