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一) 基督徒报第一期
凡有圣经和灵性问题欲问的,可投函编者;我们自当竭能以告。无益问题,恕不如命。
二千三百日
问:但以理八章十四节所讲的“到二千三百日,圣所就必洁净;”这些日子,照历史所载的,有相差些少;若照安息日会现在出版的“现代索隐”所说,这是长期的,是关乎末后的。它是根据本章十七节。究竟是怎样说法?(星洲黄)
答:读但以理书的预言,有一件事是必须知道的,就是:历史和解释的分别。我们切不要以为圣经异象的解释,不过是重说从前所已出现的;当知它是回说过去,而加增从前所未发明的新事物。预言多有两次的应验:近、远。近验就是历史,解释就是远验。此处亦然。先知当日所见的多已成就。天使所解释的,有许多是指着将来。所以偏重历史、或解释,都不能无错。
在历史方面看去,二千三百日的预言,早已应验在安提阿克以比凡尼斯(Antiochus Epiphanes)身上了(请读马克比书——圣经外传)。安提阿克行恶的日期,很合二千三百日的时候。这些日期一满,犹大马克比(Judas Maccabee)就洁净圣所,其时约在主前一六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在解释方面看来,这个预言与末后是有关系的。不特十七节是个见证,就是十九节、二十七节也是如此表明的。
有一件事应当注意:安息日会所有的解经,多是牵强附会的。他们虽然以为这个预言,是指着末后说的(末后在圣经都是指着主未显现在地上时的“主的日子”就是本书九章的第七十个七);但他们在“但以理讲义”第一百一十面,以为主耶稣于西历一八四四年,入天上的至圣所,开办审判之工。这何尝是“末后!”并且这种解释完全是违反福音,取消希伯来书的明显教训。他们以日为年,以二千三百日为二千三百年(一○三面),他们引以西结四章六节,民数记十四章三十四节为证据。殊不知此两处圣经,只指此两处圣经的事而言,并不涉及他处圣经的记载;更何论乎但以理书!以日为年的理想在圣经中,何无根据。请读创世记七章十节、十七节,四十章十二节、十三节、二十节,出埃及十六章,民数记十一章十九节、二十节,十四章三十三节,约书亚一章十一节,马太十二章四十节。日就是日,并不是年;如果圣经都是以日为年,则主耶稣应当三年在地里头了!
二千三百日的“日,”在原文并不是日字。原文作“晚晨,”即创世记一章的“有晚上,有早晨。”所以我们知道,这是二十四小时的“日,”并非一年的“日。”晚晨,是殿中献祭的时候,意即二千三百次的晚祭与晨祭——这证明圣灵的意思,是指着一暗一光的“日”说的。在历史上,安提阿克已经应验了一次,在末后的日期,真身的“小角”尚要再应验一次。
按第七十个七的时候是二千五百二十日,二千三百日比二千五百二十日尚短二百二十日。大抵在这二百二十日之中,是建殿的时候,到了二百二十一日之后,小角才污秽圣所,直到这个“七”——二千五百二十日——满了,圣所就洁净了。我们盼望主来提接我们上天;我们并不希望看见“小角,”和他的行为。我们仰望与主同操权,同来洁净圣所!“有福的指望!”
但以理八章十五至十六节
问:但以理八章十五节就是:“我但以理见了这异象,愿意明由其中的意思,忽有一位形状像人的,站在我面前。”这位天使,有的指是救主。十六节:“有人声呼叫说,”这声也是救主。跟弟的意思,十五节的天使是服役但以理的;十六节呼叫的是救主,因为救主方有权能指使天使长加百列。不知道孰是孰非?请解答!(星洲黄)
答:以二个都指救主,恐怕是不对的。十五节的“人。”在原文是“加百,”“加百列”的名就从“加百”来的。所以十五节的“人,”应是加百列。十六节的呼声,究竟是谁,经无明文。照我看来,应是掌理乌莱河的天使,受神命而发出此声。
生命树的叶子
问:启示录二十二章二节所说:“生命树……上的叶子乃为医治万民。”在二十一章四节:“不再有死亡……悲哀、哭号、疼痛,因为以前的事都过去了。”这节怎样又说医治万民?既说医治,定有肉体,方有疾病、疼痛、死亡;请问新天新地时候,是灵体还是肉体呢?
