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要提起一个问题,就是人信主之后,怎样了结一切的过去?一个人信主之后,总有许多已往的事没有了,他应当怎样将它一起了结?
壹 圣经的教训都是讲今后该如何
全部圣经,从旧约到新约,特别是新约,神不注重一个人没有信主之前的那些事。你试从马太一章想到启示录二十二章,你能找到几处地方,讲到信主的人对于他已往的事该如何了结?你如果去读,你要说,实在难找得很。就是像书信里提到我们已往行为不对的地方,也都是说从今以后该怎样,并没有说对于从前需要怎样。你们看以弗所书,歌罗西书,帖撒罗尼迦前书,都提到我们的已往如何,但是没有讲到那些已往的应该如何了结,只讲到从今以后应该如何。
你们记得,有人到施浸约翰那里去,问他说,“我们当作什么呢?”约翰回答说,“有两件衣裳的,就分给那没有的。有食物的,也当这样行。”你看,这不是说已往,乃是说今后。又有收税的人来问约翰该作什么?约翰说,“除了例定的数目,不要多取。”又有当兵的人来问约翰说,“我们当作什么呢?”约翰说,“不要以强暴待人,也不要讹诈人,自己有钱粮就当知足(路三11~14)。”这给我们看见,就是传悔改的约翰,也是注重今后如何,不是注意已往如何。
再看保罗的书信,他也总是注重人以后如何,并不题人对已往该如何。这是什么缘故?因为一切都在宝血底下。我们稍微不小心,就会把福音弄错了,把主的路弄坏了,把悔改的路弄坏了,把赔偿的路弄坏了。这一个问题我们必须好好的解决。
林前六章九至十一节:“你们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吗?不要自欺;无论是淫乱的,拜偶像的,奸淫的,作娈童的,亲男色的,偷窃的,贪婪的,醉酒的,辱骂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国。你们中间也有人从前是这样。”他讲到他们从前有这些事,但是他没有讲这些事应当如何去解决。“但如今你们奉主耶稣基督的名,并借着我们神的灵,已经洗净,成圣称义了。”这一个着重点,不是在对付已往。因为有一位救主已经替我们对付了所有的已往。今天着重的点,是以后该如何?得救之后的人,是已经洗净,成圣称义的人。
以弗所二章一至五节:“你们死在过犯罪恶之中,祂叫你们活过来;那时,你们在其中行事为人随从今世的风俗,顺服空中掌权者的首领,就是现今在悖逆之子心中运行的邪灵;我们从前(还是讲到从前)也都在他们中间,放纵肉体的私欲,随着肉体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为可怒之子,和别人一样;然而神既有丰富的怜悯;因祂爱我们的大爱,当我们死在过犯中的时候,便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这里不是说从前那么多属乎肉体的事该如何去了结;这里只有一个了结,就是我们的主根据于神爱我们的大爱,根据于神丰富的怜悯,祂替我们解决了。
以弗所四章十七至二十四节,也是讲到我们从前的光景:“所以我说,且在主里确实的说,你们行事,不要再像外邦人存虚妄的心行事;他们心地昏昧,与神所赐的生命隔绝了,都因自己无知,心里刚硬;良心既然丧尽,就放纵私欲,贪行种种的污秽。……就要脱去你们从前行为上的旧人;这旧人是因私欲的迷惑,渐渐变坏的;又要将你们的心志改换一新;并且穿上新人;这新人是照着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义,和圣洁。”
