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时:一九三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下午
讲地:泉州
恩赐与职事
职事中的职事
以弗所四章十一至十二节里,提到四至五种的恩赐,就是使徒、先知、传福音者、牧者和教师。说到这些恩赐的目的是为要“成全圣徒,各尽其职。”这里的“职”字,原文乃是“职事。”这里说到的五种恩赐,乃是要帮助信徒尽他们的职事。信徒的职事是零碎的,而教会中那五种恩赐乃是专一的,为要成全信徒们能尽信徒的职事,他们乃是信徒职事的职事。就好像银行中的银行,每个银行都有其自身的业务,而银行中的银行乃是帮助处理各银行所交来的业务。这五种职事又好比师范学校的教员,他们的目的是为教出一班作教员的人,所以是教员中的教员。
职事的工作是为着成全圣徒尽职事,所以是职事的职事。帮助人的人至少需要有一种或五种这类的恩赐;如果人没有这五种恩赐中的一种,就不能作职事的职事,因为他不能帮助别人尽其职事。一个普通的信徒可以没有得着神的呼召,作此五种恩赐中的一种,他所产生的工作,以性质而言,与其他蒙召有职事的人,乃是站立在同等的地位上。
马太二十五章告诉我们,主分给祂仆人的银钱,有的五千两,有的二千两,有的一千两,每个仆人都分到至少一千的银子。照这些银子的分配,其中包含普通的恩赐与特别的恩赐。得一千银子的,是得着普通的恩赐;得二千与五千的,是得着特别的恩赐。罗马十二章六、七节所说“预言”和“教导”的恩赐,也就是以弗所四章十一节所说的先知与教师的恩赐。以弗所四章中有使徒恩赐者,不光指那些见过主面的人。
供应的节
教会中所有其他的恩赐,在以弗所四章所说那五种之外的,都必须服在那五种恩赐之下。这样才不至以自己的恩赐自高、骄傲。以弗所四章十三节说“直等到,”这话可以证明前面五种职事的工作是一直继续的,是直到众人在真道上同归于一,认识神的儿子,得以长大成人,满有基督长成的身量,以及众人都联于元首基督。意思就是说,今天仍然有使徒。以弗所四章十三至十五节的情形,证明五种恩赐可用,并且仍然存在。十六节说到“百节各按各职,”“百节”原文乃是“供应的节。”比方,人体生理器官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消耗方面的器官,如为着运动的手脚等;一类是供给的器官,如口、耳、眼等,接受外面的东西。前面所题那五种恩赐乃是供给的节。我们在主面前,必须求能够供给别的肢体。别人得着供应,你也可以受用,但你若是没有那种恩赐,就没有可以给人的,宁可让有恩赐的来供应。
清楚自己的职事
林前十二章二十八至三十节,共提到九种恩赐,其中最先提到的三种是使徒、先知和教师,这三种是首要的恩赐,以后提到的六种是次要的。这首要的三种恩赐,在以弗所四章也提到,这三种是特别的恩赐。其他六种乃是神奇的恩赐。神奇的恩赐在教会历史中虽然大体已中断,但以弗所四章所题那五种恩赐却从未中断,就是因这五种恩赐还存在,教会才能被建造起来。所以那五种恩赐乃是特别的,其余的都是普通的。
现在我们必须问,谁有这五种恩赐?这件事,我们每个人都必须在神面前好好解决。如果你列在这特别的恩赐中,你就要再问,你个人的职事是什么?因为你的职事,与别人都有密切的关系。你如果不清楚自己的职事,往前进时,就会踢到别人的腿,往后退时,又会踏到别人的脚趾。在这里我们就要看见,神给每一个工人的职事,是有一定范围的。我们只能在主所定的那个范围内工作。如果神给你职事的范围有若干大,你就该在那个范围内工作。有时情形若是例外,你在别处也可作。
个人的职事,与别人的职事都有关系。有的关系要求我们带领,有的关系要求我们顺服。我们清楚了自己的范围,就必须站在自己的范围内工作;否则,就会与别人发生冲突。至于没有职事的人,就必须小心、忍耐,等候神,不可轻举妄动。同工中间的争执,大都不是为着恩赐的争执,乃是为着职事的争执。比方一个人是泥水匠,却要去作木匠的工作。他想要作别人的那一分,其实他不能作。所有的职事都是主所分派的,所有的恩赐都是圣灵所分赐的。工人与教会的配搭应该是和谐的,一面工人不可为难教会,一面教会也不可难为工人的工作。教会的目的乃是要工作往前开展,所以地方教会的负责弟兄,不可以阻挡职事的工作,为难工人的工作。