答:在新天新地的时候,人众像千年国度一样,分为两等:君王、与百姓。请分别启示录二十二章三节、七节的“子民”与“儿子。”儿子居在城里,就是古今所有得荣耀的圣徒。这些人是有灵体的。城外的“列国”——“子民,”是仍有肉体的。他们是从千年国里搬过来的。那时虽然是有肉体的,却没有死亡、疾病等等。但是既有了肉体,虽无疾病、死亡,也免不了软弱。生命树的叶子是为“医治万民”的,叫他们永远强壮在新地上。我们信主得胜的人,不是吃叶子,乃是吃果子(二7);赞美主!
犬类
问:启示录二十二章十五节说,“城外有……犬类”等等。据“御览新约注释”:“这犬类比罪人恶性……;”那时候还有罪人的存在!岂不是恢复未犯罪前的伊甸园吗?罪在哪里?可不是干干净净经百折历万难的基督徒吗?所有罪人,岂不是像那二十章末二节所说的,都扔在火湖里去吗?(星洲黄)
答:不错,犬类是指罪人说的。不错,新天新地是恢复伊甸园的光景。不错,罪人是扔在火湖里。不错,那里没有罪了。新天新地里只有得救的人。不过,你有点误会这节的意思。将这节与二十一章八节相较,就如二十一章八节是说罪人在什么地方——火湖;二十二章十五节是表火湖在什么地方——新地。罪人是在火湖里,罪人又是在城外,则火湖必定是在城外。旧日的所多玛湖是近耶路撒冷,所以地狱也更近新的耶路撒冷。所以新地里必有一地,是火湖。火湖是一个地方。这是何等的警惕!
山羊
问:山羊是否直接到地狱?(江苏李)
答:按马太二十五章四十一节,应是直接到地狱。“永刑”二字不能作别解。并且与此相同的经言,就是马太十三章四十七至五十节,那里明说“火炉。”
监狱的灵
问:彼前三章十九节并四章六节如何解释?(江苏李)
答:欲明彼前三章十九节,及四章六节,当先知创世记六章之“神子”是谁。
神子是天使,因为:(一)全旧约用神子,只有数次(约伯记、但以理书),除本处未明言外,其他都是指着天使或超凡者说的(二)有的弟兄以神子为塞特之裔,女子是该隐之裔;若是这样,那有该隐生的都是女,塞特生的都是男之理?(三)塞特逃不出二节“人”之一字(四)“神子”是与“人”相对;则他们不是人可知(五)若谓二节之“人”是该隐之裔,则一节之“人,”亦将作是解乎?(六)原文(英文亦然)在三节的“人既”之下,有“也”字。“也”字说明属血气者,不只人而已。人“也”属乎血气,则可知已有不是人者,已先属乎血气了。
更有弟兄以为:天使无(一)男女之分(二)不嫁不娶。殊不知:(一)马太二十二章三十节并不明说天使是无男女之分的。但圣经究无明文,故其有男女性分别与否,究不能定论。即云其无;经中岂不常以“他”(非她)为代名词称天使吗?此证明他最少也是偏于男性的;则娶世人女,无难了。并且天使无体,他必须借体于人;故更无难处(二)吾主在马太二十二章三十节,如果只说天使不嫁不娶,则以神子为天使,尚是难些;然而,祂岂不是说,“天上的使者”吗?意即谨守本位,不敢离开的(犹6),才是不嫁不娶的,其他则否。并且许多古卷,都有“属神”字样,加在“天上”之后。此更指明,不属神的,则非如此。
现在我们可以回到本题。彼前三章十九节及四章六节,并不是教训死后,人尚有第二次悔改机会。人非现今得救,就是永不得救。三章十九节的“监狱里的灵,”并不是人。“灵”字在圣经中,并不单用以指人。灵的用法,只有二:(一)邪鬼(二)人灵。此处是双下兼用的,这些的灵是在挪亚时不信从的(原文无人字)。
所以我的断案是:这些的灵,是犯罪的天使。他们离开本位,来往世界,与人联婚。不信从神,被洪水除灭,灵下他他拉,等候审判(彼后二章四、五节所见证的,真是与我们所解的相合。“地狱”译错,希腊文“他他拉”是指地中极深的所在)。他他拉就是本处的“监狱。”主耶稣死了,祂的灵就下他他拉去传福音,讲给这些天使听(彼前三19)。这些天使是照着人的样子而犯罪。人得罪神,有主耶稣的救赎。所以,他们既像人(取人体,娶人女),而犯人所犯的罪。他们就也得得救赎如人一般。
