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设立的权柄制度
一 在世界中
读经:
罗马书十三章一节:‘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
彼得前书二章十三至十四节:‘你们为主的缘故,要顺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或是君王所派罚恶赏善的臣宰。’
在宇宙中,神乃是所有权柄的根源。一切地上的权柄都是神设立的,所以都代表神的权柄,都有神的权柄。神自己设立了权柄制度,为着彰显祂自己,叫人遇见权柄就是遇见神自己。有神的同在,人可以借神的同在认识神;没有神的同在,人遇见神的权柄也可以认识神。在伊甸园里,神同在时人认识神,神不同在时,人记得神的命令(不可吃果子),也可以认识神。人在世界上直接碰到神的时候不多(这与人在教会中活在灵里,时刻能直接碰到神不同),神的自己彰显最多的地方是在神的命令上。只有愚昧的园户才须园主亲自来,其实前头打发的仆人和祂的儿子就是祂的代表(可十二1~9)。
有人被神设立是替神命令,替神作权柄。一切掌权的都是神所命定的,因此凡神所设立的权柄,人人都当顺服他。神今天是将权柄交给人。神将自己的权柄交给人之后,在地上就有许多人是神设立的,来彰显祂的权柄。如果我们要学习顺服神,就得认识神的权柄在谁身上;如果我们只认识神的权柄在祂自己身上,我们就可能过半以上干犯了神的权柄。今天我们究竟能在多少人身上看见神的权柄?我们不能在神直接的权柄和神代表的权柄二者之间有所拣选;我们不只要顺服神直接的权柄,也要顺服神代表的权柄,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
对于地上的权柄,保罗不只在正面说要顺服,也在反面说,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自己的命令(罗十三2);人拒绝神代表的权柄,就是拒绝神自己的权柄。权柄在圣经中只有一个性质,没有一个权柄不是出于神的,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神自己必不放松,抗拒的必自取刑罚,我们不能背叛而不受刑罚,所以人抗拒权柄就是死亡。人不能在权柄上有所拣选。
在亚当时神将政权交给人,说,你要治理全地(创一28)。那时人只不过是治理动物。直到洪水之后,神才将管理人的政权交给挪亚。神说,‘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九6)。从此神把治人的权柄开始交给人。从挪亚起神设立政府,将人摆在政治之下。
等到神的子民出埃及到了旷野,出埃及二十章就有了十条诫命,接着又有行为的规条,并说,‘不可毁谤你百姓的官长,’(出二二28),证明神将他们摆在政府官长之下。故在摩西时,已经可以看见,以色列人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
地上的列国都有官长,他们虽然不相信神,虽然整个国是撒但的国,但掌权的原则还是神所定规的。以色列国是神的国,大卫王是神所设立的,但波斯国王,神也说是祂所设立的(赛四五1)。主在地上也是服在政权和大祭司的权下,故主也纳丁税,又说该撒的物当归给该撒;在受审时,因大祭司指着神起誓问祂,祂只得顺服。主承认他们是地上的权柄,主在地上从来不作革命的事。
