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经:
希伯来书十一章二十三节:‘摩西生下来,他的父母见他是个俊美的孩子,就因着信把他藏了三个月,并不怕王命。’
出埃及记一章十七节:‘但是收生婆敬畏神,不照埃及王的吩咐行,竟存留男孩的性命。’
但以理书三章十七至十八节:‘即便如此,我们所事奉的神,能将我们从烈火的窑中救出来;王啊,祂也必救我们脱离你的手;即或不然,王啊,你当知道我们绝不事奉你的神,也不敬拜你所立的金像。’
六章十节:‘但以理知道这禁令盖了玉玺,就到自己家里(他楼上的窗户,开向耶路撒冷),一日三次,双膝跪在他神面前,祷告感谢,与素常一样。’
马太福音二章十三节:‘他们去后,有主的使者向约瑟梦中显现,说,起来,带着小孩子同他母亲,逃往埃及,住在那里,等我吩咐你;因为希律必寻找小孩子要除灭祂。’
使徒行传五章二十九节:‘彼得和众使徒回答说,顺从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
顺服是绝对的,听从是相对的
顺服是态度的问题,听从是行为的问题。行传四章十九节:‘彼得、约翰说,听从你们,不听从神,这在神面前合理不合理?’但是他们的灵没有背叛,还是服在一切有权柄的之下。听从不是绝对的,有的权柄是要听从,有的权柄是不能听从,像有的涉及基督徒基本问题,如信主、传福音等。作儿子的人,有事尽可以向父亲题议,但不能有不服的态度。我们的顺服总该是绝对的,有的事我们能听从固然是顺服的,有的事我们不能听从也应当是顺服的。就是在题议时也该是顺服的。这都是态度的问题。
行传十五章是教会开会的榜样,在开会时可以题议或有辩论;但在断案决定时,各人都该是顺服的。
听从代表权柄的限度
若有父母强迫儿女不聚会,儿女在态度上该是顺服的,但是不可听从。就如使徒们传福音,犹太公会禁止他们,他们在态度上是顺服的,但在行动上仍照主的托付,传福音,不听从公会的禁止(徒五19~21)。不是吵着不听,闹着不听,乃是软的不听。无论如何,对于在上有权柄的,毁谤的话、强横的态度绝对不可有。人一碰着权柄,便是嫩的,便是软的。一个人存心的服、态度的服、和话语的服都该是绝对的,不可有丝毫刚愎背叛。
当代表权柄(代表神权柄的人)与直接权柄(神)发生冲突时,你对代表权柄可以顺服而不可以听从。兹归纳三小点如下:
(一)顺是行动问题,是相对的;服是态度、存心问题,是绝对的。
(二)只有神是无限顺服的对象,比神低的人应得有限度的顺服。
(三)若是代表权柄有一个命令明显与神的命令相反,就只能顺服而不能顺从。只服由神来的权柄,不从得罪神的命令。
如父母要儿女去他们不愿意去的地方,若无罪恶问题,这是两可的事。服是绝对的,顺不顺是另一回事。若父母强迫你去,就只好去。若不强迫,你即可不去。如果作儿女的有这种态度,神必在环境上释放他们。
圣经中的例子
(一)收生婆与摩西的母亲不听从法老的命令,留下摩西。圣经说,她们是有信心的人(出一17,来十一23)。
(二)但以理的三个朋友不拜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金像,他们不听从王的命令,他们却服王的烧(但三16~23)。
(三)但以理违命祷告神;但他服王的审判,被丢在狮子坑中(六6~10,16)。
(四)约瑟带着主耶稣逃往埃及去,免得给希律王杀死(太二13~14)。
(五)彼得违命传福音,并说,顺从神,不顺从人,是应该的;但他服官长的捉拿和囚禁(徒五29,17,26)。
服权柄的人必有的表现
怎样能知道一个人是服权柄的呢?这有几个表现:
(一)人一碰着权柄,自然到处要找权柄。教会是训练基督徒顺服权柄的机关,全世界没有顺服的事,只有基督徒必须学会顺服,并且是心里顺服,不是外面顺服。学会了服权柄,你在任何场所,都要寻找权柄了。
(二)人一碰着神的权柄就软了,就萎了,就硬不起来了。因为怕错,真是软的人了。
(三)遇见权柄的人,就不喜欢作权柄,没有意思作权柄,没有兴趣作权柄;不喜欢出意见,也不喜欢支配人。服权柄的人,总是唯恐有错,但许多的人喜欢作神谋士。只有不认识权柄的人才喜欢作权柄。
(四)凡碰着权柄的人,口就关闭了,受约束了,不敢随便说话了,因为他有了‘权柄’的感觉。
(五)人一遇见权柄,别人若有干犯的事,他就马上知道,也能看见许多的不法,也能觉得许多的背叛。他才知道不法的原则遍满了全地,也遍满了教会。只有遇见权柄的人,才能带领人学习服权柄。必须弟兄姊妹服权柄,教会在地上才有见证,才有路。
权柄等次的维持在于认识权柄
人碰不着权柄,就不能在服权柄的原则上设立顺服和权柄。比方把两只狗摆在一起,就不能设立那个作权柄,那个服权柄,这是无用的。人一碰着权柄,就什么都解决了。当他一触犯权柄,他即刻觉得触犯神了。若有人没有看见权柄,指明他的错是无用的。应把他带到认识权柄后,再指出他的错。遇见这种情形,我们个人要缩回来,且须小心,不要落在他们背叛的范围里。
路德马丁与脱离宗派
路德马丁为着因信称义的基本原则起来说话是对的。今天我们站在地方教会合一的见证上,而脱离宗派也是对的。因为我们看见了基督的荣耀和基督的身体,不能在主名之外有任何其他的名称。主的名是主要的。为什么不说只靠血得救,而说靠主的名得救呢?(徒四12)。因主的名是复活的、升天的,神只有一个救法,乃是把这个救法归在主的名下。再下去我们受浸也是归入主的名下,我们聚会也是奉主的名聚会。所以光是十字架与宝血不能解决宗派问题。人若看见主升天的荣耀,就不能坚持主名之外的名了。我们只能高举主的名,不能有其他任何的名。今天宗派的机构是推翻主的荣耀的,是亵渎主的。
生命与权柄
教会是靠两件事维持的:一是生命,二是权柄。顺服的生命是为叫我们顺服权柄的。教会的难处很少是在不听从上,多数是在不顺服上。我们生命的原则就是顺服,正如鸟生命的原则是飞在空中,鱼生命的原则是游在水中。
以弗所四章同归于一的路,现在看起来好像很远,人若遇见了权柄,就不远了。众圣徒彼此可能有意见的不同,但是没有不服,且是从心里服。这时大家就在真道上同归于一了。今天生命已经有了,生命的原则我们也摸着了,神若怜悯的话,这条路就很快的走上去了。今天生命不只是为着对付犯罪,这不过是消极的一面,生命更是为着顺服,这是最要紧的,也是积极的。背叛的灵一旦脱离我们,教会中顺服的灵就得恢复,那时以弗所四章的光景就显在面前了。若是各地教会都向顺服的路走去,荣耀的事实就在眼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