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经:
马可福音十章三十五至四十五节:‘西庇太的儿子雅各、约翰进前来,对耶稣说,夫子,我们无论求你什么,愿你给我们作。耶稣说,要我给你们作什么?他们说,赐我们在你的荣耀里,一个坐在你右边,一个坐在你左边。耶稣说,你们不知道所求的是什么,我所喝的杯,你们能喝么?我所受的浸,你们能受么?他们说,我们能。耶稣说,我所喝的杯,你们也要喝;我所受的浸,你们也要受;只是坐在我的左右,不是我可以赐的;乃是为谁预备的,就赐给谁。那十个门徒听见,就恼怒雅各、约翰。耶稣叫他们来,对他们说,你们知道,外邦人有尊为君王的,治理他们;有大臣操权管束他们。只是在你们中间,不是这样;你们中间,谁愿为大,就必作你们的用人;在你们中间,谁愿为首,就必作众人的仆人。因为人子来,并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并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
要喝主的杯,受主的浸
当主在地上时,很少教人如何作权柄,因祂在世的目的,不在设立人作权柄。只有马可十章这几节圣经,是主教人作权柄最清楚的地方。人要知道如何作权柄,必须读这段圣经。这是主亲自的教训,主给我们作权柄的路也就在此。我们知道,这件事是从雅各和约翰起首的,他们想要在主的荣耀里坐在主的左右边;但他们知道这个要求不恰当,也不好意思直接向主题起,只好先对主说,‘我们无论求你什么,愿你给我们作。’(35)。他们这样说,是想先得着主的一个应许。但主也不立即回答,只问说,‘你们要我为你们作什么?’主的意思是:我不知道你们要我作什么,我如何能答应呢?这时他们才说,求主赐他们在主的荣耀里,一个坐在主左边,一个坐在主右边(36~37)。这祈求有两个意思:一个是亲近主,一个是在荣耀里的权柄。他们羡慕亲近主是对的,这样求的方向是对的;但他们所求的不只如此,他们更是要得着在荣耀里的权柄,企图高居在另外十个门徒之上。主怎么回答他们呢?祂先是说,我不知道你们要我作什么;接着又说,连你们自己也不知道你们所求的是什么(38上)。
他们以为一个坐在主的左边,一个坐在主的右边,是主可以赐给的,是主可以分给的。但主在这里说,这事不是那么简单。他们要求亲近主,得着权柄的地位,主没有说这个要求是错的,主也没有说有心羡慕主的左边和右边是错的。但主回答说,你们必须喝过我的杯,受过我的浸,才能坐在我的左边和右边。雅各和约翰以为只要求就可得着,但主说,不在乎求,乃在乎喝杯与受浸。这里不是祷告的问题,不是有心坐在主左右的问题;乃是你如果不是喝主的杯、受主的浸的,你的求就是白求。所以人若不喝主的杯并受主的浸,就不能亲近主,不能得着权柄。不是任何人,主都可以给他地位与权柄;只有喝主的杯、受主的浸的人,主才把地位与权柄给他。喝主的杯、受主的浸乃是根基;根基有错,就不能得结果。比方一个小孩子到山上采花,把花插在土里,就以为是花园了。但这些花底下没有根。雅各和约翰乃是根基有错的,他们要能亲近主,并得荣耀的权柄,非喝主的杯、受主的浸不可。门徒们不喝主的杯,受主的浸,基本上就不能亲近主,也不能得权柄地位;等一等门徒们就要看见这事,但这件事今天就有关系,不只将来。
何谓主的杯
