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经:
马太福音十八章二十一至三十五节,十五至二十节:“那时彼得进前来,对耶稣说,主阿我弟兄得罪我,我当饶恕他几次呢?到七次可以吗?耶稣说,我对你说,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个七次。天国好像一个王,要和他仆人算账。才算的时候,有人带了一个欠一千万银子的来。因为他没有什么偿还之物,主人吩咐把他和他妻子儿女,并一切所有的都卖了偿还。那仆人就俯伏拜他,说,主啊,宽容我,将来我都要还清。那仆人的主人,就动了慈心,把他释放了,并且免了他的债。那仆人出来,遇见他的一个同伴,欠他十两银子,便揪着他,掐住他的喉咙,说,你把所欠的还我。他的同伴就俯伏央求他,说,宽容我吧,将来我必还清。他不肯,竟去把他下在监里,等他还了所欠的债。众同伴看见他所作的事,就甚忧愁,去把这事都告诉了主人。于是主人叫了他来,对他说,你这恶奴才,央求我,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你不应当怜恤你的同伴,像我怜恤你吗?主人就大怒,把休交给掌刑的,等他还清了所欠的债。你们和人,若不从心里饶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这样待你们了。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指出他的错来,他若听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他若不听,你就另外带一两个人同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句句都可定准。若是不听他们,就告诉教会;若是不听教会,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我实在告诉你们,凡你们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们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我又告诉你们,若是你们中间有两个人在地上,同心合意的求什么事,我在天上的父,必为他们成全。因为无论在那里,有两三个人奉我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
路加福音十七章三至五节:“你们要谨慎;若是你的弟兄得罪你,就劝戒他;他若懊悔,就饶恕他。倘若他一天七次得罪你,又七次回转说,我懊悔了,你总要饶恕他。使徒对主说,求主加增我们的信心。”
有一个问题是必须解决的,就是如果有弟兄得罪了我们,我们该怎么办?不是我们得罪了人,乃是人得罪了我们,该怎么办?把上面所读的这三处圣经合起来看,主告诉我们,如果有弟兄得罪我们,我们不只要赦免,他并且还要挽回他。现在我们先来看赦免这件事。
壹 赦免弟兄
一 总要赦免
马太十八章二十一至二十二节,“那时彼得进前来,对耶稣说,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当饶恕他几次呢;到七次可以么。耶稣说,我对你说,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个七次。”路加十七章三至四节“你们要谨慎;若是你的弟兄得罪你,就劝戒他;他若懊悔,就饶他。倘若他一天七次得罪你,又七次回转说,我懊悔了,你总要饶恕他。”马太福音是说,赦免弟兄不只七次,是到七十个七次。路加福音是说,一个弟兄一天七次得罪你,又七次回转说懊悔了,你总要赦免他。不管他的懊悔是真的或是假的,只要他这样说,你就要赦免他。他的真假不是我们的事,我们总当赦免他。
七次不算多,但是一天七次也不算少。同样的事,一天作七次;同一个人,一天七次向你说我得罪你;若是这样,你还会相信他是诚心认错吗?恐怕你要说,他是口里说说罢了。所以路加十七章五节说,“使徒对主说,求主加增我们的信心。”他们觉得这是一个难处一个弟兄一天七次得罪人,又七次回转说懊悔了,好像这是不可置信的,好像他们信不来,所以说,“求主加增我们的信心。”可是神的儿女在这一种的情形之下,还是应该赦免。弟兄得罪我们,我们不应该把罪留在那里一直记念着。
