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八年第二册

《主的恢复与神心愿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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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召会的出现

读经:马太福音十六章十六至十八节,使徒行传八章一节,十三章一节,十四章二十三节,提多书一章五节,启示录一章十一节。

本篇信息我们要来看,召会是如何出现的,召会这条路是如何走的,以及召会的立场是怎么一回事。

圣经中对于召会出现的启示

召会在旧约时还是个预表,是一个隐藏在神里面的奥秘(弗三5,9)。旧约中虽然有好些关于召会的预表,但是并没有明文说到召会。直到新约的时候,主耶稣在马太十六章才第一次说到召会。那时彼得得着启示,认识主耶稣是基督,是活神的儿子(16)。主就告诉他说,“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召会建造在这磐石上。”(18)。当人认识了基督,主就把召会启示出来。主要把召会建造在祂以及关于祂的启示这块磐石上。主自己就是磐石,而我们每一个得救的人都是一块石头。“彼得”这名字,希腊文的意思就是“石头”。主耶稣说,“你是彼得。”意思是:“你是一块石头。”主要把我们这些得救的人,像一块一块的石头建造在祂这磐石上,成为召会。

在马太十六章,主笼统的在原则上把召会点出来,给我们看见,召会是出于基督,是建造在基督身上。但在这里,主没有说明召会是怎么出现的。圣经中的每一项真理,都是开头说一点,慢慢再加一点,然后更多一点,一直达到完全丰满的境地。这就如一粒种子,开头种在地里,而后长出青芽,慢慢的长出枝叶,再开了花,结了果,最后就有丰满的收成。召会的真理在圣经中也是这样,它这一粒种子,首先种在马太十六章,到了十八章,就有更清楚的说明。

在十八章,主说,若是你的弟兄犯罪得罪你,你要去,只在你和他之间指出他的过错。他若听你,你就得着了你的弟兄。他若不听,你就另带一两个人同去,要凭着两三个见证人的口,再劝他。若他仍不听,就要把这事告诉召会(15~17)。在这里有一个问题,就是这段话里所说的“两三个人”能不能代表召会?不能。因为若是这两三个人能代表召会,他们就不必告诉召会了。这两三个人是召会的一部分,并非召会,所以他们有了难题,还要告诉召会。

关于召会这件事,在这段话里,好像是轻描淡写的题了一下,但是这段话里却满有真理。这给我们看见,召会的出现不在宇宙,召会的出现乃在地方。若是召会的出现是在宇宙,那就不得了了,因为我们两三个人若有问题要告诉召会,就不知道要去那里找召会了。然而今天,我们若是有问题,能够很容易去告诉召会,因为召会就在我们所在的地方。

两三个人奉主名聚会并不就是召会

这几十年来,有好些基督徒看见了公会的不对,看见了组织基督教的不对,就脱开这些。然而,他们仅仅在消极方面看见这些不对,并没有在积极方面,看见召会出现的正确意义。因此,他们就根据马太十八章二十节,主张说,无论在那里,只要有两三个人奉主的名聚会,有主在他们中间,那就是召会。试问,你读马太十八章二十节,你看那两三个人奉主的名聚会,能不能代表召会?你能不能说,这两三个人有主的同在就代表召会?当然不能。

在天主教里有一些蒙恩的人,像盖恩夫人、劳伦斯,他们不仅爱主,并且相当属灵。他们常常三、五个人在一起祷告,实在有主的同在。然而你能说,他们在“召会”这件事上,没有问题吗?当然不能。要知道今天是主施恩的日子,无论在什么场合,无论在什么地方,人只要打开心向着主,主就如同空气一样临及人。但这并不能证明,有主同在的人在召会的问题上就是对的。

