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记

<< 第十四章 >>



三 重申一般的律例和典章
十四1~二六19

1 关于他们是耶和华自己的珍宝
十四1~2

1 1你们是耶和华你们神的a儿女;b不可为死人用刀划伤自己,也不可将2额上剃光。

1

十四1~二六19所陈明的律例和典章,表明神是如何体贴、细致、慈爱、柔和、亲切、怜悯、恩慈、同情、慈悲、公义、公正和公平。我们在基督里的信徒是有神生命的人,应当学神,像祂所是的那样(弗五1)。我们应当按照神的所是,行在神面前,并与神同行。当我们接受神的道路和神的所是,我们就要变化成为祂的形像(参林后三18)。见二六16注1。

2

见六8注1。

a 赛一2; 罗九8; 参约一12

赛1:2 天哪,要听!地啊,侧耳而听!因为耶和华说:我养育儿女,将他们养大,他们竟悖逆我。
罗9:8 这就是说,肉体的儿女不就是神的儿女,惟独那应许的儿女才算是后裔。
约1:12 凡接受祂的,就是信入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成为神的儿女。

b 利十九27~28; 二一5

利19:27 头的周围不可剃,(周围或作:两鬓)胡须的周围也不可损坏。
利19:28 不可为死人用刀划身,也不可在身上刺花纹。我是耶和华。
利21:5 不可使头光秃;不可剃除胡须的周围,也不可用刀划身。

2 因为你是归耶和华你神的a圣别子民;耶和华从地面上的万民中拣选了你,作祂1b自己的珍宝,作祂的子民。

1

见出十九5注1。

a 出十九6; 二二31; 申七6; 二六19

出19:6 你们要归我作祭司的国度,为圣洁的国民。这些话你要告诉以色列人。
出22:31 你要在我面前为圣洁的人。因此,田间被野兽撕裂牲畜的肉,你们不可吃,要丢给狗吃。
申7:6 因为你归耶和华——你神为圣洁的民;耶和华——你神从地上的万民中拣选你,特作自己的子民。
申26:19 又使你得称赞、美名、尊荣,超乎他所造的万民之上,并照他所应许的使你归耶和华——你神为圣洁的民。

b 出十九5; 参多二14; 彼前二9

出19:5 如今你们若实在听从我的话,遵守我的约,就要在万民中作属我的子民,因为全地都是我的。
多2:14 祂为我们舍了自己,要赎我们脱离一切的不法,并洁净我们,归祂自己成为独特的子民,作祂特有的产业,热心行善。
彼前2:9 惟有你们是蒙拣选的族类,是君尊的祭司体系,是圣别的国度,是买来作产业的子民,要叫你们宣扬那召你们出黑暗、入祂奇妙之光者的美德;

2 关于圣别的饮食
十四3~21

3 凡可憎的物,你都不可1吃。

1

在本章摩西从分裂和背道的事(十二~十三)转到圣别饮食的事。吃表征我们与人的接触(利十一2注1)。分裂和背道与我们和人的接触有关。我们要避免分裂和背道,就需要在与人的接触上有分辨,如圣别饮食所表征的。我们也需要保护我们属灵的儿女,不被制造分裂的人所败坏(见21注1)。关于圣别饮食的细节,见利十一注。

