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篇
注1
九三~一○一篇是一组,表明神要借着基督作王,恢复祂对于地完全的主权和权利。神对于地有权利,因为地和其中所充满的—各种不同的民族,无论什么种族或肤色—都是祂造的。因此,祂是地的拥有者,并持有地的所有权状。祂有充分的权利取得地,并要借着基督作王如此执行(参二8,启十2,十一15)。见九十1注1。
注2
没有基督作王,地就容易动摇。当神借着基督作王,恢复祂对于地的主权与权利,地就不再动摇,却要坚立。
串a 代上十六31; 诗九五3; 九六10; 九九1; 赛五二7
代上16:31 愿天欢喜,愿地快乐;愿人在列邦中说:耶和华作王了!
诗95:3 因耶和华为大神,为大王,超乎万神之上。
诗96:10 人在列邦中要说:耶和华作王!世界就坚定,不得动摇;他要按公正审判众民。
诗99:1 耶和华作王;万民当战抖!他坐在二基路伯上,地当动摇。
赛52:7 那报佳音,传平安,报好信,传救恩的,对锡安说:你的神作王了!这人的脚登山何等佳美!
串b 诗一○四1
诗104:1 我的心哪,你要称颂耶和华!耶和华——我的神啊,你为至大!你以尊荣威严为衣服,
串a 诗四五6
诗45:6 神啊,你的宝座是永永远远的;你的国权是正直的。
注1
直译,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