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十) 基督徒报第二十四期
谁是强盗
问:约翰十章,主说,‘在我以先来的,都是贼,都是强盗。’请问贼、强盗指谁?(杜)
答:主耶稣在这里并不是指先前的先知。祂的话是指着:受默示的预言基督的先知终止后,四百年来,支配犹太宗教思想的文士们说的。他们并不是神所差遣的人,他们擅自教训。先知们比他们先来,他们比基督先来。主并不说到在他们之前的先知是有错误的。主只说,在祂以前来的他们,是贼,是强盗,偷抢神的羊群去听从自己的。
重生后的浸礼
问:信徒已受过点额洗礼,现在心灵重生,不必再受大水洗礼,可否?(王)
答:这个问题并不是这样问。你不当问说,已受点额礼,现在重生,可否不受大水洗礼。按着圣经的洗礼,乃是浸入水的。点额按着圣经并算不得洗礼。所以所有受过‘点额洗礼’的人,按着圣经,还都是没有受过洗礼的人。所以,你的问题应当作:‘没有受洗的人,现在重生了,用不用按着圣经而受洗?’这样一问,就你自己也会答应这个问题。照你的问题,人未重生,便受洗礼,这是圣经所无的。重生以后的洗礼,才算得是圣经的洗礼。人若未重生,他便不是一位信徒。圣经的洗礼乃是单为着信徒的。你随便在新约里看那一节说到洗礼的都是如此。就是‘点额洗礼’算得洗礼的话,未重生的人也不应当给他点额。圣经把洗礼比作埋葬(罗六4)。生活在罪恶里的人若受洗,就是活埋。洗礼是为重生的人的,所以,重生的人不能不按着圣经而受浸。主耶稣都当尽这个义,何况我们呢?哥尼流一家受了圣灵的洗,尚当再受水的洗,就为什么重生的人不来受合经的洗礼呢?
浸礼与治病
问:约翰五章六至八节的水,是否专指浸礼之水?(泰陈蔡)
答:不只不是专指浸礼的水,并且连和浸礼的水一点儿相干也没有。这里并没有丝毫的端倪,可以叫我们想到浸礼的水。近来有一般人以为浸礼的水是可以治病的,也许就是以这里为根据。这完全是一种邪说,我们警告神的儿女应当离开这个。圣经中从来没有一处以为浸礼的水是能治病的。没有这样的记载,没有这样的教训,没有这样的榜样,完全没有。一种治病的道,就是以一节误解的圣经为根据,岂不是太靠不住么?
教会与律法
问:马太五章十七至十九节:成全律法与遵行诫命,是不是专对于犹太人说的?与外邦教会有关系否?请教!(浙江蔡)
答:五章十七节是说主耶稣,并不是说世人。世上没有一人能成全律法和先知。打算这样作的人,若非不认识自己,就是存心僭越主的工作。这里的成全,就是指着主耶稣赎罪的死。所以人如果说,‘主耶稣都成全律法,难道基督徒反不要成全律法么?’他意思就是主耶稣都赎罪,为什么信徒不赎罪!十九节的诫命,就是指着山上的教训说的。这并不是对犹太人说的。请读第一节、二节。上山的原有‘许多人,’然而,主只开口教训祂的门徒,门徒就是基督徒(徒十一26),所以,山上的教训,就是十九节所说的诫命,乃是对基督徒说的。
社会
问:基督徒可否加入社会上的团体?(王)
答:圣经只承认一个团体为基督徒所可加入,也是所当加入的,就是教会。此外,圣经并不以为信徒当有别的团体。莫说社会上的团体,就是布道团、祈祷团、差会,都是圣经所没有的。如果这个理由,不是叫一位信徒不加入什么社会上的团体,就我们当从另一方面来看。圣经的命令是‘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林后六14)。无论那一种组织,那一个团体,中间如果有不信主者在,信徒照着圣经的命令,就不应当有分。信徒不应当和不信者同在一个团体里,谋共同的幸福。分开是第一的教训。
浸礼和晚餐
问:现在觉悟的传道人和未明白救主耶稣洗礼真义,而受过洗礼的教友同吃圣餐,渐渐改造他的程度,是否合理?不然就要分别出来,又恐有碍。望先生指教!(王)
答:问题都在乎他们已经得救未?他们如果已经得救,就无论其明白不明白浸礼真义,都可以与之一同吃晚餐。如果尚未得救,就不管其知识如何,与之同领总是不合乎圣经的。圣经从来不承认主的桌子是可以容让罪人坐的。
政教
问:反基运动,可否加入?政教分离,是否恰当?