四章二十五至三十一节:“所以你们要弃绝谎言。”这是今后的事。没有说从前撒的谎怎么对付,不过说从今以后别撒谎了。今天要“各人与邻舍说实话;……生气却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也不可给魔鬼留地步。”这些话都不是讲从前,乃是讲今后。“从前偷窃的,不要再偷。”他没有说从前偷窃的要去退还,他的着重点还是在今后。从前偷的该怎么还,那是另外一个问题。“总要劳力,亲手作正经事,……污秽的言语,一句不可出口,只要随事说造就人的好话,叫听见的人得益处。不要叫神的圣灵担忧;……一切苦毒,恼恨,忿怒,嚷闹,毁谤,并一切的恶毒,都当从你们中间除掉。”
五章三至四节:“至于淫乱,并一切污秽,或是贪婪,在你们中间连题都不可,方合圣徒的体统。淫词,妄语,和戏笑的话,都不相宜,总要说感谢的话。”这些话还是刚才的原则,都是讲到从今以后的事,信主以后的事,而不是讲信主以前的事该如何了结。
你把所有的书信看过之后,你能够找出一个顶奇妙的真理——神所注重的,乃是一个人信主以后该怎么作。对于信主以前的事,神没有注重,没有对我们说该怎么作。这是根基的问头。
因为有许多错误的福音,过度的注重对付已往,结果有许多人陷在捆绑里。我们不是不对付已往,有几件事情我们是要对付,但是根基不是这一个。神所着重的点,总是我们已往的罪都在血底下;因着主耶稣替我们死,我们完全得着赦免,我们得救了。我们的得救并不根据如何对付已往。人不是靠已往的好行为得救,人也不是因为悔改已往不好的行为得救。人是靠着主耶稣十字架的拯救得救。这是根基,我们要把得牢。
贰 新约中对付往事的榜样
那么我们对于已往的事究竟该怎么办呢?我在读新约的时候花了很多的工夫,一直问说,人信了主,他的已往该如何了结?我只找到几个地方提起一点,但都不是教训,而是榜样。
一 偶像的事必须彻底解决
帖前一章九节:“离弃偶像归向神。”一个人信主的时候,偶像的事必须解决。请你记得,你是圣灵的殿。神的殿和偶像有什么相同呢?连使徒约翰看见那些信徒的时候,也得对他们说,“小子们哪!你们要自守,远避偶像(约壹五21)。”所以这一个问题,不像我们所以为的那么简单。
一件事你们必须注意的,就是说,一切的东西,神都禁止人作它的像。任何人造的东西,你不能有一个意思说,它是活的。你一这样想,那个东西就变作偶像。当然偶像是算不得什么,但是你如果以为它是活的,就不对了。所以对于这些东西的敬拜是禁止的,连心里倾向它也是禁止的。禁止造像是十条诫命里的一条(申五8)。
申命记十二章三十节说,“不可访问他们的神,说,这些国民怎样事奉他们的神。”这给我们知道,连查问这些外邦神是怎样敬拜的,都是不应该作的事。那些头脑好奇的人喜欢在那里研究,他们是怎么办的?他们是怎么事奉的?神禁止我们查问这些。因为你若去查问,跟着第二步就要照着去行。所以要禁止好奇。
林后六章说,“神的殿和偶像有什么相同呢?”这意思是相当明显。基督徒不能到庙宇里去。除非到荒山上去实在找不到地方保护,碰见寺庙去住宿,那是另外一件事。总归信徒是不应该参观庙宇的。因为林后六章明显的说,你们的身体是圣灵的殿;同时说,偶像与圣灵的殿没有什么相同。在环境上或有什么特别的遭遇,我们不敢说;但是故意去游玩,与它们接近,定规是不合宜的事。约翰说,“小子们哪!你们要自守,远避偶像。”远避的意思就是不要接近。
