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三册

《实行召会生活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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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召会的宪章

在本章我们要来看召会的宪章。虽然新约里没有‘宪章’一辞,但关于召会的这一面,可能没有另一个辞能以表达。‘宪章’是指召会的规则、规律和法规。今天每一个有相当规模的基督教组织都有其规则、规律和法规,但我们必须回到圣经,来看神所设定的宪章。我们若仔细、一再并用心的来读新约,就会看见很难找到给召会的规则、规律和法规。严格说来,新约中没有这样的东西。从行传二章五旬节那天召会形成的记载,一直到新约的末了,都没有提到任何给召会的规则、规律和法规。在行传头几章,我们在耶路撒冷的召会找不到这类事物。彼得、约翰、和其他早期的使徒,没有立下任何规则,来形成召会。

我们必须说到召会的宪章,因为许多圣徒认为我们若要实行召会生活,就必须有某些规则、规律和法规。有人说我们没有成文的法规,却有心照不宣的法规。然而,我们不只不该有成文的规则,也不该有暗示的规则。事实上,我们对于召会不该有任何种外面的规则、规律和法规。反之,我们该有召会属灵的宪章,就是给召会属灵的规则和规律。

十字架

召会第一个属灵的规律乃是十字架。召会是藉着基督而产生的,但基督的十字架乃是基督所藉以并凭以产生召会的凭藉。新约主要说到基督、十字架、召会和国度。基督在十字架上完成祂的工作,基督藉着十字架产生召会,召会又带进国度。没有基督,就没有十字架;没有十字架,召会就不能产生;没有召会,国度就不可能来到。所以,基督是第一,十字架是第二,召会是第三,国度是第四。没有基督,就没有召会的来源;没有十字架,就没有产生召会的凭藉。所以,十字架乃是召会的规则和规律。

现在我们必须来看基督如何藉着十字架产生召会。基督将一切消极的事物,包括罪性、罪行、魂、肉体、己、撒但、邪恶的世界和死,都带到十字架上。十字架已经对付并除去了这一切消极的事物。罪性、罪行、己、肉体、世界和撒但,都通不过十字架。所以,召会不是在十字架之先来到,乃是在十字架之后来的。十字架是一个试验,是一个检查的站口;我们经过了这个检查站,才来到召会。

外国人要进入美国时,必须先通过海关来检查每一样东西。我第三次入境美国以前,有些菲律宾的朋友给我一些芒果,让我带到美国吃并与人分享。然而,机场的海关不让我带这些美好的水果进来;他们告诉我不能带水果通关。我们必须遵守海关的规条,否则就不准入境。同样的,在召会门外有一个检查站,就是十字架。我们来到召会,就必须把我们的‘芒果’放在十字架上,并留在那里。这就是说,我们必须把我们的罪、己、肉体、属世的事物、撒但、和一切属死的事物放在十字架上。十字架必须检查我们,我们必须经过这检查站,好能进到召会中。

你在十字架那里经过了检查吗?你来到召会以前,受过十字架的规律吗?我永远不能忘记倪柝声弟兄所释放的一篇信息,其中说到在召会的入口处有十字架。我们来到召会时,就必须经过十字架。我们进入召会,若没有在十字架那里受到检查,我们对召会将是危险的。这就是说,我们不受规律,我们没有规则,我们来到召会是很野的、天然的,不受管治和规律。规则和规律乃是十字架;十字架必须检查、规律并管治我们。

我们没有外面的宪章,但我们的确有属灵的宪章,其中的第一项乃是十字架。召会属灵宪章的第一条,第一项,就是要经过十字架。一位弟兄来到长老聚会中要提议什么,或题出什么点来,他必须先经过属灵宪章的第一项,就是十字架。他必须经过十字架,并受十字架的检查。他必须核对说,‘我的肉体、我的己、我个人的欲望、我的意志、我的心思、我的主意、和我的想法,都在十字架上吗?’如果有人没有经过十字架的检查而天然的来参加长老聚会,他就会破坏长老聚会,也会破坏全召会。