彼前四章六节的翻译不对。应作:“为此,就是死的(原文无人字),也曾有福音传给他们,要叫他们的肉体,按着人受审判,他们的灵(原文无性字),却靠神活着。”照上文(三19)所说的来解,真是明白:(吾人断不可灵然解“死人,”以为是灵性死的。因为:(一)没有凭据,许人灵解(二)“就是”与“也”三字,不许如此解法。“就是”与“也”三字的语气是特别的。如果传福音给灵性死的人,那是自然的、平常的,有何特别?既云:“就是死的,也曾有福音传给他们,”意即这些死的是特别的,不是平常死在罪恶中的人)。这里说“死的,”不说“死人,”就是(上章)那些犯罪的天使。就是他们,也曾有福音传给他们;所以是特别的。传福音给天使,真是特别!“曾”字意即前传述过,今已无了。基督只一次到他他拉传福音给他们。结果:他们的肉体(与创世记六章三节“血气”同字),就是他们犯罪时所凭附的,按着人受审判灭去(这里的“人”字,更证明他们不是人,不过照人受审而已)。他们的灵,就是关在“监狱里的灵,”却靠神而活。所以,基督传道给他们之后,他们已相信得救了,不过尚留在他他拉,以等来日(彼后二4)。
身体的改变
问:启示录十一章之二人是否以利亚、以诺、摩西三人中之二?若是,其改变是否如林前十五章所云?(江苏李)
答:想是。以诺的改变经无明文。看王下二章十三节,以利亚带着里衣上天,想他尚未改变;当主复活时,他岂不是将身上的布巾等留墓(约二十7~8)吗?当他在变化山上时,他并不发光如主一样。
摩西的复活身体
问:摩西有复活身体否?(江苏李)
答:无,其所有者“魂体”而已。路加十六章说到身体死后,尚有“目(23),”尚有“舌(24),”这是人的“魂体。”
【启示录十一章的二传道人,总是三人中之二。据我看来,主在世时,所复起者有三人;此三人后来岂非又死?所以,恐怕在复活与改变体中,也有久暂之分。不过林前十五章五十二节号筒响之后的复活,必定不朽坏、不死亡。其他恐与此有别耳。以诺、以利亚虽然上升,然而究未到天(约二13)。完全肉身,恐不成事;不过,有主所复活的三人之体而已。】
撒上二十章二十五、三十四节
问:撒上二十章二十五节与三十四节比较,有无前后之别?(江苏李)
答:无前后之别,均作过去式。大概初一约拿单侍立,初二日他坐席,所以“起来。”
士师记十四章十五、十七节
问:士师记十四章十五节与十七节如何和合?(江苏李)
答:士师记十四章十五节当作“到第四天。”内证:十四节说,“三日不能猜,”则此处必是“第四天。”否则十四节当作“六日不能猜。”外证:七十士译本,及叙利亚译本均作“第四天。”若是,则不难解了。这是圣经抄本之误,并不涉及默示问题。
以赛亚七章十四节
问:以赛亚七章十四节的“童女,”有人云可译“妇人,”确否?(江苏李)
答:“童女”希伯来文作ha-'almah,希腊文在新约作parthenos。以赛亚是用希伯来文写的。此字字根是从alam 来的,其字意即“深藏、”“藏在深闺,”所以是童女。本字在旧约共用七次:创世记二十四章四十三节,出埃及二章八节,诗篇六十八篇二十五节,箴言三十章十九节,雅歌一章三节,六章八节,并本处。虽然在希伯来文尚有一字bethulah比这一字更为专门,然而该字有时说作青年女,有时说作童女。(以上参Wordsworth,及Companion Bible。)并且希伯来文之ha字,说作“独一无二,”是个指件词。所以以赛亚七章十四节已明说一个指定的童女了。虽然犹太人(新派先祖)以为马太译以赛亚七章十四节为parthenos为有错;然而七十士译本是犹太人所译成希腊文的旧约,也是将该字译作partheno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