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九年第一册

《如何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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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在召会的地位上

我们必须看见,我们基督徒是一班聚会的人。基督徒就是聚会的人;没有聚会,就没有基督徒的生活,也没有召会的生活。基督徒不参加聚会,是很难有长进的。没有聚会,基督徒就无法事奉神;没有聚会,基督徒也不可能彰显基督。召会生活就是聚会的生活。我们读使徒行传头几章,能看见在早期第一个地方召会,就是在耶路撒冷的召会中,众圣徒是天天聚会的。他们每一天都聚集在一起;所以那是个健康而刚强的召会。这不像今天基督教的情形,差不多只有主日早上十一点的礼拜。若是可能,我们必须经常聚会。希伯来十章二十五节告诉我们,我们必须建立聚会的习惯,并且不要失去那个习惯。我们不可停止聚集,‘好像有些人习惯了一样。’那是一种错误的习惯。我们不该养成不聚会的习惯,而该养成经常聚会的习惯。

听从召会的重要

聚会是极其重要的,这对我们已经非常清楚,我想不必进一步去强调。但我们该如何聚会?这是一个实在的问题。我们若去找所有基督教的领袖、圣经教师、甚至最属灵的人,问他们说,‘基督徒聚会正确的路是什么?’我想在地上,无论古今中外,没有任何人能告诉我们。

在整本新约中,第一处提到有关信徒聚会的事,是在马太十八章。主耶稣在马太十八章二十节告诉我们,若有两三个人被聚集到祂的名里,祂就在他们中间。这是主耶稣说到基督徒聚会的惟一例子。在已过的年日中,基督徒常用这一节说到聚会的事。但是他们引用这一节时,只指出一件事,固然也是主要的事,就是在主的名里聚会。在这一节里,主的名毫无疑问是一个重点。我们在本书以后有一章要来看,在主的名里聚会真实的意思是什么——这是顶有意义的。但是目前我们要来看这一节的上下文。马太十八章二十节记载主说这话时,是在什么样的情形之下?换句话说,这一节的背景是什么?我们要找出这一点,就必须从十五节起,来看上下文。如果你仔细的读十五至二十节,你会看见主为何并如何说二十节的话。让我们来看这几节。

主在十五节说,若是一个弟兄得罪你,你要去尽力恢复他。他若不听你,你就另带一两个人同去劝服他——或许凭两三个人,可以得着这位弟兄。但他若不听这两三个人,你就把这件事带到召会去(17)。我们知道这必定是指地方召会。这必定是在地上的召会,在一个地方上的召会,也就是在你所在之地的召会。这也必定是当你在那里的时候已经存在的召会。当然,这必不是在天上的召会,也不是在来世的召会——你怎能到那里告诉召会?这必定是你能去,实际的把你的事说出来的召会。你可以说在马太十六章的召会是宇宙召会,但在十八章所提的召会,毫无疑问的是地方召会,就是在你所住之处的召会。假若这位得罪你的弟兄不听召会,结果如何?我告诉你,这不是一件小事,因为召会要把他当作外邦人和税吏。

在这里我们要停下来看一件非常重要的事。弟兄姊妹,你有没有看见这一节的严重性?这一节告诉我们,我们需要召会,我们也需要在召会里。我们若不听召会,我们就成了外邦人。我可能自以为很属灵,很属天,但我若不听召会,在神眼中我就变成一个外邦人。这是相当严重的。你看今天的情形,随处都有成千上万的基督徒,但有谁是真正在召会里?你来到地方召会以前,你已经是基督徒。一面你很爱主,你甚至追求主,但那时你并不在召会里;你忽略了召会。可以说,在某种程度上你不听召会;更严重一点,你可能批评地方召会,悖逆地方召会;但你仍然觉得自己是属灵的。我们都必须看见,我们若不听召会,在主眼中我们就像外邦人一样。什么是外邦人?外邦人就是属这世界的人,是在这地上而没有建造在召会里的人。神拣选了我们这些人作祂的子民,使我们得以在召会里。神没有意思拣选成千上万个别的人。祂的目的是要拣选一班子民,一个集体的人,一个团体的人,作基督的身体,就是召会。你若没有建造到召会里,虽然在性质上你是召会的一部分,但在地位上你仍然像个外邦人。因为你重生了,你里面有了神的生命,也有了神圣属天的性情,所以在性质上你是召会的一部分,但在地位上你是在召会之外。不论你是否有属天的性质,在地位上你仍然与外邦人一样。这是极其严重的事。不在召会里是一件严重的事;忽略召会也是一件严重的事;不听召会更是一件严重的事。

