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三册
《其他讲话记录》
第一章 十字架的工作为着召会生活的实行
日期:一九六三年七月十九日
地点:加州阿特迪那(Altadena)
圣经上有说方言这样的事;然而,今天大多数的说方言都是虚假和人造的。虽然说方言可能是真的,但坚持说方言可能会引起分裂。仇敌利用教训分裂基督的身体。对于不同的道理和基督身体中的分裂,基督与召会乃是惟一的解答。我不反对说方言,我乃是反对误用说方言。我们必须一直记得,圣经次要的真理和实行——如说方言——不可坚持,因为会引起分裂。我们只持守基督作生命。
人喜欢独立。为了保持独立,就给关于召会的真理开了“后门”。圣经清楚教导,任何一个地方都该只有一个召会(徒八1,十三1,罗十六1,林前一2,启一11)。我们身为某城市的弟兄,必须联于这个城市里的召会,服从这召会,并与这召会一同聚会。
当我们宣告自由,不参与我们城市的那一个召会,反而发起另一个“召会”,为要照着我们的观点行事,我们就造成分裂和宗派。要为神完成任何事,我们必须使自己联于我们城市里的那一个召会,并服从当地的圣徒。
实行真正召会生活惟一的路,乃是藉着十字架。我们必须一直背十字架,并且否认魂生命,同天然的心思、情感和意志。真正的否认魂生命,必定是在圣灵里。我们越领悟我们在十字架的死之下,就越会被那灵充满。背十字架就是否认己(太十六24)。我们若背十字架,十字架就会真正拯救我们脱离己。属灵的长大在于我们否认己。
关于十字架的工作,有三方面是我们必须经历的。首先我们必须认识,十字架的工作是已完成的事实。罗马六章六节说,“知道我们的旧人已经与祂同钉十字架,使罪的身体失效,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这节告诉我们,我们的旧人钉十字架,是大约二千年前基督在十字架上所完成的事实。加拉太二章二十节证实这事:“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里所活的生命,是我在神儿子的信里,与祂联结所活的,祂是爱我,为我舍了自己。”第二,我们必须经历与基督同钉十字架这已完成的事实。加拉太五章二十四节说,“那属基督耶稣的人,是已经把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都钉了十字架。”我们若没有与基督联合,就无法有代替。因为基督带着我们同死,祂就是为我们死了;这就是说,祂作我们的代替而死(林后五14)。照着加拉太五章二十四节,我们“已经”把肉体钉了十字架。因为我们与基督同死,我们已经治死我们的肉体。这就是实化我们与基督同钉十字架这完成的事实。
第三,我们必须把己留在死里。在马太十六章二十四节主耶稣说到这点:“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否认己,背起他的十字架,并跟从我。”背十字架就是一直取用我们已经与主同钉十字架的事实。我们承认我们已被钉了十字架这事实,就得释放脱离罪和罪的辖制。身为堕落的人,我们有罪和己的难处;己的难处是其中最大的难处。罪和己是肉体的两个元素;罪是堕落之人的性情,己是堕落之人的生命。性情与愿望有关,生命与我们照愿望行事的能力有关。
背十字架与内顾自己无关。内顾自己是运用己来自我分析,而背十字架乃是不断的将基督的死应用于己。己没有盼望;因此,我们不该注视或分析己。我们该与己无分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