我能从已过的经历见证,几乎每一次召会负责的弟兄们来在一起,我们都先跪下来祷告:‘主,在我们讨论任何关于召会的事以前,求你用十字架检查我们。’然后当一位弟兄把事情带到聚会中时,十字架就会检查他,他就问说,‘这是属世的吗?这通得过十字架吗?’如果他这样核对,就会立刻清楚。他可能说,‘主,这是属世的,请赦免我。我必须将这个放在十字架上。’我永远不能忘记在某次长老聚会中,有人题出一个问题,一位弟兄就吵起来。他吵了两句话后,就说,‘弟兄们,我停在这里。请赦免我,因为我刚才在我的己和肉体里说话。’这是十字架的规律。我们若要实行真实的召会生活,就必须经过十字架,受十字架的检查。十字架是主对付一切消极事物的凭藉。我们若有任何消极的事物,就通不过十字架。

我能从已过的经历告诉你们,与众圣徒一同实行召会生活并不简单。在召会生活中有各种的人。我们无法说出基督徒中间为什么会有这么多奇怪的人。我们能作什么?有好几次我被迫要问人说,‘在你所说的事上,你经过了十字架吗?’这是阻止人从肉体说话最好的方法。我们若这样问弟兄们,他们在良心里就会发现自己没有经过十字架。

然而,我们这样问人的时候必须小心。为了要这样核对别人,我们必须先核对自己有否经过十字架。一九三七年左右,在中国北方我的家乡那里,负责弟兄们还很年轻。在一次负责弟兄们的聚会中,一位弟兄从他的肉体里说了一些话;我就问他:‘你想你这样说是在灵里,并经过了十字架吗?’他回答说,‘李弟兄,你想你这样核对我,是在灵里,并经过了十字架吗?’他这样说以后,我什么也说不出来,我的眼泪几乎掉下来。第二天早上,那位弟兄流着泪来见我,说他昨天整晚睡不着。他说他的确是在肉体里,请求我赦免他。到了下一次负责弟兄的聚会,他第一个起来说话。他请求弟兄们原谅他所作的,我们就安慰他。毫无疑问,藉此我们能看见召会中的规律是什么;头一项规律就是十字架。

基督作生命

召会属灵宪章的第二项是基督作生命。在消极一面,十字架对付了一切消极的意见、想法,不同的观念、观点和欲望,以及出于己、世界和罪的事物。在积极一面,十字架释放基督作生命。主的死就是祂的释放。我们越经过十字架,基督就越多释放出来。我们若学习十字架的功课,主基督就会更多在我们中间释放出来。这不是消极的,乃是积极的。我们没有字句的规条,但我们有生命里的规律,就是基督。要我们众人都以基督而不以别的作生命,是给召会一条美妙的规则、规律和法规。藉着主的主宰权柄,我们最近几年间经历了这美妙的规则。几乎每一次我们来在一起事奉主,我们都经历到基督。

我们必须小心核对自己,有否遵照召会属灵宪章的这项规律。我们核对自己,乃是藉着问:‘这是出于基督作生命吗?’这不是道理的问题,乃是我们必须付诸实行的一件事。当我们弟兄姊妹来在一起实行召会生活,讨论或建议一些事时,我们必须核对并问说,‘主,这是出于你吗?这是出于生命吗?’如果这不是出于生命,我们就放下。我们不坚持这样的事,我们简单的把这些事放下。我们必须以基督作生命来核对自己。我们若这样作,就会免去很多麻烦。我们若以基督作生命来核对自己,就不会有麻烦。

我们经过十字架以后,基督就释放出来作召会的实际。我们若没有基督作生命,就没有召会生活。召会生活就是基督被我们团体的实化出来。我们不是宗教的组织,乃是一班得救、得重生、有圣灵内住的人,来在一起团体的经历基督。我们若建议什么,必须是基督自己作我们的生命。我们若持守这规律,召会将是何等美妙!