有些圣徒不肯听召会,他们自以为比召会更好,以为自己是对的,召会是错的;但他们最终不仅在属灵上,甚至在肉身上,遭遇都很悲惨。这不是一件小事。这不是一件属于什么组织的事,也不是在什么人控制下的事。谁能控制这样的事?没有人能。这是在主的主宰权柄之下的事。当召会说‘不’的时候,你必须也说‘不’。当召会说,你必须跟着大家一起作,你就必须跟着作。在已过三十年,我不仅在美国,也在中国大陆和台湾一直的注意、观察。我所看到的都是同样的事,没有一次例外。在这些年里,凡批评、背叛召会的,结局都是落入悲惨的光景。但是主耶稣在这一段话里,还不是说背叛召会,祂只是说到不听召会。仅仅这一点就足以使一个人被当作外邦人和税吏。不论你自以为多么属灵,只要你不听召会,在神眼中你就像外邦人一样。

执行召会的决定

主耶稣在十八节立即接着说到运用召会权柄的事。祂说,‘凡你们〔意即召会〕在地上捆绑的,必是在诸天之上已经捆绑的;凡你们在地上释放的,必是在诸天之上已经释放的。’这是主在十六章给彼得的权柄。罗马天主教说,这个权柄只给了彼得;所以今天只有‘继承彼得的人’,就是教皇,才有这权柄。但是他们没有看见,在十八章同样的权柄也给了召会,就是给了全召会。召会有权柄捆绑。捆绑谁?捆绑那些不听召会的人。你再读上下文,就会看见所说的就是这个意思。召会有权柄捆绑那些不听召会的人。

这样的决定如何执行?召会怎样才能执行这个决定?乃是藉着十九至二十节,也就是藉着圣徒聚集在一起,为这事祷告。你再读上下文,会看见所说的就是这个意思。你看见主乃是说到有关聚会的事,因为运用召会的权柄,捆绑异议者,不是个人的事,乃是召会,团体身体的事。身体必须执行所作的决定。怎样执行?乃是藉着祷告。圣徒必须来在一起祷告,使召会能执行召会所决定的事。藉此我们看见,信徒的聚会必定是属于召会的事。

对马太十八章二十节的误用

今天人挑出二十节,断章取义的说,‘你看,主耶稣说只要有两三个人聚集在祂的名里,祂就在他们中间。’他们用这一节证明任何两三个人在祂名里的聚会都是对的。但他们忽略了这一节的上下文。这一节的上下文告诉我们,信徒的聚会必须是属于召会的,必须是以召会为立场的。信徒的聚会不该与召会分开,而该联于召会、属于召会。今天的基督徒误用了马太十八章二十节。他们以这一节为他们聚会的立场,但他们从未与召会站在一起。他们没有召会的立场;他们只是自己聚会,而没有召会。他们有聚会,却没有召会;他们的聚会没有召会的立场,也不是与召会站在一起。

那么我们该如何聚会?首先,我们若要正确的聚会,我们的聚会必须与召会有关联,也必须属于召会。我们的聚会必须与召会站在一起,并且是召会的一部分。我们聚会的目的必须是执行召会的决定。

对于今天基督教的光景,我非常难过。所有的自由团体都以马太十八章二十节作他们聚会的理由和根据。你若问他们有关召会的事,他们会回答说,他们对召会的事一无所知;他们说,我们只是根据马太十八章二十节聚集在一起。我可以向你保证,不仅在西方世界是这样,在远东也是这样。有这么多基督徒聚在一起,但他们根本不知道,当他们在一起聚会时,他们必须有召会的立场。信徒的聚会,基督徒的聚会,必须是召会的一部分,必须以召会为立场,也必须是为着执行召会的决定。

