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篇

<< 第九十三篇 >>



1 耶和华1a作王;祂以威严为衣b穿上。耶和华以能力为衣,以能力束腰。世界就2坚立,必不动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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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一○一篇是一组,表明神要借着基督作王,恢复祂对于地完全的主权和权利。神对于地有权利,因为地和其中所充满的—各种不同的民族,无论什么种族或肤色—都是祂造的。因此,祂是地的拥有者,并持有地的所有权状。祂有充分的权利取得地,并要借着基督作王如此执行(参二8,启十2,十一15)。见九十1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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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基督作王,地就容易动摇。当神借着基督作王,恢复祂对于地的主权与权利,地就不再动摇,却要坚立。

a 代上十六31; 诗九五3; 九六10; 九九1; 赛五二7

代上16:31 愿天欢喜,愿地快乐;愿人在列邦中说:耶和华作王了!
诗95:3 因耶和华为大神,为大王,超乎万神之上。
诗96:10 人在列邦中要说:耶和华作王!世界就坚定,不得动摇;他要按公正审判众民。
诗99:1 耶和华作王;万民当战抖!他坐在二基路伯上,地当动摇。
赛52:7 那报佳音,传平安,报好信,传救恩的,对锡安说:你的神作王了!这人的脚登山何等佳美!

b 诗一○四1

诗104:1 我的心哪,你要称颂耶和华!耶和华——我的神啊,你为至大!你以尊荣威严为衣服,

2 你的a宝座自古就立定;你从亘古就有。

a 诗四五6

诗45:6 神啊,你的宝座是永永远远的;你的国权是正直的。

3 耶和华啊,大水扬起了;大水扬起了声音,扬起了波浪的响声。
4 耶和华在高处大有能力,胜过众水的声音,胜过洋海的大浪!
5 耶和华啊,你的1法度极为确定;你的殿称为圣别,是合宜的,直到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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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译,见证。