罗马十三章,保罗给我们看见,作官的是神的用人(4)。那时是罗马的政权,按人看,不该顺服外来的侵略者,但保罗没有叫我们反抗异国的政权。我们不只服在自己本国本族的政权下,也当服在每个人所在地之政府的权下。我们不能因自己是某国人,就不服当地的政权。因为律法原不是叫行善的惧怕,乃是叫作恶的惧怕。不管世界各国的律法怎样不同,但总是从神的律法而来的,基本的原则还是赏善罚恶。所有的政权都有它的律法,而政权的功用就是维持并执行它的律法,叫行善的得称赞,叫作恶的受刑罚,因为它不是空空的佩剑。虽然也有政权是把恶人高举,把善人欺压,但它总要改变事实,把恶人冠以善名,把善人冠以恶称。它总不能说,因为他是恶人,所以我们高举他;或者说,因为他是善人,所以我们刑罚他。到今天,任何的政权原则上还都是赏善罚恶的原则,这是不能更改的,所以还是遵守了神的原则。有一天等到那不法的(敌基督的)来到,把整个的权柄颠倒的时候,就是世界末日的时候了,那时候就真的以善为恶、以恶为善,好人被杀、坏人掌权了。
人在地上服权柄的表记有四点:(一)当纳粮的纳粮(二)当上税的上税(三)当惧怕的惧怕(四)当恭敬的恭敬。
基督徒守法不只是因怕受刑罚,更是因为在神面前的良心,若不顺服,良心就受责备。故要学习服在我们所在地的地方政权下。神的儿女不能随便批评政府,毁谤政府,就是马路上的警察也有神设立的权柄,他们是神的差役,常常特管这事。故来收粮收税时,我们的态度如何?是否以之为神的权柄?有无顺服?但人若未遇见神的权柄,就不能顺服,越要顺服越感困难。彼后二章十节说,轻慢主治的,毁谤尊位的,是随肉身、纵污秽情欲的人,是胆大任性、不知惧怕的人。多少人因着毁谤而失去能力,漏掉生命。人不能落到无政府的状态。神如何对付不义的政权,这事我们不必管(但在祷告中为着公义而求神管治,那是站在另一地位上)。任何不服权柄,就是不服神的权柄。如果我们不服,乃是助长敌基督的原则。有一天那不法的隐意发动时,我们是拦阻的呢,还是帮助的呢?
二 在家庭中
读经:
以弗所五章二十二至二十四节:‘你们作妻子的,当顺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顺服主;因为丈夫是妻子的头,如同基督是教会的头;…教会怎样顺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样凡事顺服丈夫。’
六章一至三节:‘你们作儿女的,要在主里听从父母,这是理所当然的。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长寿;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
歌罗西书三章十八节,二十节,二十二节:‘你们作妻子的,当顺服自己的丈夫,这在主里面是相宜的。…你们作儿女的,要凡事听从父母,因为这是主所喜悦的。…你们作仆人的,要凡事听从你们肉身的主人,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讨人喜欢的,总要存心诚实敬畏主。’
神在家庭中设立祂的权柄。许多神的儿女不够重视家庭问题,但是在书信中,以弗所、歌罗西乃是属灵最高的两卷书,也不放松家庭的事,特别题起家庭中的顺服,否则对事奉神就有难处。提摩太前书、提多书是讲工作的书,但亦题起家庭的事,以免影响工作。彼得前书是特别讲国度的,但人背叛家庭的权柄,就是背叛国度了。人若遇见权柄,家庭中就减少许多困难。
神设立丈夫作基督的代表权柄,设立妻子作教会的代表。作妻子的如未看到丈夫后面所代表的权柄,就是神设立的权柄,就很难顺服。要看见不是丈夫的问题,乃是神的权柄。提多书二章四、五节说,少年妇人要顺服自己的丈夫,免得神的道理被毁谤。彼前三章一节说,妻子要顺服自己的丈夫,若有不信从道理的丈夫,也可以因妻子的品行被感化过来。五、六节说到‘古时仰赖神的圣洁妇人,正是以此为妆饰,顺服自己的丈夫;就如撒拉听从亚伯拉罕,称他为主。’
