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时:一九四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讲地:鼓岭
G.G.姊妹的见证
我是生长于贫穷的家庭,一九二七年接受了主。接受主之后,我向人赔罪,也向小孩子传福音。十八岁时我结了婚,丈夫是个医生,但不信主,并且无恶不作。他宝贝他的罪,我则爱我的主。我到他家之后就是受苦。我生了一女一男,男孩子在一个月大时就去世了,去世时他的手指着天。儿子虽然死了,我在外表上却不敢悲哀,深怕受人批评。我心中仍有喜乐,还能唱诗,人以为我是神经病。他们不认识我,但我知道我是神的奥秘。
有一次,李常受弟兄来家乡带领聚会,我清楚了教会立场,就脱离公会。我家里的人都反对我并且打我。后来我的母亲中风,病了四个月,都是我在服事,我也从其中学了一点功课。我求主给我有受苦的心志。主的手似乎一直在我身上,要我作卑下的工作。我一直在教会,与弟兄姊妹一同聚会,得着生命的供应。以后也渐渐带领家人,在教会中一同事奉主。感谢主,我的家,成了接待弟兄姊妹的中心。有一次似乎有声音对我说,“你应当完全归我。”我就答应说,“主,我本该如此,我是属主的。”我愿把自己交在主手中,并在教会中,与众弟兄姊妹一同事奉主。
倪弟兄的评语
姊妹,你要知道,一个人在受神对付的事上,若是全然不知道,那不好,但若是全知道,也不好。一个人在受神对付的事上,全糊涂不对,全知道也不对。好像人一点都不知道呼吸,这是不好;但完全知道、完全记得如何呼吸也不好。很奇妙的是,一个人在属灵的道路上,一面要常保守自己在神的光中;另一面,也要常保守自己在莫名其妙的情形中。一面好像主作的事,什么都知道;另一面又不知道主作的是什么。摩西的面发光,他自己不知道。但他若天天照镜子,他仍然会发光吗?不,这样他就不健康了。我们走在这条属灵的路上,一面是知道,一面是相信;至少有一半的事是要相信。在作基督徒的路上,有人全然黑暗、全然糊涂,这是不好的情形。另一面,神所作的事,若每一件你都知道,也不对。在神对付信徒的事上,有的我们需要知道,有的不必知道。
我们要学习认识基本的原则。有的人在主的道路上,完全是黑暗的,神作什么他都不知道,他什么光都没有。有的人是完全知道,对一切都有把握,这好像又太多。正当的情形,乃是与保罗一样,“馍糊不清(林前十三12)。”基督徒的生活,对于已往的经历认识要在两者之中平衡,要维持有福的糊涂,总得有时要在不知中相信。姊妹若要在属灵的事上有进步,此后,就不必有强求知道的心,要相信主不会作错事。只要自然而然的知道,不必故意强求去知道。一个人对属灵的事认识太清楚,容易有一个试探,就是会骄傲。摩西的脸发光的时候,顶好是不知道,更好是不要照镜子。黯淡时,却宁可他知道。有光时不知道,这是荣耀,知道了就不荣耀了。司提反的面发光好像天使,也是这样的原则。不知道自己面似天使,这是有福的无知。那时他是荣耀的。我们不能作极端的人,要维持均平。在不知也不求知中,祝福不会漏掉;认识太多、太清楚,易生骄傲,祝福反而会漏掉。越是糊涂的过去,祝福反而不漏掉。若是自己属灵的经历,样样都可以摆出来,样样都清楚,都可以解释,那就不是福。因为一面会生骄傲,一面就把祝福丢掉了。姊妹的路是正直的,不过解释多了些,知道多了些,你要防备可能的骄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