这不是仅仅一个道理。最近,有些朋友来问我:‘李弟兄,你们有怎样的规条和规则?’这很难回答。我不愿意说我们有规条,我也不愿意说我们没有规条。我们的确有些规条,但这不是字句的规条,而是在基督自己里面的规律。召会的第一个规律是十字架,第二个规律是基督作生命。如果我们接受这话,并且用这些规律核对自己、别人和全召会,我们将看见召会生活要变得何等美妙。这会拯救我们脱离许多事情。

圣灵

召会属灵宪章的第三项就是在我们灵里的圣灵。神的灵,基督的灵,生命的灵,乃是活的规律。所以,我们不需要字句的规条。关于召会信经的历史,包括所有自使徒时代的教父以来各种的信经,洋洋好几大册。已过几年许多人曾问我,我们有何种的信经。我总是喜欢告诉人,我们没有信经;反之,我们有十字架,我们有基督,我们有神的灵。这些是召会属灵宪章的项目。当我们来实行召会生活时,需要圣灵作我们活的信经。

我们可能声称,我们认识圣灵作我们的信经,过于我们认识十字架。然而,没有十字架,我们甚至可能误用并滥用关于那灵的教训。在这恩典时代,圣灵有一方面,在圣经里是用从天而降的雨描绘的。许多人接受雨水,却误用并滥用他们所接受的。我们若用十字架核对自己,并且尊荣、显大、高举并尊重主耶稣基督,我们就在对的地位上,正确的经历圣灵。我们必须受十字架核对,也必须有基督的保障,然后才会正确且充分的经历那灵。

那灵是我们的宪章。每当我们来在一起,我们必须在灵里作一切事。我们来讨论事情,必须在灵里讨论。我们里面若没有施膏的灵,就该停止、静默、放下自己的主意。如果没有圣灵的指示、印证或盖印,我们就要停止。最近几年,因着主的怜悯和恩典,我学了功课,绝不跟人争论或吵架。许多时候,人与我争论,我却问他们:‘正当你说话的时候,里面有膏油的涂抹吗?’这核对我们在那里。我们若核对自己有否膏油的涂抹,就会知道要作什么。我们若没有膏油的涂抹,就要停下来。

我们中间没有外面的规条;我们的规条是十字架、基督和那灵。我们若没有那灵,就没有什么可作,没有什么可说,我们就了了。我们可能每一件事都对,却缺了一件事;我们可能缺了圣灵同膏油的涂抹。

基督的作头

召会属灵宪章的第四项是基督的作头。我们没有外面的规条,却有规律我们的元首。我们有主基督作头,常常规律我们。我们在祂的作头之下,服从祂的权柄。我们需要用十字架、基督、圣灵、和基督的作头,来核对自己。我们在召会的头之下吗?单单主基督的作头,就会规律我们,并排除许多难处和错误。

我们肉身所有的肢体,每一天都受头的规律。所有的肢体不能随自己的喜欢作事,或照自己的欲望行动。手可能想打一位弟兄,但头规律它,叫它停下来。我们若认真的说自己是属基督的,就会看见主基督是我们的头。我们不只爱祂,更尊敬祂作头,我们就在头的元首权柄之下;这就是我们的规律。如果我们不认识主耶稣的作头,如果我们不能带信徒实化祂的作头,我们中间就不可能实行召会生活。我们来在一起,若没有以基督作我们独一的头,我们就会好像一个人有许多的头。我们没有头的时候,每一个肢体都成了一个头;但我们若简单接受基督作头,每一个肢体都是服从的,一切就都受基督的作头所规律。凡我们在召会中所作、所实行并建议的,必须核对是否在基督的作头之下。这就是规律:受十字架、基督、那灵、和基督的作头所核对。

身体

召会属灵宪章的第五项乃是基督的身体。我们必须受身体的规律、约束和限制。一九三九年倪柝声弟兄到欧洲去,离开中国一年半。在这段时期,有心寻求并事奉主的弟兄姊妹,从他们的经历发现,擘饼聚会中传饼杯的时候,最好让每个人安静的在灵里接触主并享受主。那段时期,我们在传饼杯时非常感觉主的同在。然而,因着那段时期倪弟兄不在,他并不晓得这个新的实行。当他回来时,参加了一次擘饼聚会。当杯祝谢了传给弟兄们,倪弟兄领受了膏油的涂抹,得着灵感唱一首诗歌,但其中一位长老却告诉他最好安静。倪弟兄也很乐于被制止。我与他坐得很近,我看见一切发生的事。我相信倪弟兄是有灵感的,他不是轻率或幼稚的人,而是满有属灵的经历。然而,他受身体的规律,跟随身体。我们必须学习如何受身体的约束和限制。