何谓主的杯呢?主的杯只有一个意思。当主在客西马尼园时,有一个杯摆在主的面前(当然只是表征神公义的杯要主喝),主祷告父说,‘倘若可行,求你叫这杯离开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太二六39)。这时我们清楚看见,杯和神的旨意并不是一致的;在那一个特别的时刻,杯是杯,神的旨意是神的旨意,二者还没有合一。杯是可改动的,神的旨意是不可改动的。主只说,或者我可以不喝杯,但祂没有说,或者你的旨意我可以不遵行。主可能不喝杯,但主绝对要遵行神的旨意。杯不是必须的,不是长久的,乃是偶然的。如果杯不是神的旨意,就可以不喝;反之,如果杯是神的旨意,就喝。主的态度是,神的旨意若叫我喝,我就喝;若不叫我喝,我就不喝。主的话实在叫我们敬拜。主永远不能将这句话颠倒过来,如果倒过来求,就不对了。换句话说,主在园中末了一分钟所抓牢的,就是这杯是否神的旨意。在杯与神的旨意未合一时,主可以祷告。主为此祷告三次(44),末了当主知道杯和神的旨意相合时,主在园外就对彼得说,我岂可不喝呢?在园子里可能叫这杯离开,因杯与神的旨意还没有合而为一;而在园子外,杯和旨意是合而为一的。现在这杯不同了,乃是父给祂喝的了。所以主就说,‘我父所给我的那杯,我岂可不喝呢?’(约十八11)。
这乃是最深的属灵功课。主耶稣甚至在临上十字架时,都不着急;主只专一的遵行神的旨意,祂不是一直要钉十字架。主钉十字架虽是最要紧的事,但仍不能代替神的旨意;主钉十字架虽是最重大的事,但主仍是服在神的旨意之下。主来虽是要为多人赎罪,要为世人钉十字架,但这十字架也远赶不上神的旨意。祂不是看十字架叫人得救,是最好的,所以就去作了。主来不是为着钉十字架,乃是为着遵行神的旨意。乃是因神的旨意是钉十字架,所以祂才来钉十字架;祂去钉十字架的原因,乃是神的旨意,不是十字架本身。神的旨意是高过十字架的。所以主钉十字架并不在乎十字架的本身,乃在乎遵行神的旨意。乃是父让祂钉十字架,祂才钉十字架。
你能看见,这里杯是活动的,但神的旨意是不动的。主没有求神的旨意离开祂。主与十字架没有直接关系,只有间接关系;而主与神的旨意乃是有直接的关系。所以主在客西马尼园祷告所说的,可否叫这杯离开祂,祂是要凭神的旨意而行。主是拣选神的旨意,不是拣选十字架。所以主所喝的杯,意思就是祂服在神大能的权柄底下,祂俯伏着拣选神的旨意,祂一意要遵行神的旨意。因此主才问:‘我所喝的杯,你们(雅各、约翰)能喝么?’换句话说,主是问:我在神面前俯伏,我在神面前拣选神的旨意;你们能同样的俯伏拣选否?
好像我从前说过,亚伯拉罕献以撒的事。至终亚伯拉罕又把以撒拿回来了,许多人也许既献了以撒,又要他拿回来,就为难了,他以为没有面子。许多人很容易和奉献本身发生直接关系,许多人容易和受苦发生直接关系,许多人也容易和工作发生直接关系。然而我们只该和神的旨意发生直接的关系。喝主的杯,意思就是不与任何事物发生直接关系。如果不是神的旨意,杯可以不喝。虽然人人知道主要上十字架,但主到最后还祷告问,上十字架是否神的旨意。所以一切都是神旨意的问题,不是自己的问题。许多人出来作工,乃是为作工而作工。他们一作工,就不能再作别的事情了;就贴在工作上,沉在工作里,无暇再接受神的旨意了。他以为他的工作要维持到底。这不是因神的旨意而工作,乃是为工作而工作。但主遵行神的旨意到一个地步,连钉十字架都可以不去。当主明白神的旨意就是钉十字架时,祂就接受,而不管钉十字架有多么痛苦。喝杯就是说:我如此除去己意,降服在神的旨意之下。主说,你们降服神的旨意,能像我一样降服么?这就是主的杯。一个人想要亲近主,想要得着荣耀,就要顺服神的心意。