二 神的度量
主在这里引一个比喻,“天国好像一个王,要和他仆人算账。才算的时候,有人带了一个欠一千万银子的来。因为他没有什么偿还之物,主人吩咐把他和他妻子儿女,并一切所有都卖了偿还。那仆人就俯伏拜他说,主啊,宽容我,将来我都要还。那仆人的主人,就动了慈心,把他释放了,并且免了他的债。”
这一个仆人在神面前所亏欠的,千万的银子,是非常大的数目。他自己是没有力量偿还的,因为“他没有什么偿还之物。”我们对于神所有的亏欠,总是无法偿还的,与人亏欠我们的数目相比,差得太多了。每一个神的儿女对于他自己对神的亏欠,有了正当的估价,他才会对弟兄的亏欠,有宽大的赦免。我们如果忘记了自己在神面前所蒙的恩典是何等大,就可能变成一个非常寡恩的人。我们需要看见自己亏欠神的数目是何等大,才能看见别人所亏欠我们的是何等有限。
主人因为仆人没有什么偿还之物,就吩咐说,’把他和他妻子儿女,并一切所有的都卖了偿还。’其实,就是把他所有的都卖了来偿还,还是没有方法还清的,所以,“那仆人就俯伏拜他说,主啊,宽容我,将来我都要还清。”
人很少清楚知道什么叫作恩典,什么叫作福音。人在神面前常以为今又他所不能的,将来他总作得到。在这里,你看这一个仆人,他如果把一切都卖掉,还是不够还的,他就说,“主啊,宽容我,将来我都要还清。”他以为他的存心是好的,不是要赖债,乃是求主人给他更多的时间,他将来都要还清。其实,这是不认识恩典的人所有的打算。
“那仆人的主人,就动了慈心,把他释放了,并且免了他的债。”这就是福音。福音,不是神按着你的意思替你作事。虽然你说“主啊,宽容我,将来我都要还清,”主却不是说“你有多少先拿来,后来再还清;”主乃是免了你所欠的债。人的祷告祈求,远赶不上所赐给我们的恩典。我们的主,是按着祂所有的替我们作,是按着;所有的答应我们的祷告。这一个主人,把这一个欠他债的仆人释放了,并且免了他的债。这就是神的恩典,这就是神的度量。任何在神面前求恩典的人,主都给他恩典,纵然他对于恩典的认识非常的小。这一个原则,是我们应该看见的。主喜欢给恩典,只要你稍微有一点意思求恩典,主就给你恩典,主就是怕人不求。人只要稍微有一点盼望,说“主啊,你施恩给我,”主总是施恩给他。并且主所赐的恩典,是要作到祂自己满意。也许你以为讨一块钱就够,但祂不是给你一块,乃是给你一千万。祂总是要作到祂满意为止。祂作的事,必须与自己相称。你一块钱收得进去,神却拿不出这样小的数目来。祂不拿出则已,要拿出就要按着祂的度量拿出来。
我们要知道,救恩乃是按着神的度量作在人的身上。救恩不是按着人的思想作在人的身上,救恩乃是按着神的思想、神的打算成功在人的身上。
在十字架上的那个强盗求主说,“你得国降临的时候,求你记念我。”主听见了他的祷告,却不是照着他的这一个祷告答应,他主乃是说,“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路二二42~43)。”救恩,乃是神按着自己的思想救人,不是按着罪人的思想救人。不是罪人的那一个有限的思想在那里想神要怎样替他作,乃是神按着祂自己的思想来作在罪罪人的儿上。所以,主不是等到得国降临的时候,才记念,他乃是应许他今天就在乐园里。
那一个税吏在殿里祷告,他用手捶着胸说,“神啊,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他至多只是在神面前求可怜,他可是神听见了他的祷告,并不是照他这一个祷告来答应。他主那稣乃是说,“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为义了(路十八9~14)。”换句话说,这一个罪人回去,就得着了称义。这是远超过罪人所想的。罪人自己没有想到称义,只是求可怜而已,神却说,这一个人是称为义了。意思就是神看他好像没有犯过罪一样,神他是有义的了。不只他的罪得着了赦免,并且他这一个人被神称义了。由此可见,神不是按着人的思想来成就祂的救恩,乃是按着祂自己的思想来成就祂的救恩。
浪子回家(路十五9~14)。也有同样的情形当他在远方还没有遇见父亲的时候,他是预备回家去作仆人的。但是,当他到了家里之后,父亲并没有叫他作仆人,反而吩咐人把那上好的袍子拿出来给他穿,把戒指戴在他指头上,把鞋穿在他脚上,把那肥牛犊宰了,吃喝快乐,因为他这一个儿子,是死而复活,失而又得的。从这里我们也能看到,神不是按着我们罪人所想的来成就祂的救恩,乃是按着祂自己所想的来成就祂的救恩。