以弗所六章说,作儿女的要在主里听从父母,因为神设立父母作权柄。并说,‘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长寿;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2~3)。在十条诫命中,这一条是第一个有特许的赏赐的。人若孝敬父母,必能得福,在世长寿。有人早去世,也许就是因为不孝顺父母的缘故。也有弟兄和父母的情形不对,因此常有病,直到他顺服下来,身体就好了。歌罗西三章二十节说,你们要凡事听从父母,这是神所喜悦的事。要服在父母的权柄底下,这个也必须要先看见神的权柄。
作仆人的要听从主人,如同听从主一样。态度上要战兢、惧怕,不可欺骗、用手段、只在眼前事奉。看见与不看见的事都是一样的作,不是以主人的眼见为范围,乃是根据心中的诚实,像是给主作的,不是给人作的。我们所事奉的乃是主基督。提前六章一节说,‘凡在轭下作仆人的,当以自己主人配受十分的恭敬,免得神的名和道理,被人亵渎。’提多书二章九至十节又说,‘劝仆人要顺服自己的主人,凡事讨他的喜欢;不可顶撞他;不可私拿东西;要显为忠诚,以致凡事尊荣我们救主神的道。’在自己身上维持主的权柄,别人才会维持主在你身上的权柄。当保罗和彼说这些话时,还是罗马帝国买卖奴隶最厉害的时候;所以奴隶制度对不对是另一个问题,仆人应当顺服主人,乃是神所定规的。
三 在教会中
读经:
帖撒罗尼迦前书五章十二至十三节:‘弟兄们,我们劝你们敬重那在你们中间劳苦的人,就是在主里面治理你们,劝戒你们的;又因他们所作的工,用爱心格外尊重他们;你们也要彼此和睦。’
提摩太前书五章十七节:‘那善于管理教会的长老,当以为配受加倍的敬奉;那劳苦传道教导人的,更当如此。’
彼得前书五章五节:‘你们年幼的,也要顺服年长的。就是你们众人,也都要以谦卑束腰,彼此顺服。’
哥林多前书十六章十五至十六节:‘弟兄们,你们晓得司提反一家,是亚该亚初结的果子;并且他们专门以服事圣徒为念;我劝你们顺服这样的人,并一切同工同劳的人。’
神在教会中有祂设立的权柄,就是那善于管理教会的长老,和劳苦传道教导人的,神吩咐人人都当顺服他们。并且所有年幼的都得顺服年长的。彼前五章是说到在肉身年长的。林前十六节的司提反,是亚该亚头一家信主的(这是在得救的先后上年长的),他又特别谦卑,愿意服事圣徒。使徒说,这样的人要特别尊敬他,顺服他。
在教会中,女人也要顺服男人。林前十一章三节说,‘我愿意你们知道,基督是各人的头;男人是女人的头,神是基督的头。’神安排男人作权柄,作基督的代表;安排女人顺服,作教会的代表。因此女人为天使的缘故,应当在头上有服权柄的记号(10)。并且女人必须顺服自己的丈夫。林前十四章三十四、三十五节说,‘妇女在会中要闭口不言,像在圣徒的众教会一样;因为不准她们说话;她们总要顺服,…她们若要学什么,可以在家里问自己的丈夫。’有姊妹要说,我丈夫不知道怎么办呢?神叫你问,你就问,问到一个时候,他就会知道了。因他被你常问,他就不得不追求明白,好能回答你。你这样就帮助了自己,也帮助了丈夫。提前二章十一至十三节也题到女人要沉静学道,一味的顺服,不许她辖管男人;因为先造的是亚当,后造的是夏娃。
在神的儿女中间,都要以谦卑束腰,彼此顺服。有的人要故意表现他自己的地位权柄,这是卑鄙可耻的。
神不独在宇宙中设立祂代表的权柄,神还在属灵的世界里有祂设立的权柄。彼后二章十至十一节记着:‘那些随肉身、纵污秽的情欲、轻慢主治之人的,…他们胆大任性,毁谤在尊位的也不知惧怕;就是天使,虽然力量权能更大,还不用毁谤的话在主面前告他们。’在此有一非常重要的事,在属灵的宇宙中有主治的,有在尊位的,神将天使都摆在他们之下。有的主治的、在尊位的,虽然失败了,但天使今天还不敢用毁谤的话告他们,因为这些主治的和在尊位的,从前曾一次作过他们的权柄。今天他们堕落了,你只能说事实,不能加上断案,若事实加上断案,就是毁谤。犹大书九节:‘天使长米迦勒,为摩西的尸首与魔鬼争辩的时候,尚且不敢用毁谤的话罪责他,只说,主责备你罢。’因为神曾一次设立撒但为天使长之长,米迦勒为天使长之一,曾服在他的权柄之下。有一天摩西要复活,也许在变化山。那时米迦勒顺服神去找摩西的尸首,而撒但拦阻他。米迦勒大可以背叛的灵来对付那背叛的灵,他可以破口大骂撒但,但米迦勒不敢。他只能说,主责备你罢(人与天使不一样,因神从来没有把人摆在撒但的权柄之下。我们从前乃是落到他的权势之下,并不在他的权柄之下)。大卫曾有一次服在神的代表权柄扫罗之下,也是这个原则,故大卫不敢推翻扫罗已过的权柄。代表的权柄在属灵的地位上是何等尊严,不能毁谤,毁谤的就会失去属灵的能力。
