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节:在原文是:“耶稣基督的家谱,大卫的儿子,亚伯拉罕的儿子。”开章第一句就是耶稣基督,这与启示录末一句相合(启二二21)。又“家谱”二字,新约只有这一次,旧约也只有题过一次,就是七十士译本的创世记五章一节:“亚当的家谱。”(主在世时,念的即是七十士译本)。一是头一个亚当,一是末后的亚当,二者遥遥相对。
“大卫的儿子,”本书如此称主共有九次:一章一节、二十节,九章二十七节,十二章二十三节,十五章二十二节,二十章三十节,二十一章九节,二十二章四十二节、四十五节。从亚当到主耶稣共七十五代(见路三23~38;路加多记一迦南名)。
开章为何不说亚当、以撒、雅各的儿子,而抽出大卫与亚伯拉罕二人呢?可见本书有两条线:一是大卫之子(先知),一是亚伯拉罕之子(祭司),可知主成功此两种职分。本来大卫之子是所罗门,说主是大卫之子,就是说主要作所罗门。所罗门一生有两件特别的事:一说智慧的言语;一盖造圣殿。主比所罗门更大,作先知,降下圣灵,建造属灵圣殿。主为亚伯拉罕之子,即主作以撒。以撒一生有二个特点,就是:被献于祭坛;娶利百加(外邦女子)。主被献,死而复活;娶外邦人,成功教会。
人的家谱,是从子孙说到祖父,王的家谱是从王讲下来;路加福音记家谱是追溯上去的,马太福音是顺记下来的。
三至六节:这里提起四个女人;这里的目的,是要叫人看见主不只与犹太人发生关系,亦与外邦人发生关系(弗三6)。耶稣来不是要召义人,乃是要作众人的救主。旧约从不把女人名列入家谱,也从不把外邦人名列入家谱,而此次所题的四个女人,不只是女人,况且是外邦的罪人。
“他玛”是犹大之媳(乱伦的)。“喇合”是耶利哥城中的妓女。“路得”是摩押人(神曾禁止摩押人进入圣会─申二三3,他们的子孙到第十代也不能进去)。“拔示巴”不称其名,乃叫人知其为如何人─赫人乌利亚之妻(撒下十一3)。由此可见,无论犹太人、外邦人,在基督里都是有分的。
全部圣经都是以男人预表道理方面(客观),女人预表经历方面(主观);例如雅歌中的所罗门与书拉密女子。本章虽题十四王的名,但明冠以王字的只有大卫王,他是合神心意的人。
七至九节:此段与代上三章十一至十二节比较;历代志上所记亚哈谢、(代下二二2~5,9、)约阿施、(代下二四25、)亚玛谢(代下二五14~16,27),马太一章未记。马太所漏记之名,乃(一)耶洗别所生(二)自己恶行(三)没有善终。神惩罚这样的人到三、四代。这几个人不该作王,所以马太未记其名。
十至十二节:这里缺代上三章十五至十九节的约雅敬(代下三六3~4)。约雅敬乃埃及王法老立的,并非神所立。他并且取悦法老,重征以色列民,且拜偶像,故在王谱里除名。八节的乌西亚,即王下十五章的亚撒利雅(2~3,13)。又十二节说,撒拉铁生所罗巴伯。但代上三章十八至十九节却说,毗大雅的儿子是所罗巴伯。这是因撒拉铁早死,其弟娶其妻生子(此为当时习俗─申二五5~6),或以毗大雅之子立于所罗巴伯。
十二节:“耶哥尼雅生撒拉铁。”但根据耶利米二十二章二十四至三十节,耶哥尼雅的后裔没有一人能坐在大卫宝座上。约瑟是耶哥尼雅的后裔,而主并非约瑟之子;这是神作事的奇妙。
基督的家谱共有四十二代。四十二是受苦经历的数目,与四十不同。四十不过是试炼,不一定有苦难。四十二一过,就是千禧年,就是安息。启示录说到四十二个月,民数记三十三章记有四十二站,四十三站就到迦南了。一过四十二,基督来了,就有永远的安息。三个十四代就是四十二代,但是计算一章中所记的只有四十一代,因为大卫是前十四代终,又是始于第二个十四代,所以是四十一代。
十九节:“约瑟是个义人。”义人是公义而又仁义。他是公义,所以这样的女子应当休了她;他是仁义,所以不愿明明的羞辱她,要暗暗的休了她。约瑟是义人,这两方面都有。
二十节:“约瑟正思念这事;”“思念”是给神机会来对他说话,以引导他。
二十一节:“耶稣”二字乃希腊文,等于希伯来文之约书亚,可译作耶和华(耶译作耶和华)救主或作耶和华施拯救(稣是耶和华的拯救)。
二十三节的“以马内利,”是神与我们,没有同在二字;这样范围是更大。希伯来文凡名字末尾有“利”或“里”者,总有神字在内,例如:但以理、以色列、以利。
大卫王预表主耶稣为王:
(一)神所立的王。
(二)争战的王。
(三)人所厌弃的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