还有,马可二章告诉我们,有四个人把一个瘫子抬到主耶稣那里去,因为人多,不得近前,就把主耶稣所在的房子拆了房顶,把瘫子连所躺卧的褥子都缒下去,盼望主耶稣医治瘫子,使他能起来行走,但是,主耶稣说,“小子,你的罪赦了(可二5)。”主那稣不只要医治他,并且更要赦免他的罪。这也告诉我们,神要作到祂自己满意为止。你尽管到神面前去求,求得够也罢,求得不够也罢,神总是要作到祂自己满意为止,不是作到罪人满;意为止。所以,我们对于救恩的思想,不要从自己这一边来看,而要从神那一边来看。
三 神的盼望
神在我们身上有一个盼望:凡需要得着恩典的人,都得学习给人恩典。凡蒙恩的人,都得学习施恩典。人如果接受的是恩典,神就盼望他给人的也是恩典。
马太十八章二十八至二十九节,“那仆人出来,遇见他的一个同伴,欠他十两银子,便揪着他,掐住他的喉咙,说,你把所欠的还我。他的同伴就俯伏央求他,说,宽容我吧,将来我必还清。”主在这里给我们看见,我们所欠的是一千万银子,别人欠我们的不过是十两银子。当我们对主说“主啊,宽容我,将来我要还清”的时候,主不但释放了我们,并且还免了我们的债。你的同伴,就是你的弟兄,他无论如何得罪你至多是欠你十两银子而已。他也对你说,’宽容我吧,将来我必还清。’他和你同样的盼望,同样的要求,你怎么能不宽容他呢?但是,这一个仆人“不肯,竟去把他下在监里,等他还了所欠的债(30)。”
主引这一个比喻来给我们看见,一个不赦免别人的人,在神看来,是何等的无理。你如困不赦免你的弟兄,你就是这一个仆人。我们读这一个比喻的时候,我们觉得这人真是没有道理。主人免了他千万的债,他却不肯免去人十两银子的债,竟把人下在监里,等人手巴所欠的还清。他是何等的讲“公义!”我们要知道,信徒待自己应该根据公义,但待别人应该根据恩典。不是说弟兄不亏欠你,主也知道他亏欠你。但是,主给我们清楚的看见,弓个信主的人对于弟兄如果不能赦免,这一个人就不是以恩典对待人,这一个人在神面前缺少恩典。
三十一至三十三节,“众同伴看见他所作的事,就甚忧愁,去把这事都告诉了主人。于是主人叫了他来,对他说,你这恶奴才,仔袂求我,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你不应当怜恤你的同伴,像我怜恤你吗?”主怎样对待你,主也盼望你怎样待别人。主没有按着公义向你要,求主也不盼望你按着公义向别人要求。主是按着怜恤免了你的债,主也盼望你按着怜恤免别人的债。主用什么量器量给你,主也盼望你用什么量器量给别人。主乃是用十足的升斗,连摇带按、上尖下流的恩待你,主盼望你也用十足的升斗,连摇带按、上尖下流的去恩待人。主怎样对待你,主盼望你也怎样对待你的弟兄。
在神面前有一件最难看的事,就是一个得了赦免的人,竟不肯赦免别人。一个蒙赦免的人竟不肯赦免别人,一个蒙怜恤的人而不怜恤别人,没有一件事比这个更难看。人不应当接受了恩典而不给人恩典。人必须学习在神面前看见,主如何对待我,我也当如何对待人。接受恩典的人,拒绝给人恩典,这是最难看的事。蒙了赦免而不赦免人,这是一件,非常不好看的事。欠债的人讨债,这是神所定罪的。亏欠的人记念别人亏欠他,这是神所恨恶的。
主人问他,“你不应当怜恤你的同伴,像我怜恤你吗?”神愿意我们像祂那样怜恤人,所以我们要学习怜恤人,要学习怜恤人,要学习赦免人。蒙了恩典的人,神所赦免的人,要学习免别人的债,赦免别人,怜恤别人,也恩待别人。要仰起头来对主说,“主!你已经免了我一千万银子的债,我愿意赦免所有今天得罪我的人,也赦免将来一切得罪我的人。我有这么大的罪,你尚且赦免我,我也要学习,要学习有一点像你。我愿意赦免别人。”
四 神的管教
接下去,第三十四节,“主人就大怒,把他交给掌刑的,等他还清了所欠的债。”在这里有一个人落在神的管教里,神把他交给掌刑的,要等他还清所欠的债。
第三十五节,“你们各人,若不从心里饶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这样待你们了。”这是严肃的事!我们盼望没有一个人落在神的手里。人要从心里赦免弟兄,像神从心里赦免他一样。我们盼望弟兄姊妹看见,如果有弟兄得罪你,总得在神面前学习赦免。总不应该在那里记念弟兄的罪,总不应该在那里迥弟兄讨还。在这一件事情上,神的儿女应当像我们的神。神如何宽大的对待你,神也盼望你如何宽大的对待你的弟兄。