有些人在读这本书的时候,可能还有这样的观念。他们觉得,只要他们是在主的名里聚会就够了。但按照马太十八章二十节的上下文,那是不够的。你必须有召会。如果你的聚会是以召会为立场,如果你的聚会是召会的一部分并属于召会,如果你的聚会是为着执行召会的决定,那就够了。若非如此,你的聚会就错了。那不是正确的聚会,乃是使人分裂的聚会。那不是召会的聚会,乃是分裂的聚会。我再说,信徒正确的聚会必须是召会的一部分,必须与召会站在一起,也必须执行召会的决定。

断章取义的应用一节圣经是极其危险,也是绝对错误的。我们不可把二十节从马太十八章切开;我们必须顾到上下文。我认识许多名叫约翰的弟兄,但我若只顾到他们的名字,而不管他们的姓,我就会搞糊涂了。我不可把名字与姓氏分开。照样,我若把二十节从十五至十九节切开,我就会失去这一段话的重点和意思。我们需要十五至十九节作实据,才能正确的使用二十节。根据这一节的上下文,基督徒的聚会与召会,就是与地方召会,有绝对的关系。

举例说,假若有六、七位弟兄对当地的召会不满。不论他们不满的理由是什么,他们在其中一位的家里开始聚会,不只宣告,甚至声称他们是以马太十八章二十节为他们的圣经根据。他们对别人说,‘我们这样聚会完全是对的;我们已经超过了两三个人,我们也是在主耶稣的名里聚会。’但他们若这样对我说,我会问他们:‘弟兄们,你们是否把你们的聚会看作你们当地召会的一部分?你们的聚会是否站在召会的立场上?你们的聚会是否执行召会的决定?’那些弟兄们若不听当地的召会,他们就是分裂的。他们必须回去;他们需要有把握,他们的聚会只是当地召会的一部分。这是非常清楚的。

倘若你和你所在城里的一些人,对基督教受够了;所以你们另外来在一起开始有聚会。你们说,‘我们放弃了基督教;我们对老旧的宗教制度受够了;现在我们只要在主耶稣的名里自己有聚会,根据马太十八章二十节的保证,我们有祂的同在。’我们要简单的问你们,你们的聚会是站在你们所在地真实召会的立场上吗?还是你们的聚会不过是孤立的,没有以召会为立场?若是这样,你们的聚会就是分裂的,而不是正确的聚会。不要把马太十八章二十节孤立出来,这一节必须按照上下文来领会。你读上下文,就能看见在主的名里聚会的正确意义。

几个真实、实际的例子

让我们从马太福音来到使徒行传。行传二章告诉我们,在召会早期,在耶路撒冷的信徒是在家中聚会。他们挨家挨户的擘饼(46)。为什么?因为他们的人数很多。他们在一日之内突然增加了三千人(41),在另一日又增加了五千人(四4),以致他们的总数超过了八千信徒。他们很难在一个地方全体来在一起。很显然的,他们在自己家中聚会是比较方便的。但我们必须看见,所有这些家中的聚会,都是在耶路撒冷召会的一部分。他们在聚会中所作的,不过是执行在耶路撒冷的召会的意向和决定。这些家中聚会不是孤立于召会之外的;他们的聚会也没有脱离当地召会为其背景和立场。这个真实且实际的情形,完全符合主在马太十八章的话。他们在各处,或在这一家,或在许多别的家,都是那一个召会的肢体,而不是孤立的聚会,也不是与召会分开的聚会;他们的聚会与在耶路撒冷的地方召会有完全的关系。所有这些家中的聚会,都不是独立的聚会,乃是那一个地方召会的聚会。他们聚集在家中擘饼(二46),传福音(五42),祷告(十二12)。当彼得从监狱里释放出来时,他就往马利亚家去,在那里有许多人聚在一起祷告。那个聚会不是召会,但那个聚会是在耶路撒冷召会的一部分。那个聚会是与在耶路撒冷的召会站在一起,圣徒们在那个聚会里祷告,乃是执行那个召会的决定。那不是一个孤立的聚会。这才是聚会的正确之路。