顺服神的旨意乃是重的事,是不得了的事。如果一个人很便当的说,我要顺服神的旨意,恐怕这人还没有看见神旨意里的内容是何等重。顺服神的旨意,就是只和神的旨意发生直接关系,其他什么都可以改变;即使是十字架、神忿怒的杯也可以变,但神的旨意不能变。人必须是服在神的权下,才能遵行神的旨意。当你读到客西马尼园的祷告时,你必须摸着这个灵。客西马尼园是主在地上顺服的最高点。祂没有把神的旨意挪到杯这边来。这里有一个深的原则。神的旨意才是祂顺服的对象,神的杯不是祂顺服的对象。从头一日到最末了一日,基督所抓牢的对象就是神的旨意。祂是顺服神的旨意一直到底,这个是高过一切的。我信主在地上时,祂在客西马尼园的经历有最深的启示。我们要从这里头去认识基督自己。祂在快到十字架前几小时,还不是为着十字架的工作,乃是为着顺服神的旨意。所以最高的事,不是作工,不是受苦,也不是十字架,乃是神的旨意。因此主对雅各和约翰说,我的杯你们能喝么?在此我们看见,主好像说,‘人如果要亲近我,要得荣耀地位,超过其他神的儿女,就必须像我一样,降服神的旨意,以神的旨意为唯一的对象。这样才能亲近我,才能坐在我的左右边。’所以要亲近主,要坐在主的左右,乃在于能喝主的杯,就是绝对顺服神的旨意。
何谓主的浸
那么什么是主的浸呢?很明显的,主在这里所说祂所要受的浸,不是指约但河的浸,因为那已经是过去的事了。主要受的浸,是将来的,就是指祂在十字架上的受死说的。路加十二章五十节主说,‘我有当受的浸;还没有成就,我是何等的迫切呢。’史百克在‘主的释放’(The Release of the Lord)一书里说,‘这乃是指主要释放祂自己而言。’主在那里的盼望是要释放祂自己。‘迫切’应翻作窄,或翻作紧。这就是说,基督有一个圣别的身体,神一切的丰富装在其内;这荣耀的丰富如今困在祂的肉身里,祂是何等的窄,何等的紧呢!这些丰富若能释放出去,是何等的好!好像说,神的生命在祂里面是太窄、太挤了,若能释放出去,是何等好呢!十字架一方面是赎罪,另一方面是释放生命。神乃是把祂的生命借着十字架释放出来,冲出来。主盼望祂的生命释放出来,在没有到十字架之前,好像生命在祂里面太挤了;所以我们看见,这浸基本上起头的意思,乃是放出生命。
主底下又说,神的生命一释放出去,这生命就要像火一样在地上着起来。所以这浸的结果是什么呢?这浸的结果就像火一着,就叫人分争,而不是叫地上太平(51)。火一遇见东西就要烧起来。从此一家和一家争,信的和不信的争,有生命的和没有生命的争,有火烧的和没有火烧的争。这个叫作受主的浸。生命一放出去,一送出去,一冲出去,人就要分争。这生命所到之处,那里就不太平,就有分争。有人认识主,有人不认识主,他们就要分争。生命到一家人去,这家人就要分争。受过这个浸的,马上就和没有受过这个浸的分开了。所以主说,我到十字架上,把生命释放出去,让人起分争,你们能行么?你们喜欢么?先有死,后有生命的释放,这是浸的本身;而浸的结果就是叫人分争。死人不争,只有有生命的人才争。这里主所说的,就是死在我们身上发动,生就在别人身上发动(林后四12)。主的浸就是借着死,把外壳拿去,释放出生命。我们今天也是这样。我们必须把外面的人打破,里面的生命才能流出去。
我们在海关巷的时候说,我们外面的人不破碎,生命就不能出来。我们外面的人将生命挤着,使它不能出去。我们必须认识,外面的人不破碎,就不能流出生命。一个人的外壳一打碎,就离人很近,生命就容易出来了。否则生命包在里面,人的灵不容易出来,就不能把生命分给别人。解释林后四章十二节是一回事,但真能叫人摸着生命乃另一回事;许多人以为这一节所讲的不过是道理。我再说,你外面的人若不破碎,即不能流出生命。一个人的外壳一破了,与人就很近,如同麦种落地壳破,生命自然从裂缝流出。所以主在约翰十二章就说,‘一粒麦子不落在地里死了,仍旧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结出许多子粒来。’(24)。麦种落在地里,壳裂开,生命就流出来。主接着又说,‘爱惜自己生命的,就失丧生命;在这世上恨恶自己生命的,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若有人服事我,就当跟从我;我在那里,服事我的人,也要在那里。’(25~26)。人救了自己的壳子,就不能生出生命;人失了壳子,就能多生子粒。