诗篇十六篇四节说,“我嘴唇也不题别神的名号。”所以连在讲台上,除了没有法子要题比方之外,别神的名字我们要留意避免它。还有各种迷信的事,为着命运而有的顾忌,怕这个,怕那个的意思,话语,都不该有。许多信徒还在那里注意说,他的命运如何,他的相貌如何,他的前途如何,这些关于算命看相一类的事,也要禁止的。一切在偶像范围里的东西,都应当在神面前一了百了,完全脱离关系。
初信的人,第一天就必须脱离偶像。它们的名字必须不题,不能有私人的命运,不能与庙宇接近。对于有形像的东西,不只不可拜,连动意念都不可,所有其他的宗教,他们怎么敬拜,我们不能问。这是已往的,我们应当解决。凡是属于这一类的东西,要摔掉,不要卖掉。应当毁灭,消灭,除掉。关于这一件事,我盼望初信的人,要相当看重,不能随便,因为神对于偶像是非常忌邪的。
对于偶像的事,今天你如果站不牢,将来你在地上会碰着最大的偶像,就逃不过。不只泥塑木雕的不能敬拜,就是活的也不能敬拜。的的确确有活的偶像,那大罪人(帖后二3)也是偶像。请你们记得,任何的偶像都不能拜,任何的偶像都应当拒绝。连主耶稣的像,马利亚的像都不能拜。
我们必须把这一件事对付得彻底。不然的话,就要走另外一条路。因为我们不是在肉体中事奉,乃是在灵里事奉。神是寻找用灵事奉祂的人,不是用肉体事奉祂的人。神是一个灵,不是一个像。弟兄姊妹若这样作,将来就不会落在罗马教的势力下。有一天,敌基督的要来,罗马教的势力要大大的发展。
这是圣经里对付已往的第一件事——要拒绝已往的偶像。人要拒绝偶像,等候神的儿子第二次降临。连主耶稣的像也不应该保留。那不是主耶稣真的样子,没有任何的价值。在罗马的博物馆里头,有二千多种主耶稣的像,根本都是画家的理想。在外国,有许多画家常是到处跑,看见有一个像耶稣的,就给他一点钱,叫他坐下,把他画下来。我告诉你们,这是亵渎的事。神是忌邪的神,神不能让这些事存在。任何的迷信都不能有。比方人说,这几天气色不大好,运气坏得很,这种话完全是地狱里出来的。神的儿女第一天就得把它扫光,彻底的解决,不能让偶像的气味进来。
二 不正当的东西应当有了结
行传十九章十九节:“平素行邪术的,也有许多人把书拿来,堆积在众人面前焚烧;他们算计书价,便知道共合五万块钱。”这一件事也是初信的人应当了结和对付的。
但这并不是命令,不是教训,乃是圣灵工作的结果。圣灵作工到一个地步,他们把不该有的东西拿出来。这里说五万块钱,可见是相当值钱。不是说把它卖了给教会用,而是把它烧了。如果有犹大在,一定不肯。这不只是三十两银子可以周济穷人。但主喜欢把它用火烧掉。
此外有许多可疑惑的东西,也要解决。有的东西,明知道是和罪有关系的,如各种赌具,不正当的书画,非烧掉毁掉不可。也许还有许多奢侈品,过分享受的东西,虽然不能把它焚烧,但也得对付。不过焚烧是一个原则。
一个人信主之后,就应当回家去检查他自己的东西。在一个不信的人家里,已往总是有一些东西是与罪有关的,有的也许是与圣徒的体统不合的。与罪有关系的东西不能卖,要毁掉,烧掉。奢侈的东西能改用就改一改来用,不能改用就把它卖掉。
利未记十三,十三章讲到长大麻风的衣裳,是一个很好的比方。有的衣服查出来是大麻风,不能洗的就把它烧掉,能洗的就洗一洗再用。有的衣裳样子不对,改一改。有的也许大短,改长一点;有的也许太奇怪,改得平常一点;有的根本不可救药,有罪恶在里面,就得烧掉。有的或者卖掉,把钱送给穷人。
对于不正当的东西,应当有一个了结。如果个个初信的人,都把他的东西彻底整理一下,他是起了一个很好的头。迷信的东西要烧掉。有的东西要改一改再用,或者改一改再卖掉。我告诉你们,第一次学了功课,一辈子忘不了。要知道作基督徒是一件实在的事,不是到礼拜堂去听听道就算数的。
三 亏欠人的应该赔偿
