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五年第二册

《各种信息及交通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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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持守身体的一

在十九世纪前半,弟兄们(the Brethren)被主使用以恢复召会生活,但他们并未将其完满或完整的恢复。从那时起,许多人就受弟兄会对于马太十八章二十节的教训所影响;这节说,“无论在那里,有两三个人被聚集到我的名里,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弟兄会和那些受他们教训所影响的人以这节为立场,认为他们可以用他们所选择的任何方式来聚会。他们认为,只要他们是被聚集到主的名里,并有主在他们中间,他们作什么都对。基于这种对马太十八章二十节的领会,公开弟兄会在弟兄会信徒中间带进了为数众多的分裂。因此,曾有一时,仅仅在伦敦一地就有八十多处弟兄会的聚集。

这是弟兄会已过的实行,就某种程度而言,这仍是他们今天的实行。按照他们的实行来看,假使一群信徒一同聚集,而有几位信徒不满其余的人,他们就可以与原来的团体分开,说,“让我们在另一个地方聚集罢;因为只要我们是在主的名里聚集,就有主在我们中间。”然而,我们必须领悟,有主在我们中间并不称义我们的行动,也不证明我们所作的是正确的。在天主教里的人即使不清楚召会正确的立场,也宣称他们有主的同在。主之所以在我们中间,甚至我们聚会的方式有错,祂也在我们中间,原因乃是我们今天是在恩典时代。在这时代里,主“叫祂的日头上升,照恶人,也照好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五45)。主就像空气,只要有小缝隙,祂每个地方都能进去。祂非常有恩典;我们若敞开心或转向祂,即使只有一点,祂也会在那里。然而,祂的同在并不一定称义我们聚集的方式。我们不一定能说,只要我们在主的名里聚集并有主在我们中间,我们就是对的。

我们不该以马太十八章二十节为立场,用某种方式来聚会却导致分裂。十六节和二十节都提到两三个信徒,每一位有判断力的圣经学者都会同意,根据上下文,二十节提到的两三个人必定是十六节所说的两三个人。按照十六至十七节,这两三个人并不是召会,也不能代表召会;因为他们若有不能解决的问题,必须把问题告诉召会。因此,二十节里的两三个人不是召会。很不幸的是,许多圣徒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二十节,藉以称义他们制造分裂。

假使你问弟兄会,为什么他们在一个城市里有超过一个以上的聚集?他们会回答说,这样聚会没问题,因为每一个聚集都是在主的名里聚集,并宣称有主在他们中间。然而,真相乃是:起初在每个城市里只有一个聚集,几年之后,这个聚集里的某些人对其余的人感到不高兴,就开始了他们自己的聚集。之后,第二个聚集里的一些弟兄又开始觉得不满意,便开始第三个聚集。同样的事情一再发生,结果造成在一个城市里有众多的聚集。你若要他们从良心里真诚的告诉你,怎么会出现这么多聚集,他们会承认这就是原因。

我们需要清楚,马太十八章二十节并没有给我们立场,可以开始一个分裂的聚集;这节并不是说,只要我们在主的名里聚集,并有主在我们中间,我们聚会的方式就是对的。我们若带着制造分裂的动机来聚集,我们聚会的方式就是错的。另一面,假设两三位弟兄来在一起,为某个犯罪的弟兄祷告,以服从召会的方式聚集,而不是以分裂的方式聚集,这就是正确的聚集方式。我们必须看见,马太十八章二十节的上下文是关于对付有罪的弟兄,两三个人聚在一起,目的不是要制造分裂,乃是要为他们的弟兄祷告。因着有些人说,两三个人一同在主的名里聚集没有什么不对,某种混乱已经悄悄进到主的恢复里。这事的对错取决于我们聚会的方式。如果我们是以分裂的方式聚集,就不能用马太十八章二十节来称义我们聚集的方式;然而,我们若仍在召会之下,并尊重召会是身体在地方上的彰显,我们聚集的方式就会得着称义。

