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题:基督徒的生活

第一周 基督徒生活的内在意义

周 二

纲目

五 基督徒的生活就是以神自己作为我们的爱来爱神并彼此相爱的生活;基督曾在这世上活出神就是爱的生活,如今祂是我们的生命,使我们能在这世上活出同样爱的生活,正如祂在那寻找失丧者并拯救罪人之职事旅程中所是的—约壹四16~19,路十25~37,十九10,弗四20~21,参加五13~15。

贰 过基督徒的生活,就是凡事都要在基督的人位里行,也就是在基督的面前行—林后二10,四6~7:

一 二章十节的“面”原文与四章六节的“面”相同,指眼睛周围的部分,其神色乃是内在思想和感觉的标示,将全人表明并陈明出来。

二 作信徒榜样的使徒保罗(提前一16)是照着基督眼中所表露祂全人的标示,在祂面前生活行动的人。

三 我们的心几时转向主,帕子就几时从我们心里除去,我们就能用没有帕子遮蔽的脸,观看荣耀的主;事实上,我们偏离的心就是帕子;没有帕子遮蔽的脸,就是没有帕子遮蔽的心,好观看显在耶稣基督面上之神的荣耀—林后三16、18,四6~7,撒上十六7,弗一18上。

四 神的荣耀是显在基督的面上,而基督的面,就是祂的人位,乃是住在我们灵里的宝贝—林后四6~7,彼前三4。

五 我们是没有价值且脆弱的瓦器,但我们灵里盛装着无价之宝,就是基督自己的面,基督自己的人位(林后二10,四6~7);在全宇宙中,没有什么像观看耶稣的面那么宝贵(创三二30,出二五30,三三11、14,诗二七4、8,启二二4):

1 只有当我们活在基督的面前,注视祂所是的标示,我们才会感觉到祂之于我们是如此的宝贝;我们有难处只要告诉祂;祂就在我们里面,面对面与我们同在—腓四6。

2 看见神等于得着神,也就是在神的元素上接受神到我们里面来变化我们(伯四二5~6,太五8);我们今天所观看的这一位神,乃是终极完成的灵,我们可以在我们的灵里注视祂,好将神的丰富吸收到我们里面,而逐日在神圣的变化之下(林后三18下,太十四22~23,西四2)。

六 当我们把心转向在我们灵里的主,面对面地观看祂并将祂照耀到别人里面(赛六十1、5),我们就在变化成祂荣耀形像的过程中,直到那日“我们必要像祂;因为我们必要看见祂,正如祂所是的”—林后三18~四1,约壹三2,启二二4。

晨兴喂养

约壹四19 我们爱,因为神先爱我们。

林后二10 你们饶恕谁什么,我也饶恕;我若曾有所饶恕,我所已经饶恕的,是在基督的面前,为你们饶恕的。

神先爱我们〔约壹四19〕,将祂的爱注入我们里面,并且在我们里面产生出爱来,使我们能用这爱爱神,并爱众弟兄(20~21)。……凡习惯恨弟兄的,就证明他不是住在神圣的爱里,也不是住在神圣的光中(二9~11)。我们住在主里面,就住在神圣的爱里,也住在神圣的光中,我们就不恨弟兄,反倒习惯爱他们,在神圣的光与神圣的爱里活出神圣的生命。

约翰在四章二十一节说,“爱神的,也当爱他的弟兄,这是我们从祂所受的诫命。”这里的诫命乃是弟兄相爱的诫命(二7~11,约十三34)。约翰在这里所写的可以简单概括如下:神就是爱,我们若住在神里面,就会用祂作我们的爱来爱弟兄。这是约翰在这些经节里的基本思想(约翰一书smdj,三七六至三七七页)。

信息选读

林后二章十节提到“在基督的面前”。保罗说,“你们饶恕谁什么,我也饶恕;我若曾有所饶恕,我所已经饶恕的,是在基督的面前,为你们饶恕的。”保罗在基督的面前饶恕一个弟兄。“面”在原文指眼睛周围的部分,其神色乃是内在思想和感觉的标示,将全人表明并陈明出来。眼睛周围的部分乃是一切内在思想和感觉的标示,表明一个人所想的是什么,里面的感觉如何。保罗在基督的面前,照着祂眼睛所表露祂全人的标示,饶恕那位弟兄。保罗不仅在主面前,也在基督内在感觉和思想的标示下生活。这是如此的深,如此的柔和,如此的细致。

我无法充分表达当我发现“面”这字的意义时,我里面的感觉。我在主面前屈膝说,“主啊,这么多年来,我从来不知道,我不仅必须活在你的同在里,还必须这样柔细地活在你面前。”我们不仅是活在祂的同在里,更是活在祂面前。……我们也许说,我们是在主的同在里生活、行事、为人;但有谁是在基督的面前行事为人?……在二章十节这里,有句话告诉我们,保罗就是这样的人,他一直在主眼睛的标示下,就是在主内在感觉和思想的标示下,在祂面前生活行动。

保罗注视主眼睛的标示,他知道他必须饶恕那位弟兄。他饶恕弟兄,不是照着自己的感觉,不是照着自己的思想,乃是照着那位内住在他里面者的感觉和思想。他在基督的面前行事为人。当他饶恕人时,他乃是在基督的面前饶恕人。他要让哥林多人晓得,他的饶恕,不是照着他自己,或照着他的肉体,乃是在基督的面前。这就是凭基督而活的意思。使徒保罗被消减到这样的地步,他绝不在自己面前行事为人;他乃是在基督面前,在基督的面光、思想中,在基督感觉和思想的表达下行事为人。活在基督的面前,是如此的柔细,如此的深。保罗是一个被消减到无有,只接受基督作他人位的人。他是在基督的面前行事为人(李文集一九六七年第二册,一九六至一九七页)。

参读:约翰一书smdj,第三十五篇;路加福音smdj,第二十五篇;一个在灵里之人的自传,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