4 a你们可以吃的牲畜乃是这些:牛、绵羊、山羊、

a 4~19: 利十一2~20

申14:4 可吃的牲畜就是牛、绵羊、山羊、
申14:5 鹿、羚羊、麑子、野山羊、麋鹿、黄羊、青羊。
申14:6 凡分蹄成为两瓣又倒嚼的走兽,你们都可以吃。
申14:7 但那些倒嚼或是分蹄之中不可吃的乃是骆驼、兔子、沙番——因为是倒嚼不分蹄,就与你们不洁净;
申14:8 猪——因为是分蹄却不倒嚼,就与你们不洁净。这些兽的肉,你们不可吃,死的也不可摸。
申14:9 水中可吃的乃是这些:凡有翅有鳞的都可以吃;
申14:10 凡无翅无鳞的都不可吃,是与你们不洁净。
申14:11 凡洁净的鸟,你们都可以吃。
申14:12 不可吃的乃是雕、狗头雕、红头雕、
申14:13 鹯、小鹰、鹞鹰与其类,
申14:14 乌鸦与其类,
申14:15 鸵鸟、夜鹰、鱼鹰、鹰与其类,
申14:16 鸮鸟、猫头鹰、角鸱、
申14:17 鹈鹕、秃雕、鸬鹚、
申14:18 鹳、鹭鸶与其类,戴鵀与蝙蝠。
申14:19 凡有翅膀爬行的物是与你们不洁净,都不可吃。
利11:2 你们晓谕以色列人说,在地上一切走兽中可吃的乃是这些:
利11:3 凡蹄分两瓣、倒嚼的走兽,你们都可以吃。
利11:4 但那倒嚼或分蹄之中不可吃的乃是:骆驼——因为倒嚼不分蹄,就与你们不洁净;
利11:5 沙番——因为倒嚼不分蹄,就与你们不洁净;
利11:6 兔子——因为倒嚼不分蹄,就与你们不洁净;
利11:7 猪——因为蹄分两瓣,却不倒嚼,就与你们不洁净。
利11:8 这些兽的肉,你们不可吃;死的,你们不可摸,都与你们不洁净。
利11:9 水中可吃的乃是这些:凡在水里、海里、河里、有翅有鳞的,都可以吃。
利11:10 凡在海里、河里,并一切水里游动的活物,无翅无鳞的,你们都当以为可憎。
利11:11 这些无翅无鳞、以为可憎的,你们不可吃他的肉;死的也当以为可憎。
利11:12 凡水里无翅无鳞的,你们都当以为可憎。
利11:13 雀鸟中你们当以为可憎、不可吃的乃是:雕、狗头雕、红头雕、
利11:14 鹞鹰、小鹰与其类;
利11:15 乌鸦与其类;
利11:16 鸵鸟、夜鹰、鱼鹰、鹰与其类;
利11:17 鸮鸟、鸬鹚、猫头鹰、
利11:18 角鸱、鹈鹕、秃雕、
利11:19 鹳、鹭鸶与其类;戴鵀与蝙蝠。
利11:20 凡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物,你们都当以为可憎。

5 鹿、羚羊、麃子、野山羊、麋鹿、黄羊、青羊。
6 凡分蹄,就是蹄裂两瓣,并且反刍的走兽,你们都可以吃。
7 但那反刍或1裂蹄之中不可吃的乃是这些:骆驼、兔子、石獾,因为反刍却不分蹄,对你们就不洁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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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译,分开裂蹄。

8 猪,因为分蹄却不反刍,对你们就不洁净。这些兽的肉,你们不可吃;它们的尸体,你们不可触摸。
9 水中可以吃的乃是这些:凡有鳍有鳞的,你们都可以吃;
10 凡无鳍无鳞的,你们都不可吃,对你们是不洁净的。
11 凡洁净的鸟,你们都可以吃。
12 不可吃的乃是这些:雕、狗头雕、红头雕、
13 鸢、隼、鹞鹰与其类,
14 乌鸦与其类,
15 鸵鸟、夜鹰、海鸥、鹰与其类,
16 鸱鸮、猫头鹰、叫鸮、
17 鹈鹕、秃雕、鸬鹚、
18 鹳、鹭鸶与其类,戴胜与蝙蝠。
19 凡1能飞的昆虫,对你们是不洁净的,都不可吃。

1

直译,有翅膀的孳生物。

20 凡洁净的飞禽,你们都可以吃。
21 凡a自死的,你们都不可吃,可以给你城里寄居的吃,或卖与外人,因为你是归耶和华你神的圣别子民。b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1煮山羊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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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出二三19注2。

a 利七24

利7:24 自死的和被野兽撕裂的,那脂油可以作别的使用,只是你们万不可吃。

b 出二三19

出23:19 地里首先初熟之物要送到耶和华——你神的殿。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