贰 挽回弟兄
我们若光是赦免弟兄,那还是消极的,还是不够的。我们还需要挽回他,这就是马太十八章十五至二十节对于我们的要求。
一 告诉他本人
马太十八章十五节,“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指出他的错来。”在神的儿女中,常常有彼此得罪的事。如果有弟兄得罪你,你该怎样作呢?主说,“你就去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指出他的错来。”弟兄如果得罪你,你第一件事不是去告诉别人,不是去告诉别的弟兄姊妹,也不是去告诉教会的长老,也不是随便拿来当作谈话的资料,主在这里没有这样的命令。如果弟兄得罪你,你第件事要作的,乃是去告诉得罪你的弟兄。
许多时候的难处在这里,一个弟兄如果得罪了另外丘个弟兄,这一个被得罪的弟弟兄,就指他宣传,东告诉人,一直的告诉出去,全教会也许都知道了,而那个弟兄本人还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这样告诉人,是弱者的行为;只有弱者有才没有勇气告诉本人,只敢在背后说,不敢在当面说。在背后传说事情、播弄事情,这是不洁净的。不错,我们要对付弟兄的错处,但是主不要我们先去告诉别人。第一要告诉的,应该是他,木人,而不是别人。我们若把个基本的功课学习好,就能够使教会免去许多的难处。
那么,怎样告诉他呢?写信给他吗?主没有这样说。主所说的告诉的方法,不是写信,乃是要你去当面对他说。可是,有一点要注意,在他他的背后固然不能说,有许多人在一起的时候也不能说。要“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才可以说。许多神的儿女,在这一点上失败了,就是当着别人的面说人。可是,主的命令是只有他和你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才可以说。换句话说,对付个人的罪,只需要你们两个人,不需要第三个人,绝对不需要。
我们在神面前要学习这个功课:绝不能在得罪你的弟兄背;后说话,也不能当着许多人的面说他,要在只有他和你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指明他的错。你不是在那说别的事,你不是在那里说的问题,你是要把你弟兄的错处指出来,,这需要有神的恩典,这是神的儿女所该学的功课之一。
也许有的弟兄姊妹要说,这样作,不是很麻烦吗?不错,是有些麻烦,可是你要照着主;的话去行,就不应该怕麻烦。如果你觉得某弟得罪你的这一件事是小到一个地步,不需要去对他告诉他,那么,也就不需要去告诉别人。如困你觉得这一件事不要,紧很简单,不成问题,不需要别人却需要告诉。要就告诉他本人,要就不说。总不能别人都知道了,只有他本人不知道。
二 告诉的目的
第十五节的下半节,“他若听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这是告诉的目的。你去告诉他本人,目的不是要得着赔偿。你去告诉,他只有一个目的:他如果听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
所以,问题不是在你的损失多,大问题是在这一个弟兄这样得罪你,如果这失事不弄清楚,他在神面前就不能过去,交通出了问题,祷告有了拦阻,所以你要去劝;他。不是你感觉受伤的问题,乃是你的责任问题。如果光是你个人的凭觉受了伤,那是太小的事。如果不过是你的感觉受了伤,你觉得不大成问题的事,你可以过去,那就不必告诉你的弟兄,也不必告诉任何人。对于这一件事情的轻重,没有一个人知道得比你更清楚;,你该不该去告诉这一位弟兄,这一个决定的责任就就大在你身上。谁是最清楚的人,责任就在谁身上。有许多事情,是可以让它过去的,但也有许多事情是必须对付的。如果真的有得罪的事能叫我们的弟兄失,落那么,你总得找只有他和你两个人在一处的时候,去指明;他的错。凡不能马虎的,你就不能让这一件事马虎过去;因为你虽然可以过去,他却不能过去,他在神面前出了事情,神没有赦免他。如果弟兄有了错,错到一个地步,在主面前出了问题,那你该知道,这不是小事情,应当去对他说清楚。你要找机会,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告诉他说,“弟兄这样得罪我,不对。你这样得罪我,会使你在神面前没有路,会使你在神面前有拦阻,有很大的损失。”他如果肯听,“你便得了你的弟兄,”你就挽回了这一位弟兄。