倪弟兄的母亲是一位宝贝、可爱的姊妹,也有一些属灵的恩赐。她很活跃、积极、活泼,她写过一本书为主作见证。一九四八年我们有几场特会,有好几百人参加;头几天的晚上她都有很活的祷告。然而,我们觉得她的祷告并不符合聚会的需要。我们可以用穿着来比喻。如果有人需要领带,我们不该给他皮带,即使很贵重的皮带也不合用,因为他需要的是领带。倪师母的祷告很好、很活、放胆且刚强,但所有带领的弟兄们都感觉她的祷告与所需要的不合。然而因着她是年长又亲爱的姊妹,我们就不知道该怎样作。会后一些带领的人都会交通到特会的情形。第三天晚上会后交通时,倪弟兄就叫我拿笔和纸来写一封简短的信,给我们年长的姊妹,上面写着:‘倪师母,已过几天我们听到你在聚会中的祷告,我们都觉得这些祷告并不合式。我们提醒你要受限制,请求你从现在起不要在聚会中这样的祷告。愿主与你同在。’倪弟兄、我、以及一位年长的同工姊妹在信上签了名,就拿给倪师母。第二天聚会开始以前,她流着泪来见我,说,‘李弟兄,赞美主!’她的感觉很深,这句话指明她接受了交通。身体的限制和约束是可爱的。

我们若这样实化身体的限制,主会非常与我们同在。我们该常思想,我们所作的一切是否被身体称义。我们必须问:‘我这样行,身体会称义吗?我作这事,所有弟兄姊妹都高兴吗?我在聚会中这样行事,弟兄们对我高兴吗?’我们必须受弟兄们、受身体的核对。有时我甚至对弟兄们说,‘请坦白告诉我,对我说实话,你们对我所作的高兴吗?我等着要知道你们的感觉。’这是身体甜美的约束。

一般

召会属灵宪章的第六项是一般。我们到别人那里,不坚持任何特别的事物。我们是敞开并一般的。我们就是来在一起交通、讨论、祷告、并寻求主的手;等到我们都赞同主是如何带领我们,我们就往前一步;不然,我们就等候。我们若要实现真实的召会生活,就必须是一般的。

我们说‘一般’,意思就是我们有主耶稣作我们的救主,我们的主,我们的生命和一切。不仅如此,我们对于任何破坏召会的事情都不赞同。这些就是我们所坚持的,此外我们是完全一般的。有人可能相信受浸必须全人浸在水里,他也这样实行,但他不可坚持这事;可能有部分主的儿女不赞同这实行,我们若这样坚持,就会产生不同的意见。

我们可能持守某种作法,因为我们觉得那是对的,但是我们来到召会时,必须是一般的。我们若不是一般的,就会有一些专特的事物;我们就会制造麻烦,成为分门别类的。如果一些弟兄姊妹坚持水浸,别的弟兄姊妹坚持洒水,他们就会打起来;那么,召会生活在哪里?召会生活就了了。我们不可坚持这些事而与主的儿女起争执。我们可能相信洒水就足够了,但我们不坚持。反之,我们以非常一般的态度,很包容的彼此来在一起。这样,别人也会有同样的态度,我们就能跪在主面前祷告:‘主,你带领我们怎样作?’这是实行召会生活正确的路。

有些宝贝、刚强的圣徒非常为着主,他们就是不赞同说方言。他们反对说方言,说这是错误甚至是属魔鬼的。这种态度并不正确,太极端了。我们不该反对说方言,但同样的原则,我们若真正的说方言,就该为着主的怜悯赞美祂。我们可以持守这实行,但我们不该将其带到召会,提倡并坚持这事。如果有人在聚会中说方言,许多宝贝、可爱的弟兄姊妹可能不高兴,所以那个人必须是一般的,不要特别。有人可能说方言却仍然一般的来聚会,没有什么特别的。我们不要制造规条,规定聚会中该不该说方言。让我们向主敞开,彼此要一般而不特别,把这事留给主。如果一些圣徒不赞同说方言,就为着他们的缘故暂时放下说方言。照样,我们对付一切的事都是这样。