身体的一与身体在地方上彰显的一

基督的身体乃是独一无二的(弗四4,罗十二4~5)。因此,身体在每个城市里的地方彰显也必须是独一无二的。我们可以举例说明。在东京,只有一个美国大使馆;在伦敦,也只有一个美国大使馆。在东京另设一个美国大使馆不仅是错误的,更是违法的。在东京有一个以上的美国大使馆之所以违法,乃是因为美国是独一无二的;因此,美国政府的代表无论在何处,这代表都必须是独一无二的。在美国南北战争时,南方政府试图在伦敦设立第二个大使馆,这样,就有两个美国大使馆了;一个代表北方政府,另一个代表南方政府。这种情形指明美国不再是联合的,反而是分裂的。

今天在每一个城市里,都有太多属天国度的“大使馆”,制造出一种分裂与混乱的情形。正如世界上只有一个美国,宇宙中也只有一个召会。基于此一事实,一个地方已经有了地方召会,是属天政府所承认的,任何人就没有立场,在该地再建立一个地方召会。假使我们在已经有美国大使馆的城市又设立一个美国大使馆,那些在华府——美国政府的中心——的人,不会承认我们的机构,甚至会派人逮捕我们。照样,我们若在一个已经有地方召会的城市又设立一个地方召会,有一天属天政府会来结束这局面。

我在主的恢复里已经多年了,我从来不敢以分裂的方式设立一个地方上的聚集;因为我知道有一个属天的“华府”,我没有合法的立场以分裂的方式行事。

我们都爱主,也爱真理,但我们需要清楚真理。我们不能说,假使我们对当地召会感到不高兴,就可以用马太十八章二十节作为圣经根据,在另一个地方聚集。无人有权利用任何理由在特定的国家设立另一个美国大使馆;同样的,一个地方已经有了身体在该地的彰显,就没有人有权利或立场在那里设立一个分开的聚集。这样作就是反对神的行政;这不是一件小事。偷窃是错的,但不像设立属天国度的第二个“大使馆”那么严重。不幸的是,主的子民中有许多人不清楚这件事。即便主满有恩典,并且祂的同在就像雨,不仅降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但主也有祂主宰的行政次序。因此,我们若以分裂的方式聚集,可能仍感觉有主的同在,却失去了主的祝福。

我们都必须清楚这事。一面,我们需要凭着主的恩典,尽力不得罪弟兄姊妹,或被弟兄姊妹得罪;另一面,无论我们是否满意弟兄姊妹,都需要清楚基督身体的地方彰显应当只有一个。我们不能以分裂的方式开始另一个聚集。然而,若有主的引导,我们所能作的,就是向主这最高的权柄呼吁,向祂祷告:“主,进来对付这个光景。”我们能作的最多就是这样。只要已经有属天的“华府”所承认的“大使馆”,我们就不可以再设立另一个。我们只能向最高的权柄呼吁。

基督是我们生命的供应,召会是我们的试验、限制和保护

基督作生命,是我们内里的供应;召会作基督的彰显,乃是一个试验,试验出我们认识主有多少,经历主有多少,与主同活、在主里活着、为主而活有多少。我们或许说,“我里面有基督作我丰富充足的供应。”但这话的真实性,必须由我们与召会的关系是否正确来得着证明。

假设我与一位弟兄同住,却处得不太平顺。我们或许可以在个人早晨亲近主时接触主,从主得喂养,但当我们从各自的房间出来时,也许一看见对方,就变得不高兴。然后,我们可能开始渐渐彼此回避。如果弟兄是在某个时刻到会,我也许就决定十分钟之后到;他若用某种交通工具去聚会,我就会决定用另外一种。这样的事,在弟兄和姊妹中间都可能发生。我们天然的个性,对他人都是狭窄的。

