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时:一九四○年十二月十四日周六晚上
讲地:上海
读经:
罗马书十二章一至二节:“所以弟兄们,我以神的慈悲劝你们,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是圣洁的,是神所喜悦的;你们如此事奉,乃是理所当然的。不要效法这个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变化,叫你们察验何为神的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
约翰福音十五章七节:“你们若住在我里面,我的话也住在你们里面,凡你们所愿意的,祈求就给你们成就(另译)。”
哥林多前书十章二十七节:“倘有一个不信的人请你们赴席,你们若愿意去,凡摆在你们面前的,只管吃,不要为良心的缘故问什么话。”
使徒行传十六章三节,六至七节,十八节:“保罗要带他同去,只因那些地方的犹太人,都知道他父亲是希利尼人,就给他行了割礼。……圣灵既然禁止他们在亚西亚讲道,他们就经过弗吕家、加拉太一带地方;到了每西亚的边界,他们想要往庇推尼去,耶稣的灵却不许。……他一连多日这样喊叫,保罗就心中厌烦,转身对那鬼说,我奉耶稣基督的名,吩咐你从她身上出来;那鬼当时就出来了。”
十七章十六至十七节:“保罗在雅典等候他们的时候,看见满城都是偶像,就心里着急。于是在会堂里,与犹太人、和虔敬的人、并每日在市上所遇见的人辩论。”
二十章十六节:“乃因保罗早已定意越过以弗所,免得在亚西亚耽延;他急忙前走,巴不得赶五旬节能到耶路撒冷。”
每一个基督徒都应该知道神的旨意;如果一个基督徒不知道神的旨意,就他乃是一个在黑暗里的人。圣经是说,“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里(约十二46)。”“跟从我的,就不在黑暗里走(八12)。”这意思是凡信入主,跟从主的人定规有光,也必定看得见,必定能知道。反过来说,一个人如果没有光,看不见,也不知道,就他必定在跟从主的事上有了问题。
神的旨意与主的心意不同
神的旨意与主的心意不同。神的旨意是客观的,在人外面,是在神方面的;而主的心意是主观的,是在基督徒的里面。因着神的旨意是客观的,是在神宝座上的,所以对基督徒来说,神的旨意是莫名其妙的一件事,因此需要寻求明白。而要寻求明白神的旨意,就必须放下自己的意思,拒绝我们肉体的活动。
另一面我们也必须看见,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我们所明白、所知道关乎神旨意的事并不多。一个人一年之内,若能有五十件的记录,就不错了,有的人甚至连十件也没有。
神的旨意,常常根据人的意愿而显明。约翰十五章七节,主说,“凡你们所愿意的,祈求就给你们成就。”这里的“愿意”一辞,在英文里是Will,在希腊文里是指一种主动的要,不像中文的“愿意”是被动的要。英文与希腊文都同样的把这辞变为动词,有“意志作主”的意思。根据这个,我们可以把中文的“愿”改为“主,”这节经文就成了,“凡你们所主意的,祈求就给你们成就。”意思就是,如果你们的意志主动的要什么,祈求,就能给你们成就。这要是很厉害的要,就是说,你若要什么,你出主意祈求就能成就。这节圣经,在我们看来似乎危险得很。如果我们所要的不是神的旨意怎么办?读这节圣经,我们也许会说要小心,我们也许要在上下文加上一些注解说,“如果合乎神的旨意,你主动的要,祈求就给你成就。”但这是我们的想法,不是主的意思,主乃是说,“凡你们所愿意的。”主相信有的人的愿意,是合乎神旨意的。
人的愿意
保罗在林前十章二十七节也有同样的意思,他说,“倘有一个不信的人请你们赴席,你们若愿意去,凡摆在你们面前的,只管吃,不要为良心的缘故问什么话。”很希奇,保罗在这里并没有说,你要祷告、寻求该不该去,或是你要祷告、寻求该不该吃。保罗在这里没有提起神的旨意,只提起人的愿意不愿意,他只注意人意志的问题。
住在主里面
在约翰十五章七节这里,主耶稣说,“你们若住在我里面,我的话也住在你们里面,凡你们所愿意的,祈求就给你们成就。”主这话乃是对那些在基督里,基督也在他们里面,有奉献、真重生的人说的。当一个信主的人有主的心,与主合一时,他就能经历这话。
林前十章二十七节与约翰十五章七节,不是对一般人说的,不是说人想要怎么作,神就给他成就;乃是对那些在基督里,有奉献、真重生,有了基督的心思,并且受十字架对付,住在主里面,也让主的话住在他里面的基督徒说的。
我们已经说过,神的旨意是客观的,主的心意是主观的。神的旨意是在宝座上,主的心意是在基督徒心座里。神的旨意是在基督徒之外,是基督徒要寻求知道的;主的心意是在基督徒身上,要显明出来的。神的旨意也许是几次、几十次,主的心意乃是时时刻刻、持续不断给我们明白的。
