徒一17 他〔犹大〕本来列在我们数中,并且在这职事上得了一分。
25 叫他得这职事与使徒职分的地位。这一分犹大已经离弃,往自己的地方去了。
在主的眼中,新约时代只有一个职事。……十二使徒全都在“这职事”〔徒一17、25〕中,这指明新约只有一个独一的职事。多年前,我没有看见这个;但因着关于接受别人职事的争辩,我就花时间来研读有关这件事的纯正话语。我的眼睛被开启,看见十二位使徒全都在“这职事”里。因此,当使徒们祷告能有人替换犹大的一分时,他们求主指明祂所拣选的人,“叫他得这职事”(25)(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四三五页)。
有人也许会辩说,“这职事”仅限于十二使徒。但以弗所四章十一至十二节说,“祂所赐的,有些是使徒,有些是申言者,有些是传福音者,有些是牧人和教师,为要成全圣徒,目的是为着职事的工作,为着建造基督的身体。”十一节是包括从使徒时代直到主再来的整个时期。在神新约经纶里有好些使徒、申言者、传福音者、牧人和教师。……请注意十二节不是说“众职事(ministries)的工作”,而是说“职事(ministry)的工作”。虽然有成千有恩赐的人,但他们全数是为着一个职事的工作。
在新约时代里,神独一的心意就是要建造身体。神创造宇宙,造人,成功救赎,全都是为此。为着这一个目的,神有一个职事。在新约时代里,神没有两种工作;祂只有一种工作和一个职事(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四三五至四三六页)。
新约唯一的职事包括众使徒所有的工作(众职事),而众使徒乃是新约的众执事。林后三章六节清楚地用“这些执事”这个复数辞,而八、九节则用单数的“职事”。然后,在四章一节保罗说,“因此,我们既照所蒙的怜悯,受了这职事,就不丧胆。”这里保罗用复数的代名词“我们”。他不是说他(单数)受了这职事,乃是说我们(复数)受了这职事(单数)。这里的我们不仅包括保罗,更包括所有的新约执事。这一切都指明,众多新约的执事,只有一个新约的职事。
头一批新约的执事是十二使徒。在行传一章十七、二十五节彼得用“这职事”一辞。那职事是十二使徒的职事,他们是头十二位新约的执事。职事是事奉、工作,而执事是事奉的人。事奉的人有许多。在十二使徒之后,有许多的执事,包括保罗、巴拿巴和许多其他的人,进入这职事。虽然执事有许多,但这许多执事只有一个职事。
我们将所有这些经文一起考虑,……就能看见一幅图画,向我们清楚显示,新约的职事就是所有新约执事事奉、工作的总和。在这职事里,提摩太有一部分,称为提摩太的职事。你也有一部分,称为“你的职事”,我也有一部分,称为“我的职事”。然而,这不是说,在新约里有一个职事,然后在这一个职事以外,有许多其他的职事。新约的职事是独一无二的,但有许多的执事有分于这一个职事(李常受文集一九九三年第一册,七至九页)。
参读:提摩太后书生命读经,第六至七篇;哥林多后书生命读经,第四十八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