行传八章一节告诉我们,在耶路撒冷虽然有这么多聚会,但那里只有一个召会,就是在耶路撒冷的召会。然后在二十一章我们另外看见更多的事;二十节说,在耶路撒冷召会的人数有多少万。不仅是八、九千,或一万人,乃是许多万人。我们不知道有多少万人,但是你们注意到没有,同一章十八节说,在那里只有一个长老团?这一节告诉我们,雅各是长老之一,并且众长老也都在那里。全耶路撒冷虽然有那么多万信徒,但只有一个召会和一个长老团。那里虽然有许多万弟兄姊妹,和许多家中聚会,但是只有一个召会和一个长老团。

我最近收到一位圣徒的信,问我说在一个有众多圣徒的大城里,怎么可能只有一个召会。我也看到一个名传道人所写的一封信,他说他不同意在一城里只有一个长老团。弟兄姊妹,我们不在乎人怎么说;我们只在乎圣经怎么说。你们注意到使徒行传中的这些经节吗?在耶路撒冷有许多万信徒,并且他们在许多家中聚会,但他们仍然是在一班长老之下。你若读使徒行传,你就看见,无论这一班长老的决定是什么,所有的信徒都接受,因为他们都是一个召会。八章一节说,‘在耶路撒冷的召会。’我为什么这么强调这件事?因为这对聚会这件事是非常基本的。在聚会这件事上,我们头一件必须顾到的事,就是我们的聚会必须是地方召会的一部分。我们聚会必须站住召会的立场,并且执行召会所要作的。我们可能有几十个家中聚会。我愿意看见,在洛杉矶这里有一百个以上的家聚会,而这些家聚会乃是一个召会,在一个长老团之下。

在台湾岛上的台北市,就是当前一个实际的例子。那城有一个召会,就是在台北市的召会,那里有成千的信徒,六十多个分家聚会,但是他们全都在一个长老团之下。这些分家聚会都不是孤立、单独的聚会,乃是彼此有完全的关系,也与那里独一的召会有关系。关于我们的聚会,我们必须顾到的第一件事,乃是我们必须这样聚会。我们与当地的召会有关联,我们就是对的。这是一件基本的事。

全召会聚在一起

我们现在要从使徒行传来到哥林多前书。当然,若是召会的信徒人数很多,要全召会聚在一起就很难。在这种情形下,我们需要有一个以上的聚会地方。但是林前十四章二十三节说,‘所以若全召会聚在一处……。’有些地方,召会中弟兄姊妹的人数不太多,他们可以在一个地方,全召会聚在一起。这样,这种的聚会,也就是全召会的聚会,就是召会。为什么这么说?因为二十三节说,‘全召会聚在一处,’而三十四节说,‘像在……众召会中。’当全召会聚在一处,那是个聚会,那也是召会——聚会就是召会。那个聚会不仅是召会的一部分;那个聚会就是召会。弟兄姊妹,聚会正确的路,乃是聚在一起作为召会的一部分,或作为召会;否则我们的聚会就是错的。聚会这件事,必须绝对与召会有关联。若是全召会可能聚在一起,我们的聚会就是召会。若是全召会不可能聚在一起,我们必须在不同的地方聚会,但所有这些不同的聚会,不过是那一个召会的许多部分。在一城里所有的聚会,应当是那城里惟一地方召会的组成部分。这是聚会的正确之路。我们的聚会若不是确定并积极的与召会有关系,我们就不够资格聚会,就不是在正确的地位上聚会;我们就是错误的。

保守身体的一

这事与基督身体的一很有关系。如果有些弟兄们奉主的名在各处聚会,却不顾到召会,这样基督的身体就分裂了。我们的聚会必须与当地的召会有正确、积极的关系。这样,我们的聚会就不是一个分裂的聚会,而是一个与召会站在一起,并执行召会意愿的聚会。我们不可以轻率的开始任何聚会。我们开始任何一个聚会,不能不顾到召会。每当我们开始聚会,我们必须是为着召会而聚会:我们的聚会就是召会,或是召会的一部分。那意思是说,我们完全与召会是一,并且没有分门结党。这样,我们的聚会就蒙保守在召会里,在一里。愿主怜悯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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