职事之间的支配
圣经里把工人的工作与教会分开,工人的工作是担在使徒身上,而教会的责任乃是担在长老上。使徒是为着众教会的,长老是为着一地教会的。彼得一面是使徒,一面又是长老;他是众教会的使徒,同时也是耶路撒冷的长老。他一面以长老的身分在当地教会服事,一面又以使徒的身分在众教会中工作。无论是地方的职事,或工人的职事,都是一种职任。在原文为 diakonia ,与“执事”同。一个地方刚有聚会的起头,却没有合式的弟兄能作负责人,他们就可以先由一班人暂时替代各种责任。等到某个时候,人数加增了,比暂时替代的人更合式的负责人显明出来了,那个暂时替代的人就要退下,让恩赐显明出来的弟兄去作。负教会责任的人,不但要有恩赐,还要有好名声、被圣灵充满、并且满有智慧。
新约里给我们看见,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职事。亚波罗有亚波罗的职事,西拉有西拉的职事……。亚波罗、西拉、提摩太、以巴弗提、提多、马可、路加等,他们各有不同的职事。他们当中,有些保罗能支配,有些不能。在支配的事上,必须支配者与被支配者两方都同意。我们不能像今天公会的作法,公会的权柄是站立在执事之上。公会组织指派执事,执事就必须遵行。但神的道路不是如此,神是要有恩赐的人之间有真正的顺服。真正的权柄是受十字架深深对付过的。一个支配人的人,也必须是一个能受别人支配的人。即使保罗也不例外,他差派提摩太、提多等,但他也接受弟兄们差派。如果一个信徒与弟兄出了问题,无法顺服时,首先要问他与神的交通有没有失败?对于某一件事无论觉不觉得同意,若要顺服,就必须从心里顺服。神所喜悦的乃是我们彼此顺服。
顺服权柄
有人以为脱离公会,就是脱离权柄。事实上,脱离公会只是叫我们脱离人的权柄,我们还是在主的权柄之下。在我们的生活里,在我们的工作上,神设立了许多代表权柄,要我们学习顺服。人如果说他找不到权柄可以顺服,这人必定有问题。比方,一个家庭聚集在一起时,我们可以看出在那里有各种的权柄。父母是儿女的权柄,祖父母是父母的权柄,哥哥姊姊是弟弟妹妹的权柄。你回到家就必须顺服权柄。你出门在外,路上的警察,他也是你的权柄,你也必须顺服他。你不可能因着你不觉得要顺服,就不服权柄。
若一个聚会的负责弟兄,要清楚自己应不应作负责人,最好的方法是亲自问其他弟兄,对他的看法如何,是否认为他应作负责弟兄?其他弟兄也不需客气。若是负责人作得好,可继续作下去,不然应自动退去。
权柄的祷告
如果在一个聚会中,发生非人力所能对付的事,在不得已的时候,教会就要运用权柄的祷告,求主管教。如果那地方的工作是合乎主旨意的,主的宝座就在这聚会之后作支持。比方英国在中国的公使馆,乃是代表英国的,公使馆里的公使乃是执行英国宝座的行动的。如果人杀了公使,就等于辱及全英国一样。照样,一个地方的聚会若是作主的代表,作主的见证,主的权柄就必定作这聚会的后盾。负责的人在必要时,必须使用主的权柄,以管治一切打岔的事。
我们要帮助人认识,今天的教会乃是主权柄所在的地方,也是主宝座所在之处。任何人到教会来都要认识教会中的权柄。工人是主的代表,在他身上有主的权柄。帖前五章十二节,希伯来十三章七节,十七节都说到,对工人需要有加倍的敬重与顺服。这些话必须常常读给弟兄们听,使弟兄知道教会中是有权柄的,并且要顺服、敬重这些权柄。
其他
有一次在聚会中,有一位作石匠的弟兄站起来,要求全体读约翰十七章,因为他喜欢这一章。就在这个时候,慕勒弟兄也站起来了,他说,“让我代大家读就够了。”慕勒弟兄这样一说,大家就没有再读下去。虽然在聚会中,人人都可以说话,但不是凡说话的都能造就人。
说预言的原则是:人里面有感动,而起来说话,并且说出来的话能造就人。至于说方言,就是人里面有感动,而起来说话,但说出来的话不造就人,这就是方言。如果有人心中觉得有感动,但不能感动他人,这乃是方言。林前十四章二至十九节的话很重要,那里说,一个人所得的感动,必须也能感动别人,这样,他才可以在聚会中发言,因为这样的说话,才能造就教会。若是不能建造人,就宁可不说,这是聚会中说话的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