3 关于敬拜神
十四22~27,十五19~十六17,十六21~十七7,二三21~23,二六1~11

a 借着献上牲口和出产的十分之一
十四22~27

22 你每年要把你撒种所产的,就是你田地所出的,a十分取一分;

a 参太二三23; 路十一42

太23:23 假冒为善的经学家和法利赛人,你们有祸了!因为你们将薄荷、芹菜、茴香,献上十分之一,却撇开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正义、怜悯、信实;这些原是必须行的,那些也是不可撇开的。
路11:42 你们这些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将薄荷、芸香并各样菜蔬,献上十分之一,那正义和爱神的事却忽略了;这些原是必须行的,那些也是不可忽略的。

23 a1在耶和华你神面前,在祂所选择给祂名居住的地方,吃你五谷、新酒和新油的十分之一,并牛群羊群中头生的;这样,你可以学习时常敬畏耶和华你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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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耶和华面前吃,就是与祂同吃。以色列人在神面前并与神一同享受他们献给神的十分取一之物。这指明神要我们在祂所选择的地方与祂一同享受祂的基督。见十二5注1。

a 申十二5~7

申12:5 但耶和华——你们的神从你们各支派中选择何处为立他名的居所,你们就当往那里去求问,
申12:6 将你们的燔祭、平安祭、十分取一之物,和手中的举祭,并还愿祭、甘心祭,以及牛群羊群中头生的,都奉到那里。
申12:7 在那里,耶和华——你们神的面前,你们和你们的家属都可以吃,并且因你手所办的一切事蒙耶和华——你的神赐福,就都欢乐。

24 当耶和华你神赐福与你的时候,耶和华你神所选择要立祂名的地方,若离你太远,那路也太长,使你不能把十分取一之物带去,
25 你就可以a换成银子,将银子包起来,拿在手中,往耶和华你神所要选择的地方去。

a 参拉七15~17; 太二一12; 可十一15

拉7:15 又带金银,就是王和谋士甘心献给住耶路撒冷、以色列神的,
拉7:16 并带你在巴比伦全省所得的金银,和百姓、祭司乐意献给耶路撒冷——他们神殿的礼物。
拉7:17 所以你当用这金银,急速买公牛、公绵羊、绵羊羔,和同献的素祭奠祭之物,献在耶路撒冷——你们神殿的坛上。
太21:12 耶稣进了殿,赶出所有在殿里作买卖的人,推倒兑换银钱之人的桌子,和卖鸽子之人的凳子,
可11:15 他们来到耶路撒冷。耶稣进了殿,就赶出殿里作买卖的人,推倒兑换银钱之人的桌子,和卖鸽子之人的凳子;

26 你用这银子,随心所欲,或买牛羊,或买淡酒浓酒,凡你1心所想的都可以买;你和你的家属可以在那里,在耶和华你神的面前吃喝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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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译,魂。

27 你a不可撇弃在你城里的利未人,因为他在你们那里b无分无业。

a 申十二19

申12:19 你要谨慎,在你所住的地方永不可丢弃利未人。

b 民十八20

民18:20 耶和华对亚伦说:你在以色列人的境内不可有产业,在他们中间也不可有分。我就是你的分,是你的产业。

4 关于帮助缺乏的人
十四28~十五18,二三15~16,19~20,二四6,10~15,17~22,二六12~15

a 每逢三年的末了,要以十分之一帮助人
十四28~29,二六12~15

28 每逢a三年的末了,你要将当年出产的1十分之一都取出来,积存在你的城内。

1

神嘱咐以色列人每年向祂献上十分之一。此外,每三年他们要将另外十分之一积存在城内,当作富余,以显出美地丰富出产的丰满。这十分之一是要顾到穷人和全时间事奉的利未人(29,二六12,参27,加二10,林前九14,提前五17~18)。这些关于帮助缺乏之人的经节,表明神顾到祂所有的百姓,就是彰显祂的人。同样的,基督也顾到祂身体的每一个肢体。见二六15注1。

a 申二六12

申26:12 每逢三年,就是十分取一之年,你取完了一切土产的十分之一,要分给利未人和寄居的,与孤儿寡妇,使他们在你城中可以吃得饱足。

29 在你那里无分无业的利未人,和你城里寄居的,并孤儿寡妇,都可以来,吃得饱足;这样,耶和华你的神必在你手所作的一切事上,赐福与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