今天许多神的儿女不顺服这一段教训。有的人老是把弟兄的错处对别人说,一直在那里宣传;有的人虽然不对别人说,但是一直不肯赦免,老是放在心里面;有的人赦免了就完事,什么都不管。但是,主不;要我们这样。老在那里说人的错,是不对;口里不说,心里却不肯赦免,也不对;只有赦免,没有劝勉,也不对。
主不是说,你的弟兄得罪你,你赦免了,他就可以不管了。主给我们看见,被得罪的人,反而有责任去挽回得罪他的人。果得罪你的不是小事情,那你为了他的前途,就有责任去对他说,必须去挽回他,必须想方法去得着你的弟兄。去说的时候,态度要好,存心要对,目的是要挽回你的弟兄。你如果存心是要得着他,你就知道如何指出他的错来。如果你存心不是要挽回他,那反而会加深裂痕。你必须看见,劝勉的目的不是在索取赔偿,不是;要拯救你自己的感觉,乃是要挽回你的弟兄。
三 告诉时的态度
你的目的如果是檥的,你就知道手续要怎样作。第一,你的灵必须对,然后你所说的话,你说话的方法,你的忒度,你的脸,色你的声音,你的语气也都要对。因为你的目的是要得着他,不光是要他晓得他的错。
如果你去责备他一顿,截然你的责备可能是对的,你所说的最重的话也可能是对的,但是,你的态度、声调和脸色,却与你要得着他的目的差得太远了。
我们要说一个弟兄好,很容易;要赞美谁,也很容易。我们发脾气吉告诉人一件事,那也很容易,只要放松情感,我们就作得来。但是,又要他知道他的错,又;要挽回他、得着他这只有满了恩典的人才能作。自己对了而不骄傲,自己对了而能温柔,自己对了而能帮典的人才能作。自己对了而不骄傲,自己对了而能谦卑,自己对了而能温柔,自己对了而能帮助人知道错,这必须把自己完全摆在一边,才能作得来。
我们要知道,主许可一位弟兄得罪你,那是主看上了你挑选了你,把一个重大的责任放在你身上。你是疲挑选的器皿,神要用你去作挽回的工作。
如果有一个弟兄得罪你,很小的事,你赦免了他,那就过去了,没有留下别的难处。但是,如果有一个弟兄得罪你到一个地步,不能过去,那你就不能闭起眼睛来,算他没有这件事。因为事情总是在那里,不能抹煞。这些难处如果不解决,就成了教会的重担教会;的能力;,常因着重担而被消减;执事的工作,也常因着重担而被消减。所以,我们在神面前要学习有事情就得对付。有人得罪你的时候,不要闭起眼睛来不管,要去好好的对付。不过,灵要对,态度要对,话语要对,脸色要对,声调要对。这样,你才能够得着你的弟。
四 告诉另外的人
第十六节,“他若不听,你就另外带一两个人同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句句都可定准。”你一个人到;他那里去,用很正当的存心,很好的态度,很温柔的话语,对他说了之后,如果他不听,你就可以去告诉另外的人。但;须等到他不肯接受的时候,才可以告诉人,绝不是随便去告诉人。
神的儿女在两个人之间发生了难处,如果两个人肯一同在前神面前对付,很少事情是不容易解决的。但是,说话一不小心,传到第三者的耳朵里,这一个难处就加重了,就很不容易解决。好像一个伤口,如果没有把外面的东西加进去,那还容易医治;若是把污泥在伤口上擦一擦,那不但增加了痛若,更加增加了医治的困难。把两个人之间的难处告诉第三者,就等于把污泥在伤口上擦一擦。所以在弟兄姊妹中间的难处,总得两个人直接对付。除非他不接受这一个对付,才可以告诉另外一两个人。并且,迼诉另外一两个人的目的也不是为着多话乃是要请他们一同去对他说,一同去帮助他,一同去寻求交通。
这另外的一两个人,总得是在主里面有经历的人,有属灵分量的人。你把你们两个人中间的事,摆在他们面前,请他们看这一件事情是如何,是不是这一个弟兄错。这一两个弟兄,畏把你们的事在神面前祷告过,察看过,用属灵的力量判断过。如果他们也觉得这一件事是他的错,就和你一同去对这一个弟兄说,“这一件事你错了。你这样作,你在神面前没有路,你必须悔改,你必须认错。”
“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句句都可定准。”这一两个人,必须不是随便说话的人。你不要带多话的人去,多话的人根本不能叫人佩服。要带可靠的、诚实的、有属灵分量的、在主面前有经历的人去,这样就能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句句都可定准。