主耶稣说,神叫日头上升,照恶人,也照好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太五45)。你没有看见,一个人作强盗,结果神不给他空气呼吸。你作君子,神给你空气呼吸;你作强盗,神也给你空气呼吸。照样,今天是主施恩的日子,无论你在那里,只要你向主敞开自己,主就与你同在。然而这不是说,神给你空气呼吸,就是同意你作强盗。给你空气呼吸是一件事,同不同意你作强盗是另一件事。

圣经说,凡呼求主名的,就必得救(罗十13);这并不是说,必须在更正教中呼求主名才得救,在天主教里呼求主名就不得救。所以,一个人无论是在更正教,或是在天主教,只要他呼求主名,他就得救了。然而,这不能用来证明更正教或天主教是对的。同样的,两三个人奉主名聚会,就有主的同在,这是事实;但这不能证实,这两三个人在召会的问题上是对的。

马太十八章二十节所说,奉主名聚会的两三个人,应该就是十七节里,去告诉召会的那两三个人。按上下文看,二十节的那两三个人在那里奉主名聚会,就是为着挽回弟兄而祷告。今天我在这里挽回一个弟兄,他不理我;我没办法,就带一两个弟兄再去挽回,他还不听;我没办法了,只好去告诉召会。之后,我们两三个弟兄就奉主的名聚会,为这位弟兄祷告。所以,十八章二十节所说,奉主名聚会、有主同在的这两三个人,并不是召会;他们不过是召会的一部分。因此,这节非但不能作为一个根据,证明两三个人奉主的名聚会就是召会,反而证明这个说法根本是错的。

有人告诉我,在南加州有一千多个基督徒小团体。这些人脱离了公会,但对召会的路也不够认识,所以就随自己的意见,集合一些人,在家里聚会。这种作法虽然自由,但是得不着神的祝福。我曾访问过一些这样的小团体,他们的的确确告诉我,他们越聚集里面越不满足。他们说,这样的聚会,聚来聚去没有什么味道。为什么缘故?因为他们失去了主给身体的祝福,他们没有办法蒙受召会所蒙的祝福。

这种把两三个人奉主名的聚会当作是召会的作法,乃是拆散基督身体的作法,并且这种分散和分裂,一旦开了头,就没有止境。比方,原来我们六、七个人在张弟兄家聚会。聚来聚去,其中四个人天性很相近,而我们三个人又是另一个样。于是慢慢的,我们三个人说,我们和他们四个人聚会,怪别扭的,灵里一点也不相通,不如我们到王弟兄家聚会罢。结果,七个人的小聚会就分成两个了。过了些时候,我们三个人又带了两三个人得救,结果又有五、六个人聚会。聚来聚去,新得救的一两个和我很接近。结果,另外那几个就说,算了罢,我们到赵弟兄家聚会,不要和李弟兄那些人在一起;这样又分了一个聚会。所以说,这样的分是没有止境的,实在是很可怕。

神的儿女若是对召会的路,对召会出现的正确意义,对召会的立场不够认识,就太容易分裂了。甚至分裂了还不以为是分裂,而以为是相爱,是避免难处。有人说,“既然大家无法在一起,何必这样别扭,不如分开聚会,既不争,也不吵,仍旧在主里相爱。”这似乎是很好的藉口。然而,你我都要清楚,这样一来,身体没有了,合一也没有了。

召会的出现是一城一会

在马太十六章主给我们看见,宇宙召会是建造在祂自己身上;到了十八章,祂给我们看见,宇宙召会乃是在地方上出现的。然而,仅仅在马太十八章,我们还不清楚召会怎样在地方上出现。究竟是一个巷子一条街的出现呢,还是一座城一座城的出现?地方召会究竟是街道召会呢,还是马路召会?是巷弄召会呢,还是一城一城的召会?乃是到了使徒行传,这个真理才清楚了。

