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时:一九三八年四月一日
讲地:槟城
读经:
约翰一书一章五至七节:‘神就是光,在祂毫无黑暗;这是我们从主所听见,又报给你们的信息。我们若说是与神相交,却仍在黑暗里行,就是说谎话,不行真理了;我们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祂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
这几节圣经给我们看见两件事:第一,神就是光;第二,神住在光中。神如果不是光,人就不知罪。同时,因为神在光中,人才能看到神。
在创世记里神造天地(说得准确一点,神修造天地),第五天我们看见生命,但在头一天就看见亮光。我们展开创世记,先是看到亮光,再看到生命,可见亮光比生命更要紧。在神的工作中,首先是吩咐有光,其余的事都是随后发生的。
什么是光
光是什么意思?全部旧约没有告诉我们,光是什么。但在新约里,以弗所五章十三节末句说到光,这是全部圣经唯一说到光的功效的地方,所以我们宝贝这节。能把隐藏之事显明出来的,叫作光。你不必去找光,只要你一到光的跟前,光立刻就照出你,找出你来。能把隐密的事找出来的,就是光的功效。能把隐藏的事显露出来的,就叫作光;能把隐藏的事表明出来的,就叫作光照。所以人在光中,觉得犯罪并不希奇。顶希奇的就是人犯了罪,还是一点也不知道。
如果你是重生的人,神定规对你说话,定规光照你。你定规不能作出违背人礼节和圣经中道德标准的事。
重生的人,神定规光照他。不过神的命令,圣灵的光照,主在你里头的引导,你必须遵守,你不能忽略。
神是光
能说自己对的,定规没有看见光。一九○四至一九○五年,英国威尔斯的复兴,可说是从教会有史以来直到今天,空前的大复兴。罗伯斯是带进这个复兴的人,他曾问会众,你最末一次向人赔不是,是在什么时候?有人说在五年前,有人说在十几年前。他说,向人赔不是的时候离今天远的,就是堕落的人;离今天近的,才是活在亮光中的人。那时罗伯斯才二十八岁,所以有人就轻看他。问题不在于我们有没有错,乃在于错了不知道错,这是证明我们没有神的光照。基督徒生活的起点,就是神的光照。与神越近,就越看见亮光、越谦卑、越知罪。
基督徒灵命进步的头一步,就是见到神。一见到神,也就见到自己。一切活在神面前的人,都不是自是的人。人越见到光,越是战战兢兢。战战兢兢是保罗的态度,也是一切基督徒应有的态度。基督徒不敢依靠自己。会认错的人才是活在神光中的人,他不是在黑暗中行走的人。
什么叫作黑暗?黑暗乃指不知罪,对罪‘无知。’看见光越多,知罪越灵敏,对罪的感觉也越敏锐。神就是光,神住在光中(约壹一5,7)。人到光的跟前,光就照出你我的一切来。神是光,光叫我们认识自己。
神在光中
神在光中是什么意思?旧约时代,神是在至圣所里面,在那里没有天然或人造的光。神住在幽暗中。神变作一个谜,一个奥秘,人只能推想,人测不透到底神是怎样的一位。
到了新约时代,神显明了祂自己。这意思就是说,我们的神乃是一位启示出来的神。祂虽然是自隐的神,却在福音的光中把祂自己启示出来,把自己显现出来(林后四6),叫人知道祂是怎样的一位,祂为我们作了何等大的事。神是光,叫人认识自己;神在光中,叫人知道祂、认识祂。
第一,神是光;第二,神在福音的光中显现出来。
约壹一章七节说,‘我们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我们接受福音的光所启示出来的神,不是按着律法来作人,乃是行走在恩典中。光在圣经中有两个意思:第一,圣洁的光;第二,福音的光。本章的光乃是福音的光。我们在福音的光中认识神,并且在光中行,所以‘祂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
神是光,这光能照出人真实的情况。神在光中,这光照出祂自己是一位满有恩典的神。所以我们的罪虽然深重,还可以坦然无惧的到祂面前来,让祂儿子耶稣的血洗净我们一切的罪。愿神叫我们认识这两种不同的光。光叫我们看见神,叫我们接受祂作救主。光也叫我们看见自己,叫我们知道需要主的血洗净我们一切的罪,并且生活行动在神的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