我们必须坚持的一件事,乃是主耶稣作我们的一切。我们不能放弃这点。如果有人说话反对主耶稣,我们必须站起来对抗他们的说话,但对于所有别的事,我们必须一般。我们不可在任何一件事上有什么特别。我们可能有一些别的东西,但我们不特别的持守这些。我们若在任何事上太特别,就成了宗派。我们可能带着许多不同的背景和经历来在一起,但我们乃是带着一般的态度,很包容的聚在一起。我们不坚持任何事。如果有人喜欢某种作法,觉得这样作很好,只要这不是违反主自己的,我们就乐意包容的随着他。

然而,要一般而不特别并不容易。甚至我们到主面前,受祂核对,我们里面仍然有些事物是我们所坚持的。我们若坚持反对说方言,我们是错的;我们若坚持说方言,我们也是错的。我们必须彼此非常敞开、一般并客观。我们不走公会的路,就如门诺会、弟兄会、循理会、或任何其他公会等。我们在主面前是一般的、敞开的、客观的。我们乃是作为主在当地的圣徒,来在一起实行身体生活,没有任何外面的规条。不仅如此,我们也放下自己的背景。我到了美国以来,没有坚持任何远东众召会的作法。我们不该把自己的背景带进来。

让我们在聚会的事上完全是一般、敞开并客观的。让我们来在一起,祷告并交通。我们众人,特别是带领的人,需要更多时间来在一起祷告。我们不该照着已往的经历来作事,也不该照着我们的背景或过去的知识来作决定。带领的人应当有更多又活又新、新鲜的祷告,甚至在主面前禁食。然后我们就能让主以全新的方式带领我们往前,不是照着其他事物,乃是照着圣灵每时刻、在每件事上活的、现时的、新鲜并新的引导。这是正确的路。我非常关心带领弟兄们的聚集。我们聚在一起祷告得不够。我们该忘记已往,忘记召会中所有的难处和召会的事务,而花更多时间祷告,甚至禁食,来寻求主,求问说,‘主,你的心意是什么?今天你要我们往前的目的和引导是什么?’这是很活的,需要我们每一位放下并忘记我们的已往。

我们不可把已往的经历、背景、道理、教训和影响带到召会中。我们若这样作,就是分门别类。我们必须非常一般,我们不该感觉自己喜欢某样事物或不喜欢某样事物。我们若喜欢某样事物,可能主不喜欢;我们若不喜欢某样事物,也许主很喜欢。我们要完全向主敞开,并彼此敞开,我们要完全是一般的。我们愿意这样作吗?这并不容易。

一位从西方到东方来的弟兄,有一天来见我说,‘我们在西方的基督徒总是弟兄姊妹坐在一起。为什么你们这里要姊妹坐一边,弟兄坐一边?我就是无法赞同这点。’似乎这位弟兄只高兴自己的作法。我们不该把我们的背景带到召会中。我们来到召会中,不该带着自己已往的任何东西,乃要简单的带着一个敞开的灵,包容的心,完全向主敞开,向召会敞开,向主的儿女敞开,好有交通,等候、祷告并寻求主。活的主就会应时的带给我们活的引导。这是正确的路。

我们不可埋怨别人,或要求别人,我们只要核对自己。我们来实行召会,心中有没有坚持什么东西?我们不该说,‘我们赞同这事,却不赞同那事。’反之,我们必须非常敞开并一般,不坚持或推动自己已往或背景中的任何事物。我们爱主,尊敬主,我们爱祂的召会、祂的身体和圣徒。让我们聚在一起,不坚持任何事物。我们是敞开、一般的;我们祷告,与主并与彼此有活的交通;我们让主新鲜活泼的带领我们。我们若这样作,主就会在我们中间走很长的路,许多奇妙的事就会发生,因为我们已经为主铺好一条自由的通路。主就会得着自由,不会受我们约束。

神的话

召会属灵宪章的第七项,也是末了一项,乃是神的话。在许多重要、关键的事上,我们必须受神的话所核对。关于这点现在不需要说太多,因为我们许多人已经知道了。

召会属灵的宪章乃是十字架、基督、圣灵、基督的作头、身体、一般的态度、以及神的话。我们若要实行真实的召会生活,就必须接受这些事,并付诸实行。我们若持守召会属灵宪章这七项,召会就会得着我们的帮助。我们若受这些项目的核对,就会对召会成为积极的帮助。不然,我们对召会生活会成为破坏、拦阻、甚至危险。愿主怜悯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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