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题:民数记结晶读经(一)
二 不可剃头,表征不可弃绝主的主权,乃要绝对服从,也要服从神所设立的一切代表权柄─民六5,罗十三1~2上,弗五21、23,六1,来十三17,彼前五5:
民 6:5
在他许愿分别出来的一切日子,不可用剃刀剃头。他要成为圣别,直到他将自己分别出来归耶和华的日子满了;他要任由发绺长长。
罗 13:1
在上有权柄的,人人都当服从,因为没有权柄不是从神来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设立的。
罗 13:2上
所以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的设立;……
弗 5:21
凭着敬畏基督,彼此服从:
弗 5:23
因为丈夫是妻子的头,如同基督是召会的头;祂自己乃是身体的救主。
弗 6:1
作儿女的,要在主里顺从你们的父母,因为这是正当的。
来 13:17
你们要信从那些带领你们的,且要服从;因他们为你们的魂儆醒,好象要交账的人;你们要使他们欢乐的作这事,不至叹息;若叹息,就与你们无益了。
彼前 5:5
照样,年幼的,要服从年长的;你们众人彼此相待,也都要以谦卑束腰,因为神敌挡狂傲的人,赐恩给谦卑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