这种“酵”一旦发起来,就不会停止。几周后,我也许和一些同情我的圣徒商议,那位弟兄也与一些同情他的圣徒商量。最后,我就有一群同情我的人,他也有他自己的一群。因着有两群人,聚会的气氛就变得很紧张。然后有一天,我这一群决定基于马太十八章二十节,与另一群人分开,自己聚集;这就造成了分裂。我仍然可以宣称,我这一群人里有主的同在。然而,这证明我没有从弟兄会的错误和失败中有所学习。

经历基督,绝不能与十字架分开(加二20)。我们要经历基督,就必须背起十字架;每当我们经历基督,也经历了十字架。此外,我们藉着经历十字架,才有可能过召会生活。所以,召会对我们乃是个试验。我们或许说,我们经历基督是我们里面的生命;但我们召会生活的情形如何?我们与圣徒们的关系如何?召会对我们不仅是试验,也是保护。我们必须学知,一地只有一个召会,并且所有的圣徒,无论我们与他们相处得如何,都是召会的成员,所以我们必须与他们是一。我们不能作其他的事,也没有其他的路可走。

在主的恢复里,召会对我们是限制、保护、试验;但在今日基督教里的情形完全不同。一个在基督教里的弟兄不喜欢他所参与的聚集时,他可以简单的开始另一个聚集。我们若走这条路,或许可以学习从基督得喂养,但学不到召会的功课。至终,我们会变得不平衡,像没有翻过的饼(何七8),不适合喂养他人,也无法成为正确的召会,作素祭满足主。我们需要清楚看见:一面,基督是我们的生命供应;另一面,召会是我们的试验和保护。

我们需要将这事带到主面前,学习尊重召会,持守身体的一。只要我们是在某个地方的召会里,就必须持守身体的一。在一地,只能有主身体的一个彰显。我们应当接受这个限制,以此试验自己;这样的试验是我们的保护。我们若学得召会的功课,也会学得十字架的功课。别人会看见我们当中有团体的生长,他们会体认到我们对主成了祝福。我们不会在天然的生命里,乃在灵里真实的彼此相爱。换言之,我们会爱别人,但不是因着他们合乎我们天然的口味。假使我们受到十字架的对付,学习不照着肉体,乃照着灵生活、行事、行动,也学习不凭我们自己,乃凭在我们灵里滋养我们的基督而活,我们就会有属灵、属天的爱来彼此相爱;这爱是在基督里,出于基督,也是基督自己。这能建造召会(林前八1。弗四16)。

召会不是由教训或恩赐建造起来的,乃是凭我们藉十字架经历基督而建造起来。我们所有的教训越多,分裂就越多;我们所有的恩赐越多,难处就越多。藉十字架经历基督,经历基督作我们的生命供应,并以召会为我们的限制和保护,乃是建造召会惟一的路。我们必须领悟,在宇宙中只有一个身体,这身体的彰显在每个地方也必须是一。因此,我们没有选择;我们必须学习这功课。学习这功课也许会使我们受苦,但至终对于我们与身体,都会成为极大的祝福。

完成神定旨正确的路,乃是以基督为我们的生命,并以召会为我们的限制与保护,意即经历基督作我们的生命并持守身体的一。这样我们就会看见主的祝福。若不然,无论我们宣称自己多么有主的同在,仍会失去祂的祝福。我们不该愚昧的重复弟兄会的悲剧。我深信主要恢复这两项关于基督与召会重要的事。我们不该反对这些事,因为我们若这么作,会非常厉害的得罪主;我们会冒犯主的行政,祂行政的手会进来中断我们所作的一切,好为祂的恢复表白。我们对此事需要谨慎,甚至畏惧。在行政的事上得罪主,不是一件小事。这不只是个人的事或道德上的事;这是关乎主行政的事。主渴望恢复基督与召会;因此,我们应当敬重主和祂恢复的路。

我们需要为这事祷告,并祷告使我们不因任何混淆的言论而失望、受误导、被打岔、或变得孤立。我们需要多而又多的学习从主得喂养,活在作为基督之彰显的召会里。这样,我们就会在主里长大,在祂的祝福之下,将祂的祝福带给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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