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五章二十四节 复兴报第十二期
我们应当看准了,这里所说的,并非经历的问题─不论你的经历怎样─乃是神的事实。“凡属基督耶稣的人,”─软弱也好,强壮也好─都“是已经把肉体钉在十字架上了。”你说,你还会犯罪,神说,你已经钉在十字架上了。你说脾气尚在,神说,你已经钉在十字架上了。你说,你私欲厉害,神说,你的肉体已经钉在十字架上了。请你现在不要注意你自己的经历,先注意神对你说的话。你若不听、不信神的话,天天看你自己的经历,你就永不能有肉体钉十字架的经历。不要理自己的感觉和经历罢。神说你的肉体已经钉了,就是已经钉了。先听信神的话,才能有经历。神对你说,“你的肉体,已经钉十字架了。”你应当回答说,“阿们,是的,我的肉体,是已经钉在十字架上了的。”你这样作,就要看见你的肉体真钉死了。
我们应当知道,圣经并没有叫我们去钉十字架,乃是对我们说,我们是“已经”钉十字架的人。因为并非我们自己单独去钉,乃是与主耶稣同钉的(加二20,罗六6)。既是同钉,就主耶稣在什么时候钉十字架,我们的肉体,也是在什么时候钉十字架。并且我们的钉十字架,并非我们自钉,乃是主耶稣在祂钉死的时候,也将我们带到十字架上去。所以照着神的眼光看来,我们的肉体,乃是“已经钉在十字架上了的。”这件事,在神看来,乃是已经作清楚的,已经成功了,已经是一个事实了,所以无论人有无经历,神总是说,“凡─每一个─属基督耶稣的人,是已经把肉体钉在十字架上了。”我们若要得着肉体钉死的经历,法子并不在乎注重经历─自然这也是不错的,但是,不要以太大的地位给它─乃是在乎相信神的话语。“神说我的肉体已经钉了,我相信我的肉体真是钉了。”“神说我的肉体已经钉在十字架了,我承认神所说的是真。”这样,我们就要得着经历。应当先注重神的事实,后注重人的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