十字架有两面:救赎的一面,和释放生命的一面。主没有说受死,而说受浸,是因怕人误会雅各、约翰一同有分赎罪的事。赎罪的事,只有基督作我们的大祭司才能作,此外无人能作,无人有分。主在十字架上受死,在赎罪的一面,你我无分;但在释放生命的一面,我们也有分。所以主在这里题十字架,只说受浸那一面的死,就是释放生命一面的死,和赎罪无关。主说,我所受的浸,就是说,我外面的壳子被打开,让生命释放出来,就像一粒麦粒壳裂了,生出许多子粒来一样。所以受主的浸,意思就是人在神面前需要被打碎、被拆毁,让生命能出来。外面的人如果不被打破,主的生命要出来,就不知离多远。你里面有生命不能出来,虽然你可以与人坐得很近,但是你里面的生命不能出来碰着人。
受浸的结果,就是火烧与分争。当这生命流出来时,地上就不太平了,就有了分争。许多人因着这生命就分开了。跟随主的人和不跟随主的人,属主的人和不属主的人,分别就很大了;人一摸着基督的生命,就有一条不同的路。因此有主的和没有主的,认识神的和不认识神的,付代价的和不付代价的,忠心的和不忠心的,接受试炼的和不接受试炼的,彼此间就要有许多的难处发生。主好像说,受我的浸的结果,你们能负担么?你们要坐在我的左右边,而与别人不同;但你们今天能不能接受我的浸的结果,因而和其他神的儿女有分别呢?所以要坐在主的左右边,要得着荣耀的地位,就要喝主的杯、受主的浸,也就是要知道神的旨意超过一切,要外壳破裂,释放生命,这样的人才知道何谓坐在主的左右。这就是基督徒的路。
主对雅各约翰所说的话,意思就是:‘你们必须先喝我的杯、受我的浸,才能在荣耀里坐在我的左边和右边。你们能喝这杯、受这浸么?’他们就回答说,‘我们能。’(可十39)。他们两人求主,但不知道这件事是如何严重的。其实不仅他们两人,所有亚当的子孙都一样。主说了条件,他们说他们能。主说这是事实,要坐在祂的左右,必须喝主的杯、受主的浸。但主还没有答应他们,让他们坐在左右边。主的意思是,人若不能喝祂的杯、受祂的浸,就不能坐在祂的左边和右边;但即使喝了杯、受了浸,也不一定能坐在祂的左右,这乃在乎神的预备(40)。人如果不喝主的杯、受主的浸,就不能坐在祂的左右;人如果喝了主的杯,受了主的浸,也不一定能坐在祂的左右。不喝主的杯,不受主的浸,一定不能坐在祂的左右;但即使喝了主的杯,受了主的浸,也不一定能坐在祂的左右。这样雅各、约翰可能问:‘那么还有什么话好说?’不喝杯、不受浸,定规没有可能;喝了杯、受了浸,就有可能,乃看神的预备如何。雅各、约翰问的可以不准确,主的回答不能不准确。主若把祂左右的位置给了雅各、约翰这两位,教会二千年来,这两个位置就没有了。别的位置或者还有,但这两个好位置给他们两个人包办了,作他们的包厢了,那也许就没有人要走主这条路了。但主没有答应他们,所以这两个位置还空在那里,我们中间或者有人可以去坐那位置。因此这功课对我们还有用。但这里的教训,重点还不在上文所说的,乃是在下文所说的。
作权柄不是操权管辖,乃是降卑服事