路加十九章八节:“撒该站着,对主说,主啊!我把所有的一半给穷人;我若讹诈了谁,就还他四倍。”撒该这样作,不是出于道理的教训,乃是由于圣灵的感动。如果是道理的教训,就不能多,也不能少。若是圣灵的感动,就多一点也可以,少一点也可以。撒该说,我若讹诈了谁,就还他四倍;其实还二倍也可以。利未记的原则是加上五分之一,一千块钱就还一千二。不过在受感动的时候,就看主的灵要你怎样作。感动你还四倍也可以,感动你还十倍也可以。在这里只讲原则。所以你们读圣经的时候要清楚,这不是讲教训,这是圣灵作工的时候所引导的。
你在信主之前,在已往的时候,如果有什么地方勒索人欺诈人,偷了人,或者用其他不正当的手续得了不应当得的东西,现在主在你里面作工,你在这些事上就要去好好的对付。这对于你在主面前的得赦免没有关系,可是与你的见证有关系。
比方说,我在不信的时候偷了某某人一千块钱;我信了主之后,如果不和他对付清楚,我怎么能对他传福音?我在那里讲,也许他心里一直记得那一千块钱。不错,你在神面前得了赦免;但是,你在他面前没有见证。你不能说,神赦免我了,我不还也没有关系。不,这和你的见证发生关系。
请你们记得,撒该拿出四倍来,乃是为着见证。当时大家都说,主怎么能够到这一个罪人家里去?这一个人勒索了多少人,这一个人讹诈了多少人!大家都不佩服。这时撒该站起来说:我如果勒索了什么人,我就还他四倍。这一个四倍的归还,不是作亚伯拉罕子孙的条件。这一个四倍的归还,不是神的救恩临到这一家的条件。这一个四倍的归还,乃是神的救恩临到这一家的结果。这一个四倍的归还,乃是作了亚伯拉罕子孙的结果。因为有这一个恢复的行为的缘故,所以在人面前就有见证。这就是见证的根基。
我认识一位弟兄,当他没有信主之前,对于钱财的事不是太清楚,他的同学相当多都是所谓中上阶级的人。他信主之后,相当热心要带领同学归主,但是不行。虽然他非常热心的向他们传福音,但是他们说,那有这样的事!他的钱如何了?他的已往在他们面前没有挪开。这一个弟兄从来没有作撒该。他的罪在神面前是赦免了,什么问题都解决了,可是在同学面前没有解决。他必须承认已往的错,说出已往的错,赔出已往的错,然后才能作见证。见证的恢复,乃是在乎他已往之事的了结。
我刚才说过,撒该不是用赔偿四倍来作亚伯拉罕的子孙,撒该不是用赔偿四倍来得着救恩。是因撒该是亚伯拉罕的子孙,所以赔偿四倍。是因撒该是得救的,所以赔偿四倍。他赔偿四倍的用处,是叫别人的嘴被封住,不能说话。这一个四倍,是超越过了他所亏欠的,叫人没有话说,叫见证能恢复。
所以弟兄姊妹,你在信主以前有没有对不起人的地方?有没有在东西上亏欠人的地方?有没有把什么东西乱拿到家里来?有没有用不正当的手续把什么东西拿来?如果有,都应当弄清楚。基督徒的悔改,是要认已往的错。普通人的悔改,光是悔改行为。比方说,我这一个人是发脾气的,现在我不发就行了。但基督徒就是现在不发脾气了,对于已往的脾气还得承认是错。不只要在神面前不发,并且要在人面前承认已往发脾气的错。这样,这一件事才算了结。
就着你在神面前的问题来说,你从前是偷东西的,今天不偷就了了。你曾带了别人的东西回家,从今天起你不偷了,这一个问题就了了。可是,在人中间不行。就是三年之久你没有再偷,人还要说某人是小偷。所以你信主之后,还要到人面前作见证,解决已往的错误,然后你的地位就清楚了。
在这里有一个困难的问题。假定说,我偷了一万钱,现在我连一千块钱都没有,怎么办?这一件事,在原则上你总得向人承认,坦白的说,我已往是偷了,现在我不能赔。赔不赔是另外一件事情,话总得说,见证总得作。不然的话,一辈子不能作见证。
请你记得,当你作见证的时候,虽然你个人有难处,但是不能因为有难处的缘故,就不对付,你还是要对付,等你对付了,你在人面前才有见证。