权柄若被你碰着,你就在任何地方都能看见神的权柄。你无论到那里,第一个问题就是你要顺服谁,你要听谁的话。基督徒要有两个感觉:一个是罪的感觉,一个是权柄的感觉。就是有两个弟兄在一处商量或征求意见时,大家都可以说话,但到断定时就只有一个了。行传十五章是一个大会议,各人都起来说话,不管老年的、幼年的,每个弟兄都可以发言,以后彼得、保罗说完后,雅各起来就断定了。彼得和保罗只说事实,而下断案的是雅各。就是在长老或使徒中都有排队的。‘我原是使徒中最小的。’(林前十五9)。使徒也有大有小。不是有人替我们排队,乃是我们自己知道该站的地位。这是最美的见证,最美的图画。这个就是撒但惧怕的,叫撒但的国度倒下来的。等到我们都走在顺服的路上时,神就审判世界了。
我们该放心顺服代表权柄
神为祂自己设立了权柄,是冒了多大的危险!如果神所设立的代表权柄,把神代表错了,神要受多大的亏损!但神放心祂设立的权柄。我们放心顺服代表权柄,要比神放心设立代表权柄容易多了。神既然敢放心把权柄交给人,我们还不敢放心顺服他么?神放心设立的权柄,我们就放心顺服。如果错了,不是我错,乃是权柄错。主说,在上有权柄的,人人都当顺服他(罗十三1)。因为难处在神身上要比在我们身上还大。神敢信托人,我们也敢信托人;神放心信托人,我们更该放心信托人。
路加九章四十八节:‘凡为我名接待这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凡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我来的。’主代表父没有难处,因父信托祂,叫我们信祂就是信父。但这些小孩子在主的眼光中竟然也是代表祂,主能信托这些小孩子,所以说,接待这些小孩子的就是接待主。路加十章十六节,主打发门徒出去,对他们说,‘听从你们的,就是听从我,弃绝你们的,就是弃绝我。’门徒在外面说话、命令、定规、主张,一切都算是代表主的。主放心到一个地步,把一切的权柄都交在祂的门徒身上。他们奉主的名说话,主都承认。弃绝门徒的就是弃绝主。主能完全放心的交托他们,并没有说,你们出去不要随便说话,不要把话弄错。主一点不耽心他们弄错了怎么办。主有信心,有胆量,放心的把祂的权柄交给门徒。
但犹太人不是这样,他们怀疑,他们说,怎么会有这样的情形呢?怎知道你所说的都是对的呢?我们需要多些考虑罢!他们不敢信,怕得很。比方你在机关里作主管,你派一人出去,对他说,你尽管去作,你随便作,凡你作的我都承认,人听你就是听我。若是这样,你必定要他天天报告工作情形,恐怕他错了。但主能这样信托我们,叫我们作祂的代表,这是何等大的信托呢!主既信托祂代表的权柄,我们就当更信托这权柄。
或有人说,权柄作错了事怎么办?神敢信托作权柄的人,我们就敢顺服。作权柄的人有无错,那与我无关,换句话说,作代表权柄的人作的对或错,由他向神直接负责。服权柄的人只要绝对服,服错了主不算有罪,这罪主要向代表权柄追讨。不服就是背叛,这要服权柄的人向神负责,为此权柄之间没有人的因素。若只服那个人,就失去权柄的意义。再者,神设立祂代表的权柄在先,祂也必维持祂的权柄在后。别人错不错是别人的事,我错不错是我的事,各人要向神负责。
弃绝代表权柄就是弃绝神自己