主接着说到权柄的问题。四十一节说,其他十个门徒听见雅各、约翰去问主这件事,就恼怒他们。雅各和约翰好像偷偷去问主的,后来被其他十个门徒知道了。接下去,主就给他们一段教训。全段故事的重点就集中在这里。主将门徒都叫了来,教训他们,给他们看见将来在荣耀里的事。主说,‘你们知道,外邦人有尊为君王的,治理他们;有大臣操权管束他们。只是在你们中间,不是这样;你们中间,谁愿为大,就必作你们的用人;在你们中间,谁愿为首,就必作众人的仆人。因为人子来,并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并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42~45)。到这里,他们两个的问话引出权柄的问题。主在这里说,这事不是将来的问题,乃是今世的事。这件事的灵,不仅将来在荣耀里是如此,就是在今天也是如此。主乃是将那日的灵,带到今天来。这里有人想坐宝座管理人,主就给他们看见,在外邦人中,有君王、大臣操权管束人;在外邦人中,人是寻求权柄,人喜欢作君王治理人,作大臣管束人,但在你们中间不是这样。在我们中间,若有人追求将来的荣耀,那是好事,但今天不能有意思要管束神的儿女,也不能有意思要管辖别人,治理别人。
今天人可以盼望坐在主的左右边,但在神的儿女中间,不可以有争大的思想,不可以有争权的思想,不能有意要管理别人。否则,你就要落到外邦人的情形里去了。没有一种情形,比一个人想要作权柄更不好看的。你若只求在外面辖管别人,那是最丑陋的事。想要掌权,想要作大臣,那是外邦人的思想。我们要把这样的灵,从教会中赶出去。只有认识主的杯、主的浸的人,才是主所使用的人。你若喝主的杯、受主的浸,权柄自然在你手中。这是主定的路,这也是根。你如果不走这条路,却想要到目的地,你如果没有根,却想要得着果子,没有这样的事。我们必须多多认识神的旨意,接受破碎,叫里面的生命释放出来。至于我们在神面前的地位,那在于神的预备。如果有人想要比任何神的儿女更大,想要操权管束,我要说,你乃是外邦人。我们应该先把这个外邦人的灵,从我们中间赶出去。在我们中间,不能容让外邦人的灵。我们是要寻求神能用的人,不是要管辖人的人。这种外邦人的灵,必须彻底从你里面赶出去,否则,你下山去,就不能带领别人,你不能应付事情。
凡是越想要掌权的人,越想要作大的人,就越不能给他权柄。神从来不把权柄赐给愿意掌权的人。人越有外邦人的灵,神越不能用他。我盼望你们中间没有一个人是政治家,将人摆布管束,叫人不说话,只自己一个人发号施令。我们不可以这样。越感觉自己不行的人,反而神越给他权柄。主既是如此拣选,我们也当如此。我们绝不能作政治家,耍政治手腕。我们不能说,这人若不给他一点地位,怕他会造反。你不能这样对付人。在神的家中,我们只能照属灵的原则,走属灵的路,不能走政治家的路。我盼望你们能忠心。你们的态度要温和、要柔软,但是在神面前要忠心。人总是在神面前倒下来的时候,才能被神使用;人挺起来的时候,就不能被神使用。
在四十二节主说,在外邦人中间,有君王治理,有大臣管束,但‘在你们中间’不是这样。‘在你们中间,’我最喜欢这句。这意思是,权柄的事,在外邦人中间和在教会中间,是有何等大的分别!这件事不小心,在教会中就没有路。外邦人是根据地位掌权,教会是根据属灵生命的服事。教会一有外邦人的情形,就完全糟了。所以教会要严格维持与外邦人的分别。外邦人中间乃是争权夺利。在我们中间越看自己可以作权柄的,越不配作权柄。谁越感觉自己配,他就越不配。我们要一直维持这个感觉。
谁愿为大必作用人,谁愿为首必作仆人