在行传里,不是说在什么路的召会,乃是说在某某城的召会。历史告诉我们,在使徒时代,耶路撒冷城有一百万人口,而且当时曾有一天三千人得救(二41),还有一次有五千人得救(四4),两次加起来就是八千人。这么多得救的人,他们乃是在许多的家里聚会;有时是集中在殿里聚会(二46)。无论耶路撒冷城有多大,无论那里得救的人有何等的多,无论他们聚会的地方分了多少处,仍只是一个在耶路撒冷的召会。八章一节说到“在耶路撒冷的召会”,这里的“召会”按原文是单数,而不是复数。所以,到这里就清楚,召会在地方上的出现,乃是以城为范围,不是以街道为范围。

再往下,到了十三章,就出来了一个安提阿的召会。一节说,“在安提阿当地的召会。”这句话按原文也可翻成:“在安提阿,在那里的召会。”意思是说,在安提阿的召会,就是代表安提阿那座城;在那个召会里,就是在那座城里。

而后,十四章二十三节说到:“在各召会中……选立了长老。”提多书一章五节又清楚的说,“在各城设立长老。”所以,在各召会选立长老,就是在各城设立长老。不是一条街一个召会,乃是一城一会;召会的范围和城的范围一样大。在一个召会中设立长老,就是在一座城里设立长老;在一座城里设立长老,就是在一个召会里设立长老。

到了启示录,召会出现的真理就更清楚,更完全了。一章十一节说,“你所看见的,当写在书上,寄给那七个召会:给以弗所、给士每拿、给别迦摩、给推雅推喇、给撒狄、给非拉铁非、给老底嘉。”使徒约翰写书信寄给七个召会,但这节却说到七个城市。在这里,主特地给我们看见,那七个召会就等于那七座城。一个召会就等于所在的那座城。一座城的范围有多大,那个召会也有多大。

所以,不要把这件事看为小事,这件事乃是大事。到底召会在地上怎样出现呢?是不是我们在东门这里一起聚集,祷告,就成立了一个东门召会?是不是住和平东路的弟兄姊妹说,我们都住和平东路,就来个和平东路召会?住信义路的就说,我们也来一个信义路召会?若是这样,召会的分裂就没有止境了。既然可以有和平东路召会、信义路召会,那么就可以有仁爱路四十二巷的召会,也可以有仁爱路四十四巷的召会。再进一步,既然可以有巷弄召会,就可以有门牌召会,有仁爱路四十二巷四号的召会,有仁爱路四十二巷八号的召会。这样弄来弄去,甚至在同一个家里,也会出现一个客厅召会,和一个厨房召会。慢慢的,连车库也出来一个召会;这种出现是没有止境的。这不是说笑话,今天的人任意妄为到一个地步,各人都照自己所看为对的行,一点规律也没有,一点也不受约束。

圣经是说,一城的召会,一地的召会。在以弗所只有一个召会,在士每拿只有在士每拿的召会,在别迦摩只有在别迦摩的召会,在推雅推喇只有在推雅推喇的召会,在撒狄只有在撒狄的召会,在非拉铁非只有在非拉铁非的召会,在老底嘉只有在老底嘉的召会。同样的原则,若是在台北,就是在台北的召会;在台南,就是在台南的召会。这一个立场限制了人肉体的行动。

事实上,人就是为着要放纵肉体,才要打破召会的立场。因为一把立场打破,人的行动就自由了。每一个犯法的人,都巴不得推翻法律,这样就不需要遵守了。从已过的经验,我们看得很清楚,许多反对召会立场的,都是不愿意受约束,都是想要自由行动,都是喜爱照着自己所看为对的而行。然而,主的话不给人这个地位。