路加二十章九至十六节,这里整个的比喻是说到代表的权柄。神把葡萄园租给园户,神自己没有来收租。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打发祂的仆人来,第四次打发祂的儿子来,这些都是祂的代表。神要看人服不服祂代表的权柄。神可以自己来收,但祂打发代表来收。在神看,凡弃绝祂仆人的就是弃绝祂自己。我们不能听神的话,而不听祂代表的话。我们服神自己的权柄,也要服祂代表的权柄。在圣经中,除了行传九章四至十五节是主直接的权柄,其余无论新约旧约,主都是把权柄交在代表权柄身上。可以说,差不多所有的权柄都是交给人。许多人以为这样是顺服在人底下,但你如遇见权柄,就知道这是神的代表权柄。一个人顺服神的直接权柄不须谦卑,唯有顺服代表的权柄,必须谦卑、经过破碎。要完全放下肉体,你才能接受、听从代表的权柄。我们一直要看见,神自己不来收租;神是派祂的代表来收租。我们对神怎么办?是要等神自己来么?祂自己来的时候就不收租了,祂来乃是审判了。
主曾给保罗看见,他抵主是用脚来踢刺(徒二六14)。他头一次看见光,也看见权柄。他说,‘主啊,我当作什么?’(二二10)。这是保罗将自己直接摆在主自己的权柄之下。但这时主却将保罗摆在祂设立的代表权柄之下,主说,‘起来,进城去,你所当作的事,必有人告诉你。’(九6)。保罗从此就认识权柄。他没有说,我难得遇见主自己,请主告诉我怎么办罢。主头一次就把保罗摆在代表权柄之下,主不乐意自己告诉保罗。我们信主至今,到底曾顺服多少代表的权柄?有多少次顺服代表的权柄?从前我们没有光,今天该严重的看见神的代表权柄。我们说了五年十年的顺服,但到底顺服了多少间接的权柄?神注重的不是祂自己直接的权柄,乃是祂所设立间接的权柄。一切不顺服神间接权柄的人,都是不服神直接的权柄。
我们为着便于解释,才有直接权柄与代表权柄之分,在神看就是一个权柄。我们不能看轻家庭中的权柄、教会里的权柄,不能看轻一切的代表权柄。保罗虽然瞎了眼,但他好像睁着眼等亚拿尼亚来,他看见亚拿尼亚就如看见了主,听从亚拿尼亚就如听从主。代表的权柄严重到一个地步,就是你得罪他,你就和神出了事情。你不要从代表权柄身上得着光,而要在主自己身上得着光,这是不可能的事。保罗没有说,哥尼流是叫彼得来,我也该求神叫彼得或雅各来,我不要这小弟兄亚拿尼亚作我的权柄。我们拒绝代表权柄而要直接顺服神是不可能的,因为弃绝代表权柄的就是弃绝主自己。愚昧的人才喜欢代表的权柄失败。不喜欢神的代表,就是不喜欢神自己。人背叛的性情是喜欢顺服神直接的权柄,而背叛神所设立的代表权柄。
神尊重祂代表的权柄
民数记三十章是讲女子许愿的事。女子年幼在家,许愿要父亲默许才能为定,若父亲不承认就不能为定。若出了嫁,许愿要丈夫默许才算为定,丈夫若不应承,就算废了她的愿(3~8)。代表的权柄许可时,直接的权柄就成就,代表的权柄不许可时,直接的权柄也不为定。神喜欢有代表的权柄。神也尊重祂代表的权柄。女子在丈夫权柄底下,只要丈夫不许可,神就不维持她的许愿,神只要她顺服权柄。但代表的权柄作错了,神就要对付他,神要他担当妻子的罪,与服权柄的妻子无关(15)。这章圣经告诉我们,人不能越过代表权柄来顺服直接权柄。神既把权柄交出来了,祂自己都不越过代表的权柄,祂自己都受代表权柄的约束。神以代表权柄的坚立而坚立,也以代表权柄的废去而废去。神要维持祂代表的权柄,所以我们在代表权柄下只有顺服一条路。
全部新约的圣经都是维持代表的权柄,只有使徒行传记载公会逼迫彼得不许靠主名传道时,彼得说,‘顺从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五29)。这是当代表的权柄明显的违反神的命令和得罪主的身位时,才拒绝代表的权柄。所以只有在这种情形下才能这样说,其余任何情形中都当顺服代表的权柄。我们不能马虎,不能用背叛来成全顺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