‘你们中间’这句话,主说了三次。主是要在教会中设立权柄;在教会中为大的人,就是主愿意建立他为大的人,乃是作大家的用人,作众人的仆人的。谁愿为大,就必作你们的用人;谁愿为首,就必作众人的仆人。这就是教会中的权柄。在这里我们看见,神所设立的权柄,必有两大根据:第一,喝杯─绝对遵行神的旨意,并受浸─接受死而释放生命;第二,就是没有意思掌权,只预备作用人,作众人的仆人。换句话说,就是一面有属灵的根据─以神的旨意为中心,且高于其他的一切,并且主的生命能出来;另一面是谦卑─在弟兄姊妹中间不愿作权柄,只愿作用人、作仆人。这样的人神才能用他作权柄。凡愿意作用人的,主就要说,可以立他为大,把权柄交给他;凡愿意作仆人的,就是愿意事奉弟兄姊妹的,主就要立他为首。换句话说,人一面要有属灵的根据,另一面自己对权柄要有对的态度、对的看法,对权柄没有要求。这样的人就可以作权柄。
我今天把这两点顶直的摆在弟兄姊妹面前,你如果没有第一样属灵的根据,而有第二样的谦卑,也没有用。你再谦卑,都没有用。所以主答覆雅各、约翰时,乃是先用第一个根据对付他们;但又不是有了属灵根据的人,就给他们坐在祂的左右。主是说,神给谁预备,就给谁坐。所以有了第一样的根据,还要有第二样的条件,就是要在弟兄姊妹中间作用人、作仆人。有这两方面的人,他们是看自己不行,看自己是没有本领的,就能作权柄。主所要的,乃是自己以为不配的,只觉得自己是用人、是仆人的。主说,这样的人就可立他为大为首。要作权柄的就得喝杯,就得受浸,否则什么都谈不到;并且他还要真是谦卑,自以为不行,觉得只配作众人的用人(不是口头说说,乃是里头实在如此感觉)。主说,这样的人可以为大。我们怕看见人的谦卑只在口头上;谦卑必须是真由心里发出来的。
所以我们要作代表权柄,就必须有属灵的条件,加上谦卑的条件。作权柄的条件,乃是根据自以为不配,自己觉得不行。我觉得有一句话不错:在新旧约圣经中我们看见,神所用的人,没有一个是骄傲的人。我顶直的告诉你,人一有骄傲,神立时把他摆在一边。我站作工地位二十余年,从来没有看见一个骄傲的人是神能用的。人在那里偷偷的骄傲,迟早会在话语里显出来,因为话语是走漏里面消息的。就是谦卑的人,将来在神的审判台前还不知要有多少的惊骇!而骄傲人的惊骇也不知要超过谦卑人多少倍!我们必须觉得自己不行,因为神只用无用的仆人。这不是我们客气,乃是真觉得我们是无用的仆人;虽然放了羊、耕了地,但回来时,仍说自己是无用的仆人。我们总要站在仆人的地位上(路十七10)。神绝不把权柄交给自以为是、自以为行的人。我们要拒绝骄傲,学习谦卑温柔,不为自己说话。要学习有神的眼光,学习认识自己。
末了主说,‘人子来,并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并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可十45)。主来不是要作权柄,乃是要服事人。人越没有抱负,越卑微,在神面前就越有用。人越自命不凡,自觉与众不同,在神面前越是无用。主是取了奴仆的形像,作了众人的奴仆。主从来没有伸手抓权,祂所有的权柄乃是神赐给祂的。主耶稣是从卑微而升为至高,这是主的原则。我们不要伸出肉体的手,来拿肉体的权柄。我们乃是作众人的仆人,等到有一天神将某项责任托给了我们,那时我们才能学习代表神。所以职事才是权柄的根据。有复活才有职事,有职事才有事奉,有事奉才有权柄。求主拯救我们脱离高大的思想。
人用肉体的手,夺取神的权柄,不知要受何等严重的审判。我们要惧怕权柄,像惧怕地狱的火一样。代表神是不容易的事,这是太大的事,是人测不透的事,也是我们所不敢摸的事。在顺服的路上,我们要走得正直。因我们的路是在顺服上,而不在权柄上;是在作用人上,而不在为大上;是在作仆人上,而不在为首上。摩西、大卫都是最大的权柄,但他们都不是建立自己权柄的人。今天作权柄的人,也当如此,在作权柄这件事上,总要战战兢兢的。愿神怜悯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