答:自然不可。我们信靠基督的人,怎可加入反基运动呢?帝国主义,和一切不法的事,乃是我们所当反对的,反基的运动是不可的。
政教分离是圣经的良训。‘外邦人有尊为君王的,治理他们;有大臣操权管束他们。只是在你们(基督徒)中间不是这样。’(可十42~43)。‘我的国不属这世界’是主耶稣的宣言;所以,教会就是主的臣仆,就不必争战。但是现在的问题,是比政教分离更深的。
许多的信徒以为:政教应当分离是不错的。教会不应当管理政治,政治也不应当干涉教会,是最好的。但是,他们却以为教会对于时局可以发表宣言、意见;信徒个人可以参与政治运动,可以‘作官。’他们所说的,好像也有理,因为他们以为信徒既是国民的一分子,所以,也就有这一分子的工作。我们须看圣经的教训。主耶稣‘给我们留下榜样,叫我们跟从祂的脚踪行。’(彼前二21)。主是我们一切的榜样,我们若在政治这一点去跟从祂,是绝对不会错误的。主耶稣是一位政治家么?祂曾否注意祂本国的政治呢?祂曾否代表舆论来评论当日巴勒斯坦的长官呢?祂曾为受政治压迫者而斥责政治的压迫者呢?祂曾否有一点的政治势力呢?请读路加十二章十四节,十三章一至三节,马太十七章二十四节,二十二章二十一节。
基督徒不过是在地上为寄居的,为客旅的(来十一13~16,彼前二11)。谁能干涉和与分一国的政治呢?唯有本国的人。居留在日本的中国人,那里有权利来与分日本的政治呢?我们是寄居者,旅行者,就是表明我们与今世的政治无干。
‘谁能比信徒作官更合式的呢?他们岂不是更公正,更有道德的资格么?’圣经答应说,最没有资格作官的,就是基督徒。作官就是执行律法。世界的律法是讲公义的:犯罪者要受刑。但是,信徒现时行为的原则是应当怜悯(太五38~48)。世界的政治,能按着山上教训而行么?‘不要审判人,免得你们被审判’(太七1)的话,已经永远断定一位信徒不能干预政治,而作律法的执行者。
主耶稣已经在马太二十二章二十一节,将政治与神的教会永远分开了。信徒如果不是属乎该撒(代表政治),就不应当归于该撒。让属该撒的人作该撒的事,我们属神的,应当单归于神。
圣经只命信徒应当作国家的顺民,顺服长官,并没有命信徒作官被人顺服,请读提多书三章一节,罗马十三章一节、五至七节。如果他们压迫我们作违反神命令的事,我们就应当照行传五章二十九节而行。马太十章二十三节也是个好法子。我们可以不从,但切不可不服,而反动。
神的儿女们如果今日打算在所多玛的城门口作官,恐怕罗得未把所多玛弄好时,所多玛已经改造罗得了!
行礼
问:基督徒可否向人相片行鞠躬礼?(王)
答:这个问题的答应,是要个人亲自向主得着才可以。按着十诫,首诫是禁止有‘别的神,’这是神的问题。次诫是论像的问题。在这里我们看见不特人‘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并且‘也不可作什么形像,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人所受的命令是‘不可跪拜(这更好译作鞠躬)那些像,’不管你是出自何心;‘也不可事奉它’像神一般(出二十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