一个人一重生,神的生命就在他的里面,这人就与主合一。主的生命一进入基督徒心里,主的心意也进入基督徒心里,而神的旨意也进到他心里了。主所喜欢的,他也喜欢,主所不喜欢的,他也不喜欢。主的心意就成了他的心意。神的话在有的人身上是死的,在有的人身上是活的。
也许有人要说,若是这样,神的旨意岂不太简单了吗?我们岂不应当多用点时间去祷告寻求吗?但问题是,许多时候,人以为应当多花时间祷告,那知常常是越祷告越乱,越祷告越不清楚,结果人就变得冷淡、沉闷。其实不需要这样。我们若是与主合一,我们要作的,就是主所要作的,我们的愿意,就成了主的旨意。当然这在乎我们这人本身必须是对的。
基督徒的经历
一个与主合一之人的意愿,就是主的意愿。假若一件事不是神的旨意,圣灵自己会来打岔,祂会在人里面给人不妥的感觉。这时人若不停下,仍执意去作,就会感觉不妥、不安。神常会利用基督徒要与不要、愿意与不愿意的感觉来引导他。比方,有一个弟兄或姊妹,请你到某地方去。你里面是冷的,你虽然想去,里面却明知是去不成的。这就是神的意思,借你的愿意与不愿意来显明。
保罗的经历
我们看保罗在使徒行传里的经历。当他到了路司得,那里有一个门徒,名叫提摩太,是信主之犹太妇人的儿子,他父亲是希利尼人。路司得和以哥念的弟兄,都称赞他。保罗要带他同去,只因为那地方的犹太人,都知道他父亲是希利尼人,保罗就给他行了割礼(十六1~3)。在提摩太行割礼的这件事上,保罗觉得该作,就立即照样作了。
在腓立比赶鬼的事上,保罗的经历也是一样。那一次,有一个使女被鬼附了,一连多日在保罗后面喊着说,这些人是至高神的仆人。保罗并没有立即赶鬼,乃是直等到他愿意赶鬼了,鬼才被赶出去。当保罗觉得厌烦后,他就赶鬼,鬼就出去了(16~18)。起先几天里,保罗不是不能对付鬼,乃是里面没有动。一旦他里面动了,鬼就被他赶出去了。从这件事我们能够看见,基督徒行事不该凭外面的支配,乃该受里面的支配。
在一个真正奉献的人身上,他的意愿,就代表了神的意愿。保罗就是这样的一个人。行传二十章十六节说,“保罗早已定意越过以弗所。”这里不是说神定意,乃是说保罗定意。我们常听见有些基督徒说,“神的旨意领我到这里来,”“神的旨意要我这样作。”然而,保罗没有用这些属灵的名词,他的定意就正好符合了神的心意。我们怎能知道?因为保罗到以弗所的结果是好的。保罗是个敬畏神、合神心意的人,他的定意乃是主的心意在他里面的显明。
圣灵的禁止
但这并不是说,照自己的意思作,就绝不会错。使徒行传记载,保罗从安提阿出发传道之后,很少提到圣灵的引导,反倒多次提到圣灵的打岔和禁止(十六6~7)。只有一次在夜间的异象中,看见圣灵的引导(十六9)。我们不仅要相信圣灵的引导,也要相信圣灵的禁止。
总括以上所说,我们可以看见三件事:第一是神的旨意,第二是主的心意,第三是圣灵的禁止。在正常的情形下,我们所认识的,乃是主的心意,这心意因我们与主是一,而成为我们的意愿。至于神的旨意,乃是在特别的情形下才直接显明的。此外一件事若不合神的旨意,就会有圣灵禁止。一件事若不是神的旨意,就我们勉强去定规、去意愿,也定规不来,意愿不来。因为在这种情形下,里面走了气,不能意愿。神的旨意是积极的,圣灵的禁止是消极的,而主的心意是积极、消极两面都有的。神的旨意乃是积极的引导,圣灵乃是禁止。
作神所信托的人
罗马十四章是很紧要的一章,二十三节说,“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这是我们基督徒生活一个很重要的原则。这里所说的信与圣经别处所说的信不同。别处所说的乃是指相信的信,“你相信主耶稣,”“你相信神的话。”但这里所说的信,不是指你相信主的话或相信神,乃是指你相信自己错不错说的。你若作得对,作得合神心意,神就要给你信心,叫你看见你是不错的。你若作得不对,不合神心意,神就要给你定罪,叫你知道你是错了。就是这样一个信心,帮助我们经历明白神的心意,在光中跟随主,活在神的面前。
可以说,有的基督徒已经到了一个地步,就是神能够信托他们。因着他们经过十字架,受过对付,他们能住在主里面,主的话也住在他们里面,所以主能信托他们的意志,主能信托他们那个意志所发出来的意思。就如英国的贝德生弟兄说,“一个经过十字架的人,他并非站在一个被动的地位,和许多人一样,等待一个外面的神的旨意来引导。”主的生命在我们里面是活的,主的心意在我们里面也自然是活的。
但愿我们都看见,神只能信托一个真顺服、真奉献的人。神的旨意,是要在这样的人身上显明出来。愿主救我们脱离一切的被动和愚昧,叫我们不在黑暗里跟从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