一地一会的原则是可实行的

有人说,召会一地一会的原则是对的,但是只能在使徒时代实行,今天无法实行了。他们的理由是说,今天基督徒已经分裂,我们没有办法把所有的基督徒聚在一起,成立一个会,所以不能实行了。这个理由并不充分。举例来说,关乎以色列复国的事,我们读旧约圣经就知道,当初以色列人出埃及,进入迦南,所有的以色列人就是一个国。而后,他们被分散到世界各国,经过了两千多年。今天,全地最少有上千万的以色列人,就是所谓的犹太人。在美国纽约就有三百万;纽约约有一千万人口,其中有三分之一是犹太人,而他们都已入了美国籍。他们在国籍上是美国人,在血统上是犹太人。若说以色列复国,按原则说,所有的以色列人都应当回去;这以色列国应当包括所有的以色列人。然而,在以色列复国的时候,回去的以色列人不到一百万。即使至今,回去的也不到二百万。若是今天有个犹太人说,以色列复国,原则是对的,但是不能实行,因为没有办法把地上所有的以色列人,统统聚集在一起。请问这个理由充足不充足?

假使在纽约的犹太人起来反对说,“你们回去的人数不到二百万,我们却有三百多万,你们说你们是以色列国,那你们把我们摆在什么地位上?所以,没有我们回去,你们不能成立以色列国。”请问这个说法对不对?合理不合理?绝对不合理,因为神的心意是要以色列人都回国,但大多数人为着自己不肯回国。在美国生活舒服,钱赚得多,事业都有了基础,怎能拔出这个根呢?许多犹太人了解自己的软弱,了解自己出不起这个代价,所以并不取一个相反的态度。这些回去的以色列人,虽然不能包括所有的以色列人,但他们还是以色列国,因为他们站的地位对了,他们的立场对了。

同样原则,一地一地的召会,应当包括那地所有的信徒,这是对的。但是在今天召会荒凉的时候,许多人落在世界里,落在公会的组织里,他们在那里深深扎根,拔不出来,不肯回到召会的立场。难道我们蒙主光照的人,不可以回来吗?难道我们回来站在这个立场上,是不对的吗?感谢主,我们要说,不仅一地一会的原则是对的,并且是绝对可实行的。

我们绝对承认,成千成万在公会里的信徒,他们的确是我们的弟兄姊妹,他们的确是神的儿女,但他们失去了召会的立场。因着主的怜悯,我们不仅是神的儿女,我们还是回来的人,我们是站在召会立场上的。今天你到一地去,若是那里有一班弟兄姊妹,已经在召会正确的立场上,你就要到他们那里去,和他们站在一起。若是你不去,反倒自己另立一个聚会,请记得,你那个聚会就是宗派,你那样作就是分裂。这个立场要使我们没有肉体的行动,没有自己的拣选,没有个人的爱好、倾向,而保守我们在身体里。

召会接纳众圣徒

有人说,李弟兄讲立场讲得太过,讲来讲去会讲出一个立场宗派。又有人说,李弟兄就像弟兄会的发起人达秘(J。N。Darby),另立一个十分严格的宗派。今天,我们要在这里清楚这件事。一八二八年,主在英国兴起一班弟兄们,他们中间恩赐最大的就是达秘弟兄。慢慢的,他们中间有的人,的确形成一个很厉害的宗派。若是你在讲解圣经时,对某一点的讲法和他们不同,他们就不接纳你。比如,他们主张蒙头,你若不蒙头,他们就不接纳你。再比如,达秘相信信徒灾前被提,若是你讲灾后被提,他们就要革除你。这就是达秘和他的同工牛顿(Benjamin Newton)分开的原因。达秘非常注重灾前被提,牛顿说,“不对,应该是灾后被提。”两个就争论起来。结果,达秘把牛顿革除了。所以,你要去和他们交通,和他们聚会,你必须和他们有一样的见地、一样的作法,若不然他们就不接纳你。我们都知道,这是不对的。

我们在主面前蒙主带领,却不是这样。你信灾前被提,我们接纳;你信灾后被提,我们也接纳。请看我们的姊妹,有的蒙头,有的没有蒙头,我们是一概接纳。即使今天有个天主教的神父,穿着一件神父袍来了,只要他是得救的弟兄,我们也接纳。所以,绝不能说我们和达秘一样,不能说我们和弟兄会一样。

