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路加十八章九至十四节税吏的例子,说明平息的需要:─引用经文
耶稣也向那些仗着自己是义人,藐视别人的,说了这个比喻:
路 18:10
有两个人上殿里去祷告,一个是法利赛人,另一个是税吏。
路 18:11
法利赛人站着,自言自语地祷告说,神啊,我感谢你,我不象别人,勒索、不义、奸淫,也不象这个税吏。
路 18:12
我一周禁食两次,凡我所得的,都献上十分之一。
路 18:13
那税吏却远远地站着,连举目望天也不敢,只捶着胸说,神啊,宽恕我这个罪人!
路 18:14
我告诉你们,这人回家去,得称为义,那人却不然。因为凡高抬自己的,必降为卑;降卑自己的,必升为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