有的人曾杀过人,怎么办?这也算作已往的事。这样的事怎么办?在圣经里,有两个得救的人,一个是有直接杀人行为的,一个是有间接杀人行为的。有直接行为的,就是十字架上的强盗。那一个强盗,在希腊文里相当的明显,不只是普通的强盗,乃是杀人放火的强盗。他不是小偷,乃是谋财害命的人。他信了主,罪得了赦免,圣经没有题他已往的事怎么了。还有一个是保罗,保罗没有直接杀人,可是当人杀司提反的时候,他是帮凶,又看守害死司提反之人的衣服。当保罗得救之后,你也没有看见他怎样对付这件事。
所以我相信,在原则上,如果有杀人的人信了主,他的罪还是过去的事。没有一个罪,血不能洗净。像那一个强盗,没有去了结这件事,当然也没有机会去了结这些事。主就对他说,“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路二三43)。”所以我们碰着这样的事的时候,不应该把太重的良心重担加在人身上,除非神在他里面作工。因为新约里有两个人,一个是直接杀过人,一个是间接杀过人,神都没有注意挽回已往。不过,我相信有的人良心不平安,是神在那里作工,不是普通的控告;那么,如果对于受害人的家属有什么表示,我们不拦阻。
四 末了之事的了结
一个人得救的时候,在他手里定规有许许多多俗务没有了。好像很容易拦阻他来跟从主,这到底应该怎么办?马太八章二十二节:“耶稣说,任凭死人埋葬他们的死人,你跟从我罢!”这也是圣经里了结已往的事的一个方法。在这里有一个人来对主耶稣说,“主啊,容我先回去埋葬我的父亲。”主说,“任凭死人埋葬他们的死人,你跟从我罢。”这一个“他们”是指着第一个“死人”。第二个“死人”是指着他的父亲。第一个死人是指着属灵的意思,世界上的人在神面前都是死人。主的意思是说,你的父亲让那些死人去埋,你尽管来跟从我罢!
我不是劝初信的人,不要替父亲办丧事;是说让死人去埋葬死人,那一个原则要抓住,许多末了的事让他们去了。如果我们要等办好了这些事,我们一辈子也没有工夫作基督徒。家庭里的事没有了,父亲的事没有了,生活的事没有了,在我们身上有几千几百件的事没有了,谁能作基督徒?所以,那一个原则只有一句话,这些都是死人。你让死人去埋葬死人罢!你让那些属灵上是死人的人,肉体上是死人的人,去处理那些死人的事罢!这是一个原则。这并不是劝初信的人,从今以后不管家里的事;乃是说,不要等到世界的事都办了才来。若是这样的话,你没有法子跟从主了。
有许多人要把他的事务弄好了才信主,那就没有机会信主了。这些都是死人的事,你不要被它拖牢。从我们的眼光来看,就是以不了了之。你如果要了了才来跟从主,那你就不得了。你在偶像的事情上,不正当的东西上,亏欠人的事情上,都得彻底对付。至于其他不能了的事,就以不了了之罢!
在神的话语里,按着我所能找出来的,大概就是这四类,是一个初信的人对付已往的事所应持的态度。其余许许多多例外的事,我们没有了,就以不了了之。像家庭的本分,我们就让死人去料理,我们没有工夫,我们要跟从主。那些事不是你去了的,让死人去料理就是。许多在属灵上是死的人,让他们去作。
一个问题 有弟兄问:得罪了一个人,如果那一个人不知道,是不是也要向他承认?
答:问题是有没有物质上的亏欠。有的时候是他们所知道的,像撒该的对付。有的时候是他们不知道的,但如果是物质上的亏欠,还得去承认。不过,最好能和教会一起作,让有经验的弟兄帮你解决,因为他们知道,采用什么样的方法对人更有益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