也许有人说,你这样接纳人不够,你应该接纳人的职事。他们说,召会该接纳众职事,否则就不是召会。这话是骗人的,全世界就没有一个地方接纳众职事。若有什么人说他们接纳众职事,我要头一个去试验他们。我头一个到他们那里讲道,并且头一篇就讲立场。那就证明给人看,到底他们接纳不接纳众职事。今天的基督教太紊乱了,所谓的众职事并不是那样单纯;召会不可能来者不拒,什么都接纳。今天在地上,并没有接纳众职事这回事,但我们应该接纳众圣徒。

我再说,现在各地召会都实行祷读,但也有的地方不祷读。那些不实行祷读的召会若请我去,要得我的帮助,我一样去作工。实行祷读的是召会,不实行祷读的也是召会。只要他们是得救的人,并且站在召会的立场上,就是召会。

看见立场亮光的经过

有些人以为我们所说地方召会的立场,是从弟兄会学的道理。这是完全错误的。弟兄会从来没有看见召会的立场。我们中间看见召会立场的亮光,是有过程的。早在一九三三年,我们前面的同工倪弟兄,受主引导出国访问,他到欧洲住了一些时候,也到过加拿大和美国。他在各地看见了一件事,就是在弟兄会的弟兄们中间,情形非常混乱,一个地方有好多聚会,都是彼此不相干的。正好那时国内南北各地,都兴起了一些聚会;那个光景就如雨后春笋一样。所以,就遇到一个问题,到底各地的聚会,或者说各地召会的界限,该如何划分?比如在上海,租界内有一个聚会,郊外还有一个聚会,或许在小东门另有一个聚会。到底这个界限该怎样划分?倪弟兄不清楚。为这缘故,他就重新花工夫读圣经,特别读新约。结果他读出亮光,看见一地一地召会的划分,是以一城一城为界限。所以,到一九三四年初,他就和众同工在一起,有四天的工夫,查考这个问题。那些查经的记录以后印出来,就是“聚会的生活”这书。那本书里大致是讲到地方上的聚会,是以城的界限为界限。那时还没有“地方立场”这个辞。

又过了三年,到了一九三七年,倪弟兄对于这个亮光越过越清楚。因着地方的界限,他看清楚了地方的立场。因此,他召集全国同工,释放了好多篇信息。这些信息后来刊印成《工作的再思》一书。所以,地方立场的亮光,乃是从一九三三年开始向我们照明,到了一九三七年,才清清楚楚的摆在我们面前。

抗战胜利后,在一九四六、四七年左右,我有很多时间和倪弟兄在一起,两人谈了很多。有好多次他说到,主在一九三七年所给我们看见的亮光,是再清楚不过,再准确不过了。所以,从一九四八年到一九五一年,他又释放了几篇信息,以后放在“教会的路”这本书里。

你们从这里就知道,前面弟兄们所看见的这个亮光,和弟兄会所看见的完全不同。弟兄会所说的地方聚会,有的是街道、巷弄的聚会。我在美国西雅图,碰到弟兄会中的一个长老。他亲自告诉我,仅仅在西雅图那里,就有四个弟兄会的聚会,并且这四个是彼此不相合的。换句话说,在那里是一地四会。所以,他们所说的地方召会,是在街道上也可以有,在马路上也可以有;而我们在圣经中所看见的地方召会,乃是一城一会。

一九六五年,在洛杉矶的弟兄们常说两句话:活在灵中,站住立场。这就是召会实际的生活。没有灵,就没有召会的内容;没有立场,就没有召会的路。有了立场,再有了灵,我们就有路,又有内容。愿主眷顾我们,使我们的眼睛明亮,看见神的心意。

一九六八年八月六日晚上讲于台北

原刊于一九六八年十二月“话语职事”第二百一十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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