五 最后告诉教会
第十七节,“若是不听他们,就告诉教会。”你一个人对付不了,就带一两个人去对付,他如果还不听,那你只能告诉教会了。这里说的告诉教会,不是你当着全教会聚集在一起的时候,把这一件事提出来,乃是去告诉在教会里负责的长老。如果教会的良心也觉得这个弟兄有错,那么他必定是错了。那一个弟兄若是活在神的面前的,就应当放弃自己的看法,接受两二个人的见证;如果不接受两三个人的见证,至少应该接受教会的断案。教会一致的看法,教会一致的意见就是主的心意。他应该知道,不听教会是不对的。他应当学习柔软,不相信自己的感觉,不以为自己的定规是靠得住的,他应当接受教会的感觉。
如果再不听,怎么办?第十七节下半节,“若是不听教会,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这是很严重的话。换句话说,如果他不听教会,那么所有教会里的弟兄姊妹,都不与他来往。因为他那一个难处不肯对付,所以教会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与他没有交通。在这里虽然还没有到要革除他的地步,可是弟兄们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大家不理他。他说话,大家不听;他来擘饼,大家也不理他;他祷告他的,大家不说“阿们;”他要来,让他来;他要走,让他走。大家看他是另外的人。实在说来,神的儿女如果有这样一致的态度,就很容易把他挽回过来。这样的对付他,目的还是为着挽回他。
第十八节的话,是根据上面的话来的,十八节说,“我实在告诉你们,凡你们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们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教会所作的,主在天上承认。如果教会看他有错,而他不听教会,教会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这一个,主在天上也承认。
十九至二十节所说的话,也是根据上文来的,“我又告诉你们,若是你们中间有两个人在地上,同心合意的求什么事,我在天上的,父必为他们成全。因为无论在那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前面说,“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句句都可定准,”这是什么原因呢?这里告诉我们,两三个人的原则,就是教会的原则。如果两三个人同心合意的作一件事,两三个人同心合意的在神面前看一件事,那么神也必定承认这一件事。马太十八章十八至二十节的话就是根据对付弟兄的事来的。从两三个人到全教会,父在天上要承认他们所作的事。
我们在这里要附带说到一个问题,就是教会怎样断定重大的事情。行传第十五章告诉我们:弟兄们聚集在一起的时候,大家都可以说话,所有的理由都可以讲。连要守律法的人也可以站起来讲他们的主张,虽然他们的主张是完全错误的。换句话说,弟兄们都有说话的机会。但是,不是弟兄们都可以断定事情,乃是等弟兄们在神面前把所有的感觉说出来之后,长老们听过了大家的话,最后,就把他们在神面前的感觉说出来,作一个最后的断定。他们这几位负责的弟兄,在神面前都有同一的感觉,这一个感觉就是教会的感觉,就是教会的良心。他们说了之后,大家就都服了,大家就都同心合意的去作。这才是教会的办法。决不压住人,不给人说话的机会;但是也决不可以随便说话。在断定的时候,是长老们在圣灵的管理之下说话弟兄姊妹要听长老们所说的话如果圣灵在教会中有权柄,这些事情就能很顺利的解决。如果圣灵在教会中没有权柄,肉体的意见一多,教会就没有办法说话。所以,我们应该学习服在圣灵的权柄底下,听从教会的话。
但愿神恩待我们,使我们像主一样,作一个有恩典的人。如果有弟兄得罪我们,我们就从心里饶恕他。不但这样,我们还要尽我们的责任,照着主的话去挽回他。但愿神带领我们,在教会中能活出这样的生活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